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摩托車和電動車駕乘人員一定要重視頭盔的保護作用,一旦遇到生命危險一盔一帶最后一道“保險”。下面是小編為您推薦關于“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的內容,供大家參考閱讀,希望能夠給你提供一些幫助,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 1
一、行動目標
通過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進一步增強商務領域工作人員、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實現“減量控大”目標。力爭到20xx年底,商務行業的工作人員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安全頭盔佩戴率分別達到90%、7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引導
1.集中主題宣傳。充分利用電子屏、宣傳頁、彩色圖版等多種形式,迅速掀起高潮,形成強大聲勢。并結合本地案例自制一批宣傳警示教育片、宣傳海報等,增強震懾效果。
2.加強勸導提示。積極開展文明志愿互動,以宣傳倡導電動自行車“上牌照,有保險,戴頭盔,靠右行”四句話為主題,每季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愿勸導服務至少1次。
3.注重倡導引導。倡導汽車駕駛人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中小學生騎自行車時佩戴安全頭盔、反光標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護水平。引導私家車駕駛人提醒乘車人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為乘車人配備安全頭盔,助推習慣養成。
(二)配好“一盔一帶”
1.發動各方力量普及安全頭盔。在全縣商貿流通領域推行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舉措,降低事故傷亡率。組織大型商超等重點商貿流通企業推廣“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模式。鼓勵、支持有社會責任感的愛心企業開展交通安全答題獎頭盔、捐贈頭盔等活動,為在用車輛配備頭盔。
2.組織重點行業開展示范引領。推動大型商超、大型快遞、二手車等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結合即時配送行業安全守法承諾活動,督促快遞企業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為快遞小哥配齊頭盔,督促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3.加強檢查確保安全帶完好無損。在二手車檢驗過程中,著重檢查安全帶設施,確保狀況良好。聯合交警部門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安全帶殘缺不全、捆綁不用、坐墊遮擋等問題,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安全帶使用監管。
三、進度安排
(一)宣傳部署階段。集中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主題宣傳,通過制作形式多樣的宣傳資料,充分發揮媒體作用,線上線下協同聯動,廣泛傳播安全知識,積極倡導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推動形成社會共識。
(二)落實查糾階段。堅持勸導提示、教育,督促騎乘人員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每次志愿服務活動認真開展檢查宣傳,全面提升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和駕乘人員安全帶使用率。
(三)總結提升階段。全面總結“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實施情況,提升成功經驗做法,認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措施,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減,鞏固深化行動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是“減量控大”的重要舉措,商貿流通企業要充分認識此項行動的重要意義,認真研究部署,加強組織推動,確保形成聲勢、取得實效。要借助平安建設、精神文明創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等活動載體,推動 “一盔一帶”相關任務納入綜合考評體系,推進“一盔一帶”工作深入開展。
(二)嚴格隊伍管理。要嚴明紀律要求,嚴禁捆綁銷售安全頭盔,嚴禁單位公職人員參與經營活動。要帶頭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加強執法安全防護,避免在宣傳中發生傷亡事件。
“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 2
為深入貫徹全省、全市公安局長會議、全省公安交管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八大警務”工作部署,持續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切實提升貴陽貴安機動車、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佩戴安全頭盔的安全意識和防護水平,結合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堅持宣傳教育與執法勸導相結合、協同共治與重點推動相結合、鞏固成果與補齊短板相結合,自2023年起至2025年底,持續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緊盯電動車、摩托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和機動車駕乘人員系好安全帶兩個“減量”重點,以及營運客車、旅游包車乘客系好安全帶兩個“控大”難點,積極采取宣傳引導、行業示范、源頭管控、執法查糾等有效措施,分階段推動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駕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頭盔、安全帶,強力培樹安全出行習慣,提升安全防護水平,有效減輕交通事故后果,減少交通事故傷亡,確保貴陽貴安道路交通安全態勢總體平穩。
(一)2023年推動貴陽貴安摩托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85%以上,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75%以上;汽車駕駛人和前排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85%以上,后排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65%以上。
(二)2024年推動貴陽貴安摩托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80%以上;汽車駕駛人和前排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90%以上,后排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70%以上。
