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多個方面的職責,其中新增加的一條是()。
A、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B、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C、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多個方面的職責,其中新增加的一條是()。
A、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B、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C、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B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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