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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一
您好,為了加強本小區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創造良好生活、居住環境,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物業服務中心鄭重提示您:本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問題,危害廣大業主的身體健康。
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硝煙為“年味”。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氣體,這些有毒有害氣體是無形的“殺手”。
當硝煙彌漫時,這些氣體對我們人體各個部位都有著一定的損害作用,對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大量燃放時,如果適逢無風或低氣壓的天氣,有害氣體一時無法飄散,就會強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氣管炎等呼吸系統疾病。
除夕之夜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爆炸聲連綿不斷,如雷貫耳,吵的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難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區的噪聲高達135分貝,遠遠超過人的聽覺范圍和耐受限度。
在夜間人們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過45分貝,也就相當于蛙鳴聲。而高強度的.噪音對患有腦血管、心臟病等疾病的病人來說的危害十分嚴重。
在相對密集的地方燃放煙花爆竹,極易引發火災,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例如,劣質煙花爆竹可能會致人受傷,飛濺得到處都是的殘留物容易引起火災等安全事故。
燃放煙花炮竹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養成無責任心的不良習氣。同時,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大量垃圾,也給環衛人員帶來了嚴重的清理負擔。
燃放煙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員傷亡,根據各醫院的診療報告,每年春節期間都是煙花爆竹致傷的高發期,大多都是炸傷臉部、眼睛,炸斷手指等,甚至死亡。
為加強小區秩序管理,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減少污染環境,讓您擁有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居住環境,請各位業主/住戶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物業工作人員將加大小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樓頂、樓道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隱患和傷人事故。
3、如因個別不聽勸的業主因燃放煙花爆竹給小區及業主(住戶)造成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將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4、燃放煙花爆竹時請到指定地點燃放,請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對孩子造成傷害,須由監護人或成年人陪同看護。
5、不要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煙花爆竹。
6、在家中暫時存放煙花爆竹時,請注意遠離火源。
積極營造文明、安全的小區環境,不燃放煙花爆竹。感謝您對物業工作的支持與理解,敬請各位業主(住戶)相互告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二
居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傳統民俗,而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滿地的紙屑、大量的煙塵、刺耳的噪聲,嚴重破壞城市形象,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xx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向街道全體居民朋友發出倡議:
街道的居民朋友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會的呼喚,也是人民群眾的`期盼,請廣大xx居民共同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們的藍天。
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城關鎮轄區、經開區轄區、中疃鎮轄區、程家集鎮轄區、馬店孜鎮轄區、西潘樓鎮轄區、城北鎮轄區、王市鎮轄區及其他鄉鎮轄區內的下列地點: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宗教祭祀、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旅游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運輸煙花爆竹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規定。禁止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商場、飯店、旅館、娛樂等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運、寄存和郵寄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善意規勸他人,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放規定的行為說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事先向舉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并對在其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城管等部門報告。
3、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積極參與宣傳,倡導文明新風,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全縣社會管理,倡導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助力藍天保衛戰,共創安全、環保的城市環境。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三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春節即將來臨,燃放煙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節日快樂!春節燃放煙花爆竹讓節日充滿年味,平添許多節日的歡樂。愿大家在歡快燃放之際,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讓大家在爆竹聲中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鑒于此,禁止廣大業主在園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請您在園區西門,集中燃
放點燃放,屆時物業服務中心會在上述指定地點做好防火、防爆準備。
現將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及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1、嚴格遵守國家和許昌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禁止在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
2、所有的煙花爆竹產品都應在指定地點燃放,嚴禁在陽臺、露臺、屋頂、樓道處燃放。
3、兒童燃放煙花爆竹應在家長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萬不要讓他們自己燃放,當遇到引線燃后不響的情況時,不能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節日離家外出時,要關好門窗,防止煙花爆竹飛進屋內引起火災,大風天氣,請不要燃放煙花爆竹,否則容易引起火災。
為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建業森林半島住戶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園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衷心感謝廣大業主對我們工作長期的理解與支持!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四
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它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iii級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期間和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一律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加油(氣)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安全、規范、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煙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應當在監護人的看護下燃放;
(六)燃放前,應當認真閱讀燃放說明和警示語并嚴格遵守。
根據《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規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鹽湖區范圍內嚴格實行禁放規定。對于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者,鹽湖公安將根據《通告》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五
為有效控制城區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蘭新鐵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圍的區域。
二、重點管控時間: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四、在禁放區內,不得儲存、違法違規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五、今年確定的集中燃放點為城東清水河橋南北兩側、城西小沙河橋西北側,市民可前往燃放點科學、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依據《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涼政辦發〔20xx〕8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引導市民群眾前往確定的燃放點燃放。
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八、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六