(三)2025年力爭確保貴陽貴安摩托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95%以上,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85%以上;汽車駕駛人和前排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95%以上,后排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75%以上。
二、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強化宣傳引導,不斷提升群眾安全意識
1、結合“七進”宣傳活動,充分發揮“面對面”宣傳作用。堅持傳統和新媒體相結合,加強橫幅、標語、海報、展板、宣傳單等傳統實物和“播、報、視、網、端、微”全媒體應用,線上線下多平臺多途徑宣傳。通過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安全提示、違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現場體驗互動等形式,將主題宣傳貫穿行動全過程,高頻次、大范圍進行宣傳,持續強化宣傳效果。自2023年二季度起,每季度策劃開展一次“一盔一帶”主題宣傳活動。每年春、秋開學季,依托“小手拉大手”,聯合教育部門向學生家長發出“一盔一帶”倡議,引導接送學生家長自覺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盔。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每周在新媒體平臺發布或推送至少兩條“一盔一帶”主題安全提示、事故案例警示。
(牽頭單位:宣教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2、充分發揮交管宣傳陣地作用,在車管所、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點、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窗口、執勤執法站點等擺放宣傳展板,播放宣傳視頻,廣泛宣傳法律規定、安全知識以及頭盔、安全帶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識。積極協調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動員在校學生、機關、企事業等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參加宣傳。發動街道辦、村(居)委會、社區,在寫字樓、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汽車4S店、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通過播放樓宇電視、張貼海報、設置展板、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延伸宣傳觸角,提高群眾知曉度。2023年起,創作一批主題宣傳片、宣傳海報、公益廣告,會同轄區文明辦等部門,聯合轄區派出所,組織志愿者每年開展一次“一盔一帶”公益宣傳活動,分批次完成轄區主要居民小區、客貨運輸企業、快遞外賣企業等重點區域、行業的源頭宣傳,覆蓋率達到100%。
(牽頭單位:宣教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配合單位:政治處)
3、聯合街道辦、社區、村(居)委會推動停車場經營單位、小區物業發揮勸導作用,把好“出門關”,在車輛上道路行駛前開展“一盔一帶”宣傳提示。2023年二季度,印制一批佩戴頭盔警示提示貼,分發到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街道辦、社區、村(居)委會,對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群眾進行提示教育后,粘貼到群眾駕駛的摩托車或電動自行車顯眼位置。
(牽頭單位:宣教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4、2023年二季度,向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干部職工,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發布“二做好三不準四帶頭五必須”文明交通倡議書,推動其他行政事業單位、執法部門頭盔、安全帶使用,力爭2024年實現在職人員頭盔、安全帶使用率達95%以上。
(牽頭單位:宣教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5、推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環節配備安全頭盔,推廣“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模式,鼓勵、倡導電動自行車購買保險,積極推動中國人壽、平安保險等企業,推廣“買保險送頭盔”模式。結合交通安全宣傳,與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愛心企業等聯合開展交通安全答題獎頭盔、捐贈頭盔等活動。積極聯合轄區工會等部門,鼓勵企事業單位將安全頭盔作為勞動保護用品配發給有需要的職工。鼓勵在學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等場所,推行頭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眾使用。2023年二季度,聯合電動自行車流通商會,全面落實“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模式,確保每輛售出電動自行車隨車贈送至少一個安全頭盔,7月1日起隨車贈送的頭盔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GB 811-2022)。2023年年底前,主動協調電動自行車流通商會、保險公司、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開展公益捐贈活動,向學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等捐贈一批安全頭盔,推動落實頭盔“租借”“共享”模式。
(牽頭單位:宣教處,責任單位: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配合單位:鑒定中心)
6、2023年二季度,聯合交通運輸部門對轄區網約車企業、出租客運企業開展一次集中宣貫,號召企業及從業人員簽訂《安全帶提示責任書》,要求網約車、出租車駕駛人在前后排乘客上車后,提示全部乘客系好安全帶,才可出發。
(牽頭單位:宣教處,責任單位: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7、通過設立學習教育點,觀看違法事故視頻、學習抄錄交通安全法規、參加志愿勸導活動、朋友圈集贊等方式,督促騎乘人員自覺遵法守規、文明出行,推動騎乘人員佩戴頭盔。
(牽頭單位:宣教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8、充分發動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出入口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沿線電子顯示屏等發布滾動字幕,提示駕乘人員系好安全帶。
(牽頭單位:高速支隊,責任單位:高速支隊下轄各大隊)
(二)強化源頭治理,推動形成齊抓共治格局
