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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一
乙方:,身份證號:,電話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與利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備執行:
一、宗旨:團結一致、創造財富、分享財富。
二、項目:xx餐廳項目,由甲方主持經營。
三、協議時間: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①入股方式:乙方以私人名義對本項目入股叁萬元。其乙方出資額按乙方股金占本項目的總投資額的相應比例為標準,計算其股權份額。
②乙方的出資,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至以下賬戶:
甲方賬戶詳情:開戶行:中國建行;戶名:;賬號:()。
乙方賬戶詳情:開戶行:中國建行;戶名:;賬號:()。
雙方賬戶將用于本項目相關注資、轉賬、盈利分配等用途;并本項目的相關賬銀往來皆以此賬戶的銀行記錄為準。若需更換賬戶,需提前知會對方并以簽名確認為準。
③以乙方的出資占總額的相應比例計算個人本項目的盈虧分配、債務承擔。協議期間乙方的出資為本項目的共有資產。共用資產將用于支付本項目的相關費用、支出。共有資產 不得私自挪用以及作本項目以外的使用與支出。
五、盈利分配、債務承擔與虧損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①盈利分配:以專用賬戶內的資金存量為標準,減去流動資金部分達到總股金的10%即可進行分紅。 ②債務承擔:項目債務先以本項目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月營運損益報表為依據按乙方的出資比例為標準,按比例承擔。
③虧損承擔:以每月營運損益報表為依據按各入股人的出資比例為標準,按比例承擔。乙方退股時,企業財產少于企業債務的,乙方應分擔虧損。
六、退股
1.自愿退股。協議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退股: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c 執行入股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 違反入股協議約定的事由;
e 發生乙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退股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擅自退股給本項目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當然退股的出資按第五條處理退還。若被除名退股人對合入股項目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若其剩余個人出資部分不足抵減賠償的,入股項目將對該被除名退股人追償,并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入股人的除名處理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出資的轉讓
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入股項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甲方同意。確認后乙方方能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并修改或加注本協議。在同等條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股對待,否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入股項目財產份額的,經修改本協議即成為入股項目的入股人。
無論轉讓或是受讓,其都承擔本協議的第五條規定。
八、項目相關事務執行
乙方委托甲方為本項目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開展經營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收支,支付合伙債務;
5.監督企業經營狀況,查核經營報表,根據全體合伙人決議執行營運策略。
乙方委托甲方執行本入股項目事務,不得干涉、阻礙項目運營事務。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入股項目事務的情況并對項目的經營情況提出意見及建議。甲方應當定期向乙方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入股項目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入股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屬本入股項目,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本入股項目承擔。
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禁止甲乙雙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雙方,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甲乙雙方參與經營與本項目競爭的業務;
3.除協議另有約定,甲乙雙方不得同本項目進行交易。
4.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項目利益的活動。
十、合股營業的繼續
(一)在乙方退股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入股人入股經營。
(二)在甲或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者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向繼承人退回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本協議的約定,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入股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股的終止和清算
(一)本協議因下列情形可以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股關系;
3.被依法撤銷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股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股的清算:
1.合股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股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股的債務;返還合股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①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有虧損,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②、③款的辦法辦理。各合股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而向他人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對方不愿接納他人為新的合股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股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股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股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股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范圍內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補充、修改后內容為準。
(二)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銀行賬戶復印件等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二
一.合伙人各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二.合伙經營事宜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
互利互惠,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就共同經營“#######工程”施工承包項目達成本協議。
1.甲方長期投入(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
