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備考征途中,每一位考生都密切關注著與考試相關的每一個動態。近日,司法部發布的重要公告廢止了《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這一消息迅速在考生群體中引起了廣泛關注。許多考生擔憂這一變動是否會對即將到來的法考報名產生影響。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廢止有什么影響嗎
近期,司法部官方發布公告:為進一步提升司法部規范性文件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和時效性,提高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司法部對部頒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根據清理結果,決定對7件規范性文件進行廢止。經司法部部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將《司法部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而在《司法部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中,就包含“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
那相關文件的廢止,會對法考報名產生影響嗎?
答案是:不會!
因為在2018年,“國家司法考試”變革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后,遵循的是“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所以準備25法考的寶子們,按照現行政策來明確自己的報考資格即可。
法考報名政策
根據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頒行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可以得知,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資格遵循“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大家可以參考上方的表格,根據自己的學歷情況,確認是否可以報考。
新人新辦法
2018年4月28日《辦法》出臺后入學考生的報名資格規則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解讀:在2018年4月28日后入學的全日制法本考生有報考資格;對于全日制法本大三考生(考試當年9月升為大四),并不禁止其本科在讀期間報考。具體以考試當年司法部發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為準。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解讀:在2018年4月28日后入學的全日制非法本+法碩或學碩及以上學位的考生有報考資格;此處的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并不限于全日制,也包括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針對非法本考生研究生在讀期間能否報考的問題,目前尚無明確規定(在無特殊政策規定的情況下,2018年4月28日后就讀本科的全日制非法本原則上研二可以報名,研三參加考試)。具體以考試當年司法部發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為準。另外,自2022年起《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中的報名材料部分,針對2018年4月28日后入學的考生增加了“學位證”的要求。也即,肄業生不具備報考及領證資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解讀:在2018年4月28日后入學的全日制非法本+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的考生有報考資格;關于“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的具體要求,詳見司法部及各地司法廳、司法局的相關公告。
老人老辦法
2018年4月28日《辦法》出臺前入學考生的報名資格規則
本《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解讀:在2018年4月28日前本科入學或順利畢業的法本考生有報考資格;此處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不限于全日制,也包括自考等非全日制教育。
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解讀:在2018年4月28日前本科入學或順利畢業的非法本考生有報考資格;此處的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不限于全日制,也包括自考等非全日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