1、充分發揮農村“兩站兩員”作用,加強對村民“一盔一帶”佩戴使用情況的檢查、宣傳、勸導。積極聯合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客運場站、客運企業落實出站檢查、提示告知制度,客運車輛駕駛人、乘務員在發車前和進入高速公路、出服務區等關鍵環節,按照相關要求向旅客口頭告知,或采取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帶宣傳等音像資料,路途中循環播放的方式,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牽頭單位:事故處,責任單位: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2、充分運用事故深度調查等方式,結合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積極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落實配發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
(牽頭單位:事故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3、積極推動建立客運行業聯合督促檢查、定期測評通報、嚴格追究責任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協同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部門推動客運企業、網約車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并執行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三級處罰機制(行業主管部門對受到公安交管部門抄告的企業實施處罰、企業對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罰、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人員對受到抄告的車輛駕駛人進行處罰),倒逼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客運行業安全帶完好可用、駕駛人提醒告知、前后排乘客主動遵守。
(牽頭單位:事故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配合單位:勤務考核處)
4、聯合交通運輸、教育行政等部門督促運輸企業特別是校車、營運客車、出租車、網約車、汽車租賃等企業及車輛所有人開展安全帶大檢查,加強自查自糾,按標準配備安全帶,及時整改安全帶殘缺不全、捆綁不用、坐墊遮擋等問題,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確保安全帶處于良好狀態。聯合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部門鼓勵引導客運企業加裝安全帶使用提醒裝置,積極推動在大中型道路客運車輛加裝安全帶使用提醒裝置,做到全程監控、全過程防護。自2023年二季度起,各轄區單位每季度聯合交通運輸部門,深入轄區客運場站、客運企業對負責人、駕駛人、安全員等從業人員開展一次警示教育,督促客運場站、客運企業出站檢查、提示告知制度,發現安全帶殘缺不全、捆綁不用、坐墊遮擋等問題就地督促客運場站、客運企業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運營。
(牽頭單位:事故處,責任單位: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5、督促旅游包車企業、旅行社全面落實安全帶源頭有效配備、事前合同約定、行程前和行程中提醒勸導等關鍵制度措施,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將執勤執法、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安全頭盔、安全帶、兒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帶插扣等違法生產銷售信息通報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推動嚴格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安全防護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假冒偽劣產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動嚴格倒查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責任。自2023年二季度起,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要求,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因素開展延伸調查,對涉及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及時移交相關警種或職能部門并通報具有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的應急部門。
(牽頭單位:事故處,責任單位: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配合單位:勤務考核處)
6、自2023年二季度起,每月定期梳理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數據,及時匯總涉及“一盔一帶”傷亡事故情況,排查本轄區摩托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低、傷亡人數多的重點道路及時段,以便指導勤務部署,作為相關違法行為針對性查處的參考依據。同時,每月核查轄區內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載客汽車事故及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事故,當事人安全帶使用情況、安全頭盔佩戴情況規范錄入比例并進行通報。
(牽頭單位:事故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7、持續做好機動車檢驗檢測監管,把安全帶狀況檢查作為車輛登記、檢驗重要一環,對座墊套覆蓋遮擋安全帶、安全帶綁定在座位下面、使用安全帶插扣、安全帶殘缺不全、裝置損壞等情形的,一律不予登記,不得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嚴把機動車檢驗檢測關,對降低檢驗標準、篡改檢測結果的檢測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從嚴從快進行處罰;主動對接交通運輸部門,對不符合《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1094),未裝備乘客安全帶佩戴提醒裝置的客運車輛不予核發《道路運輸許可證》。
(牽頭單位:車管所,責任單位: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三)強化路面管控,嚴格查糾重點交通違法
1、在執勤執法過程中,注意檢查車輛安全帶狀況,督促駕駛人予以重視,確保安全帶安全可靠。尤其針對校車、客運車輛、出租車、網約車等重點車輛,發現安全帶損壞的,要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其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源頭管理。
(牽頭單位:勤務考核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配合單位:勤務考核處)
2、深入分析研判轄區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等行為的規律特點,重點加強對農貿市場、商場、集市、學校、大型住宅小區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機動車事故高發地點等重點區域的管控力度。每月定期將轄區客運車輛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快遞、外賣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企業,采取聯合約談、警示曝光、聯合懲戒等措施,推動企業履行主體責任。