2.乙方長期投入(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短期投入流動資金借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按進度需要投入短期借款計銀行貸款利息)
3.甲乙雙方的長期投入不計利息加利潤分配。
4.項目實行單項核算,甲方占40%,乙方占40%,預留20%作為####公司積累金。風險及純利潤按雙方所占比例承包和分配。
5.甲乙雙方的長期投資部分須在_____年___月___日全部到位(含實物資產投入部分)。
6.凡與本項目的大項開支,兩萬及以上,雙方須互相商定后按付款程序支付。
7.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與工地管理人員同等待遇計發生活費。
8.新項目發展、履行合同后,雙方另行簽訂合伙協議。
9.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三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自愿訂立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世金牛肉面飯店。總投資為×萬元,全部為甲出資,乙不出資。經營飯店所需技術由乙全部承擔。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個體工商戶,由乙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個體工商戶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條飯店盈余先償還甲方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約定每人拿一份勞務工資,待甲方投資全額收回后,雙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四
合伙協議
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類型:
經營范圍:
第二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 %;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20xx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企業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伙企業利潤進行分配;合伙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業的利潤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約時間:_ ___年__ _月_ __日
簽約時間:__ __年_ __月_ 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五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xxx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
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六
甲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電話:
代表人: 職務: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友好合作、共同發展、雙盈之目的,就數碼類產品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地點:乙方借用甲方座落在寧德市************同方電腦專賣店入口處一部分用于數碼類產品銷售,借用期半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2日。
3、合作費用:合作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場地使用費每月人民幣捌佰元整。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使用費。
4、合作要求: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合作地點只能作為數碼類產品銷售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賃期間不能破壞甲方專賣店整體形象。
5、付款辦法:合作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應當在當天內向中甲方交付保證金捌佰元(雙方合作期滿后,場地及設施能完好交還甲方,甲方應如數退還保證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場地的原則,場地租 1
金每月一日交一次,首次隨同保證金交清,交納。
6、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應由違約一方承擔。
(2)合作期間,乙方不得把場地轉租他人或與人對換,如有違反,甲方除有權收回場地外,乙方應按年租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逾期每一天按月租金和其它費用的2%向甲方交納滯納金,以此類推。逾期半個月未交納租金的除按上述實行外,甲方有權收回。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對“xx”火鍋進行合作經營,現經雙方商議,由乙方現行試營運三個月,待三個月試運營結束后再約定具體合作事宜,現將三個月試運營期間合作具體方案約定如下:
一. 店面具體情況:
1. 法人代表:2. 店面地址:3. 現有人員配置情況:4. 店面配置設施情況(詳見盤點配置單)
二. 具體約定事宜:
1. 三個月試營運期間,由甲方提供營業店面現有所有配置,包括營業執照、操作間設備、樓面現有餐具、桌椅設備以及前廳所有運營設施,同時保證乙方運營權限的完整性。
2. 此期間由乙方全權負責所有運營事宜,甲方在此期間不需投入任何資金,乙方在此期間不向甲方交納任何費用。
3. 此期間店面經營的盈虧情況與甲方無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4. 此期間店面所有經營內容,包括財務、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調整,甲方不予干涉。
5. 此期間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經營行為。
6. 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轉讓甲方店面的所有設施、設備,并保證甲方店面所有設施、設備的完整性。
三. 甲乙雙方再試運營期間無任何形式經濟合作,并無任何形式的風險利潤關系,乙方自負盈虧,待此協議期滿后雙方在進行商議由雙方共同承擔的合作經營費方式,試運營期限為 至 。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2/2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八
目 錄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目錄
第一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第二章 投資項目的名稱和合作投資的地區 第三章 第三章 合作投資目的、期限和經營范圍
第四章 第四章 合作投資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出資方式、數額和繳 付期限
第五章 第五章 投資合作、具體運營模式及授權要約注意事項 第六章 合作投資項目的組成形式及特別約定 第七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章 投資事務的執行及其相關權利與義務 第九章 單店合伙人的出資及變更事項 第十章 權利、義務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十三章 單店的解散、清算 第十四章 其他事項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合作投資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只要不與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相沖突,均以本協議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合作投資雙方或其代理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作投資雙方及單店合伙人按照相關的投資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投資項目的名稱和合作投資的地區
第五條 合作投資項目名稱 翠峰苑火鍋餐飲業務(名稱與工商登記不一致的,以登記為準) 第六條 經營區域:
以下若干投資人就投資創辦地址位于 有關問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投資項目名稱、地點、負責人、合作期限: 6.1項目名稱:
