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計劃,2022年武昌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遵照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在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對于投檔至我校的考生,學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若同批次同科類出現同分情況,依次對比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錄取分數較高者。
2.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學校無任何自主加分政策。
3.對部分缺額專業,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本人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校作退檔處理。
4.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我校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對于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的錄取工作按有關省市文件規定執行。
5.專業選擇遵循考生意愿,外語語種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對于提前批錄取的定向培養軍士類專業,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特色專業招生要求
定向培養軍士招生要求
1)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后服從軍隊分配。
2)參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高考成績達到省教育招生部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在專科提前批錄取。
3)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政治條件符合義務兵征集政審標準,身體條件符合義務兵征集體檢標準。
5)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秀學生干部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經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審核后,通過
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學校官方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六條 武昌職業學院成立2022年招生工作委員會,以學校主要領導為主任,分管招生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其他校領導任副主任,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制定招生章程,審核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審核招生宣傳資料,受理考生申訴,決策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招生處是學校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的日常招生工作。該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
第十八條 學校紀檢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