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什么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以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A、注冊安全主任 B、工程技術人員 C、專門人員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什么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以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A、注冊安全主任 B、工程技術人員 C、專門人員
C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擴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第九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在生產作業中,有些工作是要取得有關資格證書的技術人員才可以做的。企業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聘請和安排相關技術人員,對癥下藥,事半功倍,才能使生產順利進行,使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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