武漢體育學院2022年錄取,《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學與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規則》已經發布。以下是供您參考的詳細信息。如有變更,以學校發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武漢體育學院2022年錄取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考生須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為依據,如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教學外語。
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新生無男女比例和應屆、往屆生限制。
第十七條 本科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學前教育)的錄取規則: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所在省市區的實際生源情況及各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平行志愿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2.專業錄取: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區體育專業統考,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文化及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相關省市區招生辦統一劃定。對于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認可相關省市區投檔原則,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對于沒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于投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3.同分比較:如遇考生總分相同,學校遵循各省市區同分排序原則,認可各省市區的投檔位序分(號),無投檔位序分(號)的省份,按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的高低順次排序。4.專業調劑:對于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視其綜合情況作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報專業錄取已滿的情況下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本科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的錄取規則: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所在省市區的實際生源情況及各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平行志愿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2.專業錄?。嚎忌殔⒓铀谑∈袇^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文化及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相關省市區招生辦統一劃定。對于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認可相關省市區投檔原則,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投檔考生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對于沒有統一投檔原則的省市區,在文化和專業都合格的考生中,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于投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藝術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于投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要求。3.同分比較:如遇考生總分相同,學校遵循各省市區同分排序原則,認可各省市區的投檔位序分(號),無投檔位序分(號)的省份,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按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的高低順次排序;藝術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按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專業統考成績的高低順次排序。4.專業調劑:對于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視其綜合情況作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報專業錄取已滿的情況下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本科普通類專業(經濟學、網絡與新媒體、運動康復、新聞學、英語、體育經濟與管理)的錄取規則:1.投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所在省市區的實際生源情況及各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平行志愿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2.專業錄?。罕究破胀悓I的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相關省市區招生辦統一劃定,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3.同分比較:如遇同分考生,學校遵循各省市區同分排序原則,認可各省市區的投檔位序分(號),無投檔位序分(號)的省份,文科(或首選科目為歷史類)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高低順次決定排序;理科(或首選科目為物理類)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的高低順次排序。4.專業調劑:對于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視其綜合情況作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報專業錄取已滿的情況下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專科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的錄取規則:參照本章程第十七條。
第二十一條 ??破胀悓I(康復治療技術、新聞采編與制作)的錄取規則:參照本章程第十九條。
第二十二條 按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公布政策規定,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按本章程第十七、第十八、第十九條規定錄取。
第二十三條 2022年新高考改革招生的省份,考生根據生源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
第二十四條 違規報名、考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不符合有關學科、專業特殊錄取要求的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六條 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