(牽頭單位:勤務考核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3、積極推動建立快遞外賣行業路面聯合勸導、定期違法抄告、行業企業懲戒工作機制,重點圍繞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事故易發、違法多發路段部署警力,采取定點值守與移動巡查相結合的形式,依法嚴查嚴管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無牌無證,騎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違法安裝遮陽傘、雨棚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牽頭單位:勤務考核處,責任單位:高速支隊、貴安支隊、各分局、三縣一市各大隊)
4、以校車、客運車輛、出租車、網約車、七座及以下小型普通客車為重點車輛,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為重點路段,堅持現場查處與自動抓拍相結合,加大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用好罰款、記分手段,嚴格執法。自2023年二季度起,結合公安部、省廳相關專項整治工作定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行動,結合日常執勤執法工作,實施酒駕、超員、違法載貨、不使用安全帶等交通違法“一車多查”,重點檢查汽車后排乘車人佩戴情況。對校車、客運車輛、出租車、網約車乘客未全員系好安全帶的,一律聯合交通運輸部門、文旅部門、教育部門,對相關企業、學校車輛駕駛人進行教育處罰;對多次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督促企業、學校解聘。
“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保障廣大師生、家長的人身安全,減少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市公安交警大隊相關要求,學校決定在全校開展“一盔一帶”宣傳活動,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一盔一帶”宣傳活動,達到師生、家長“一盔一帶”宣教告知率100%,進一步增強師生家長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意識,著力提升安全頭盔佩戴率和安全帶使用率。
二、工作措施
1、突出教育引領,集中宣傳勸導
各年級、處室要利用多種途徑,開展線上線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大手牽小手”“小手拉大手”主題教育活動,通過組織師生觀看交通安全事故警示片、召開主題班會、制作手抄報、致家長的一封信、電子屏、宣傳欄、公眾號、等形式,特別是每次學生離返校前都必須提醒全校師生、員工以及家長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要系好安全帶,努力做到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
在確保學校周邊交通有序的前提下,定期組織教師、學生、安全員、志愿者和交警共同開展校門前勸導活動,提醒師生家長依法依規佩戴安全頭盔、系好安全帶;通過微信公眾號或家長群定期推送交通安全提示,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基本常識和“一盔一帶”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廣大師生、員工、家長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2、突出重點源頭,全面調查摸排
各年級、處室對所有師生員工開展交通出行情況調查摸排,由家長如實填寫并簽名確認后,交由班主任匯總并分類,學部存檔。對高中走讀生駕乘電動自行車出行方式的,要逐一通知到學生及其家長必須佩戴安全頭盔出行。今后,每學年開學初,要對入學新生和在校學生進行一次出行情況基礎排查。同時,根據不同出行方式特點開展個性化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其知行合一,戴好盔系好帶,培養師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提升文明出行素養。
3、突出警校聯動,建立協作機制
學校將會同交警部門,做好學校門口交通安全管理及交通秩序維護;學校對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學生及家長,要及時勸導提醒;學校要將學生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納入學生日常行為考核,與學生評優評先掛鉤。
學校將師生、員工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納入學生日常行為考核,出入校門發現不載頭盔的,首次警告,第二次列入學部紀律考核,并義務為學校服務3小時。
三、實施步驟
1、宣傳引導階段(__月__日起至__月__日)
制訂工作方案,明確行動目的、措施、步驟,做好全面發動和部署啟動工作,各年級要集中開展主題宣傳,制作形式多樣的宣傳資料,廣泛傳播安全知識,大力宣傳“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積極倡導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推動形成社會共識。
2、勸導查糾階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廣泛宣傳《市公安交警大隊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倡議書》,堅持勸導提示與集中教育相結合,及時掌握學校師生家長帶盔率、系帶率,利用開學、交通安全教育日等契機集中勸導查糾,督促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規范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
3、總結提升階段(__月__日至年底)
全面總結“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實施情況和經驗做法,認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措施,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減,鞏固深化行動成果。
附:“一盔一帶”安全宣傳語(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2、據數據統計,使用安全帶可使駕駛人及前座乘客遭受傷害的風險降低50%,使后排乘客致命傷害風險降低25%-75%。
3、騎乘車輛規范佩戴頭盔可以有效減少頭部傷害,將嚴重傷害、致死風險降低40%以上。
4、安全帶是生命帶,請廣大駕駛人在自身系好安全帶的同時,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5、安全從“頭”開始,摩托車駕駛人、乘車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安全文明出行!
6、騎行千萬里,幸“盔”帶著你。
7、一盔一帶踐于行,平安順達始于心。
8、上車先系安全帶,家人放心滿滿愛。
9、一盔一帶,安全出行。
10、系好安全帶,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