為改善空氣質量和城市環境,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全市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二、應急、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非法行為。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妨礙執行公務的,從嚴懲處。
四、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公安部門)、12345(應急部門)。
五、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七
為了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預防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陜西省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市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第一條市區范圍內的下列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①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②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③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
④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⑤山林(臺塬)、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⑥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⑦居民住宅小區;
⑧經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園路、高新大道、東風路、金臺大道、大慶路、行政大道、陳倉大道西環路口至東門十字的沿街區域。
第二條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嚴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第三條除第一條規定區域外,市區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允許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節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婚喪嫁娶活動可以在指定地點少量燃放煙花爆竹。
公安、環保等部門應大力宣傳大面積、階段性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的危害,大力倡導用更環保的電子鞭炮、電子禮花來代替煙花爆竹作為節日慶祝工具。
第四條市區煙花爆竹銷售、舉辦焰火晚會活動依法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未取得公安部門核發的《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五條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構筑物、人群密集場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點拋擲,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影響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內的樓道、陽臺、窗口、屋頂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應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
第六條公安、安監、工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加大對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組織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城管綜合執法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占道擺攤設點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七條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八條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沒收非法攜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金臺區、渭濱區、陳倉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應加強對本轄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工作。教育、民政、住建、環保、園林環衛等部門應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各鎮政府(街辦)、村(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應加強對本轄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大對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倡導廣大市民增強安全、環保、文明意識,盡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一條嚴禁我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公款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黨員干部應帶頭執行本通告規定。
第十二條各縣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通告,分別劃定縣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落實。
第十三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xxx
xx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八
尊敬的廣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經20xx年xx月xx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節將臨,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禁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xx區、xx區、xx區、xx區、xx區行政區域和xx經濟綜合實驗區、xx新區、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反本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并為舉報者保密。舉報電話:xxx
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市民朋友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九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十
親愛的各位家人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碧桂園豪園&水岸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提前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
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業戶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碧桂園豪園&水岸物業服務中心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物業服務中心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及陽臺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造成火災隱患。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十一
春節期間點煙花、放爆竹是我們喜迎佳節的傳統習俗,但大量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會對空氣質量造成影響,產生噪音污染,也會對人身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為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緊急通知》《吳忠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城市重點區域禁限煙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吳政通字〔20xx〕6號)精神,現就加強20xx年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格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管控。市區利紅街以西、開元大道(與世紀大道、金積大道交匯路段)以東、金積大道以北、世紀大道以南的合圍區域限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
(一)國家機關、新聞、科研、醫療、出版等單位;
(二)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等企業;
(三)汽車站、軌道交通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交通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集貿市場、商場、中心廣場、公園、建筑物內部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五)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中小學、幼兒園;
(六)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影劇院等公共文化場所;
(七)軍事設施保護區、物資儲存倉庫;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八)輸氣(油)管線、輸(變)電及架空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地點。
紅寺堡區、青銅峽市、鹽池縣、同心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明確劃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時間,并向社會公告。
二、嚴格煙花爆竹禁限放時段管控。限放區域內以下情形或時段可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段禁止燃放:
(一)婚喪嫁娶;
(二)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的早7點到晚12點;
(三)經公安部門批準的焰火燃放活動。
