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是當下社會最熱門的幾個證之一,每年都會有一大批人報考,但是教師資格證的報考程序認定程序也很繁瑣,在身體生理心理方面都要達到一定的要求,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關于女碩士因殘疾未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筆試通過體檢失敗的相關訊息,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近日,重慶。殘障女碩士鄒蜜,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受阻。據悉,鄒蜜大二時因車禍導致下肢殘疾,但她憑著自己的努力,拿到國內外兩所高校的碩士學位。如今鄒蜜是一名校外英語培訓老師,為適應行業規范,她參加了教師資格認定考試,通過了筆試和面試的她卻因為下肢殘疾,被卡在了體檢環節。鄒蜜稱,如果拿不到教師資格證,自己將面臨失業。
要學歷有學歷、要能力有能力
筆試和面試都順利通過,卻由于下肢殘疾而無法獲得教師資格證。不少網友對此感到不解,甚至懷疑:是有人在故意刁難殘疾人嗎?
并非如此
殘疾人無法通過教師資格體檢,也并不值得奇怪,而是規則如此。
對殘疾人教師招考設限,不是個別行為,而是較為常見。目前,我國多個省市教師資格體檢的標準,都對殘疾人有限制,其中包含如“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不合格)”的肢體殘疾的限制。
甚至,有一些地方的體檢標準中,還有對外貌長相的規定。比如:“面部有較大面積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等的,不合格”;還有關于五官是否端正、儀容儀表等與教育教學能力不直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有了這些或明確或模糊的規定,不少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的殘疾人直接被排除在外。
在這樣的標準和規則之下,“因殘障未通過體檢”而無法獲得教師資格的例子也時有發生。媒體之前就曾報道過相關事例:福建一殘疾人教師招考成績第一仍被拒,縣教育局回應稱:不符合體檢標準。福建省28歲殘疾教師林傳華,年幼時因一次事故導致右手掌缺失,被認定為肢體二級殘疾。他雖在縣教師招考中取得第一名的成績,卻被拒絕錄用。縣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此舉是依照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來執行,暫無更好解決辦法。
如果看過一些地方的教師招考標準,就不會對殘疾人被拒感到奇怪了。但很顯然,此類招考標準和規則的合理性,是值得商榷的。
之所以會對殘疾人設限,或許是由于教師身份比較特殊,要求從業者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既是為了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說不定還出于對“教師隊伍形象”的考量。
這也不能說完全不對。但不管是從事什么職業,最應當考核的,是從業者的真才實學和實際工作能力,盡量不附加或少附加其他限制條件。具體以教師崗位而言,只要能夠順利完成教學工作、取得良好教學效果的,就是合格的教師。很多情況下,身體殘疾并不影響一些學科的順利教學。
放寬殘疾人從事教師職業的限制,讓更多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的殘疾人走上教師崗位,好處有很多。首先,可以給殘疾人提供更寬松的就業環境,讓他們找到自我價值、自食其力,同時也能充實教師隊伍,為社會做出貢獻。其次,殘疾人教師身殘志堅、樂觀向上的精神和工作狀態,也能對學生起到言傳身教的激勵作用。
據媒體報道,2011年教師節前一天,一封由588位殘疾人及其家屬聯合簽署的建議信從鄭州寄往教育部,他們建議教育部制定全國統一的教師資格體檢標準。不過,之后一直沒有看到后續報道,不知情況如何。但愿他們的建議能夠早日得到采納,但愿教師招錄標準能夠更科學、更合理,讓可以勝任教學工作的殘疾人能夠順利走上教師崗位,讓教育領域吸納、留住更多的優秀人才。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關于女碩士因殘疾未通過教師資格認定 筆試通過體檢失敗的相關訊息,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更多教育資訊請關注可圈可點教育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