三、嚴格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實行定點銷售。城市建成區以外,各縣(市、區)政府可依據劃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合理設置煙花爆竹零售點。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的許可。公安機關對非法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組織和自然人依法進行查處。應急管理部門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監管責任落實。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明確禁放限放區域,多渠道及時發布禁放限放的通知公告,最大限度地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要組織公安、應急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開展督查巡查,依法管理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充分發揮街道(鄉)、社區(村)生態環境監管網格作用,利用各類空氣質量監測站點、高空視頻監控等系統,對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開展實時監控,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勸阻違規燃放行為。
五、倡導市民安全環保過年。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規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大力倡導文明節儉過綠色春節,引導公眾自覺不放、少放煙花爆竹或采取電子鞭炮等環保方式。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參與宣傳動員,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廣大市民有權向小區物業、村(居)委會、社區、公安派出所、綜合執法及轄區相關部門舉報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十二
為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實施全域、全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
二、全市范圍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包括所有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四、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各鎮、街道,各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開展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勸阻和制止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
五、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各類學校,應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宣傳教育工作。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物業公司,應當做好本單位、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工作。
六、在項城市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及賠償責任。
七、對違反本通告在項城市區域內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其非法生產、停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八、對違反本通告,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九、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對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十三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現代農業裝備高新區(城西新區),方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春節、元宵節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禁售禁燃(以下簡稱“雙禁”)工作,持續鞏固和深化我市“雙禁”成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為防止違規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在春節、元宵節期間死灰復燃,各鎮(街道、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扎實做好“雙禁”宣傳工作,通過重申市政府有關“雙禁”規定,促使全市人民進一步自覺遵守并執行。
宣傳部門要積極協調、指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在春節前后至少開展1次以上“雙禁”宣傳,做好《金華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的宣傳工作,倡導廣大市民遵守規定,養成習慣,自覺抵制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應急管理部門要做好本局職責內煙花爆竹違規銷售的日常監管與巡查工作,受理投訴、舉報,會同各鎮(街道、區)開展巡查和宣傳,鼓勵家中還有庫存煙花爆竹的市民自覺上交。
綜合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本局職責內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對需要查處的按程序進行立案。同時利用主要道路兩旁的廣告位,開展“雙禁”宣傳。
公安部門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和非經營者違法存放煙花爆竹等行為要繼續加大查處力度,各派出所要積極配合各鎮(街道、區)落實本地“雙禁”工作的宣傳、巡查和檢查責任。
教育部門要在中小學校放假前,充分利用召開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微信等形式,進一步加強對“雙禁”工作的宣傳,通過“小手拉大手”等活動,倡導家長自覺抵制違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要在各車站旅客入口處、公交站點等部位懸掛“雙禁”橫幅,利用營運車輛流動性大的特點,在營運班車、公交車上張貼、播放“雙禁”規定。
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沿街店鋪商家的“雙禁”宣傳,防止新年開張時違禁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對賓館、酒店落實“雙禁”責任,防止婚慶宴請中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各鎮(街道、區)要將發動居委會、村委會加大“雙禁”宣傳教育,充分利用農村廣播、led、上街宣傳、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加強“雙禁”宣傳,并在村口、社區、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張貼“雙禁”標語和橫幅,再次掀起“雙禁”宣傳高潮。
從20xx年2月10日開始至元宵節(2月26日)結束前各鎮(街道、區)要落實屬地巡查管控責任,聯合公安、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圍繞賓館、酒店、飯店、沿街店面、廣場、小區(村居)、工業區等容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重點部位和高發區域,加強巡查管控工作。對有違規燃放可能或傾向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做到告知在先、勸阻在先、防范在先。一旦發現有違規燃放、銷售行為,及時報相關部門進行查處。特別是要緊緊抓住春節前夕、除夕夜、上墳祭祖、企業開工、婚喪嫁娶、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強巡查的頻度和密度,加大勸阻和管控力度,切實防止違規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針對違規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對群眾舉報和巡查中發現的違規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和單位,不遷就、不縱容,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移送一起查處一起,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從嚴查處,該罰款的罰款,該拘留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形成強大的打擊聲勢。同時,對每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查清供貨來源,深挖線索,落實源頭斷鏈管控。對違禁案例要加大媒體曝光力度,切實達到查處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做好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的“雙禁”工作,事關我市“雙禁”規定的延續和成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各鎮(街道、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落實領導責任,確定專人負責,加強工作謀劃,精心組織實施,并主動抓好督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市“雙禁辦”也將聯合市督考辦對各單位開展“雙禁”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督查,并進行通報。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十四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通知: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通知,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通知部門:
日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業主:
為防治大氣環境污染,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理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配合政府要求,以及讓廣大業主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新源物業溫馨提醒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一、為了使小區有一個清潔、安全的'節日環境,物業將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溫馨提示各位業主春節期間嚴禁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敬請各位業主嚴格遵守、相互提醒;
二、讓我們從少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積極營造文明、安全的小區環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發生。
三、安全的居住環境,要靠全體業主共同維護,新源物業再次呼吁:切勿隨意燃放煙花,盡量做到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煙花和爆竹!
感謝您對物業工作的支持與理解,愿與您攜手共度一個祥和、愉快的新春佳節!
xxx物業服務處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