6.2法定地點(以該項目《房屋租賃合同》地址為準): 6.3工商登記形式: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6.4合作期限(以該項目《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期為準):合作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作投資目的、期限和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作投資目的:為了保護全體投資人的權益,使本合作投資項目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 投資經營期限為 年。
第九條 經營范圍是時尚火鍋類及其加盟管理、商業輔助管理、廣告文化創意。 第四章 合作投資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十條 合作投資人共 個,分別是:
投資人姓名、住所、出資方式、投資比例、繳付期限:
第五章 投資合作、具體運營模式及授權要約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的日常管理及資金管理
11.1經全體投資人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內,該投資項目全權委托 威海市翠峰苑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翠峰苑公司)進行日常管理。“翠峰苑”品牌、“翠峰苑”商標、商號、名稱、cis(包括但不限于企業理念識別系統、企業行為識別系統、企業視覺識別系統)等技術產權歸翠峰苑公司所有,投資人共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在該店僅享有使用權。
11.2當投資人投資收回60%后,所產生實際利潤的80%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資比例進行分成,即翠峰苑公司占20%利潤,全體投資人占80%的利潤。
11.3合伙期內該項目的資金交由項目帶頭人指定的賬號,并由翠峰苑公司及投資帶頭人共同管理使用。
11.4翠峰苑公司與項目帶頭人共同推舉的財務人員對該店進行獨立核算。在該店開業后30
天內,由翠峰苑公司主持召開該店投資決算會議,并提供詳細的資金使用明細表;每月 15號前提供上月財務報表。
第十二條 投資項目的損益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及債務清償原則 12.1損益分配原則:合伙人按照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
12.2利潤分配時間:在無特殊情況下,當該項目所實現的凈利潤超過投資總額10%時,商討利潤分配方案,按季度進行利潤分配。
12.3債務清償原則:合伙人按照其上述出資比例分擔債務。 第十三條 合伙人投資份額的轉讓
13.1合伙期未滿三年時,合伙人的投資份額不得轉讓,合伙期滿三年后,轉讓價格不能高于該單店原始出資額。
13.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13.3 合伙人之間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 提取風險準備金
14.1提取比例: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資總額的60%前,不予提取;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資總額60%后,按凈利潤的5%提取,當累計提取額達到投資總額的10%時或達到十萬元人民幣時,不再提取。風險金按月提取。
14.2該資金管理:經全體投資人一致同意,由翠峰苑公司認可的賬號統一管理,該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納入該項目利潤。
14.3該資金使用:該資金主要用于突發以及應對不可抗拒事件,運用資金時須全體投資人一致同意。 第十五條 投資人會議
15.1召開時間:無特殊情況下,一年召開一次,由負責人(或占較大投資比例的投資人)召集并主持。每月由負責人(或占較大投資比例的投資人)召集主持月度分析會,對店面的營運等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以利于改進各種管理水平。
15.2表決方式:投資人按投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對于項目的增、減投資,合并、分立、解
散、變更經營管理形式以及協議中規定的重大事項須經其代表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投資人同意,其他事項經其代表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投資人同意即可。
第六章 合作投資項目的組成形式及特別約定 第十六條 合作投資項目的組織形式
16.1投資人投資的翠峰苑火鍋項目,經投資雙方共同商榷單店的獨立法人資格,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在工商行政部門注冊登記。
第十七條 針對翠峰苑公司在單店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的特別聲明。
17.1 單店合伙人一致認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經營資源系指翠峰苑公司擁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品牌知名度、商業信譽、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及其它經營資源(但不包括開店網絡渠道與進貨網絡渠道);
17.2 單店合伙人一致認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經營資源的價值無需經過評估,其所占單店出資比例20%的價值系全體投資人根據自己的考察、了解、估算作出的價值判斷而最終在本協議中達成一致的價值認定,不存在重大誤解與顯失公平的情形。
【本協議中的17.1條和17.2條的規定僅適用于翠峰苑公司以運營管理等無形資產資源在單店的出資、收益情況】
第七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八條 單店合伙人的投資款以單店所產生的凈利潤按比例返還,返還順序如下,
18.1 先按季分配單店合伙人的相當于其60%的比例的出資。在此期間,翠峰苑公司不參與分配利潤。
18.2上述目標完成后,單店所產生的利潤分配再按各方的實際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即翠峰苑公司分配20%的利潤,其它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分配剩余的利潤。
18.3 翠峰苑公司與帶頭人約定雙方共同商定備選店址是否適合開設翠峰苑火鍋餐飲業務,同時向單店合伙人說明備選店址的情況,以便于各合伙人自行做出明確的投資判斷。 第十九條 流動資金的繳納分配方案
19.1 其他合伙人投資中包括單店流動資金:單店流動資金為人民幣10萬元用于產品采購和羊肉儲備。該流動資金不在返還之內,由翠峰苑公司負責管理使用,翠峰苑公司須按同期的1.5倍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該利息按季度結算。
第二十條 當投資項目出現虧損時,單店合伙人須按出資比例進行分擔。 第二十一條 風險金的提取和管理
21.1 提取比例:在單店投資收回60%后,于單店運營的凈利潤中需先提取5%的凈利潤,作為處理突發事件的風險金,當累積提取額達到投資總額的10%或者達到十萬元時,不再提取。 21.2 該資金管理:需經雙方投資人一致同意,風險金由翠峰苑公司保管、支配,并存入翠峰苑公司與帶頭人的指定賬戶內,投資雙方共同監督該資金的使用情況,該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納入該項目利潤。
21.3 該資金使用,風險金主要用于彌補短期虧損以及應對不可預見、突發事件,運用資金時須雙方投資人一致同意。
第八章 投資事務的執行及其相關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單店合伙人對單店執行投資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經單店投資人決定,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事務執行人)執行本合同經營項目,管理單店運營事務。翠峰苑公司與項目帶頭人負責單店開業前的資金籌措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設計費、裝修施工費、單店固定資產采購以及開店所需要采購的其各種物品的采購費等費用【具體詳見單店投資預算及其明細】,但需要經過翠峰苑公司與項目帶頭人通過翠峰苑公司的協調管理辦公系統(以下簡稱翠峰苑oa系統)進行網絡審批付款后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單店開業后由翠峰苑公司管理店面運營,資金由翠峰苑公司與項目帶頭人統一進行管理,由雙方分派會計、出納監管使用,但只限于正常經營(也需按翠峰苑oa系統進行審批執行),正常經營之外的資金支配需要經翠峰苑公司與項目帶頭人雙方審批同意后,才能予以執行。
第二十四條 單店投資人有權監督單店投資項目的運營情況,事務執行人應當定期向單店投
資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投資項目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包括以下諸條
24.1投資人對單店享有財務查閱權,可以查閱單店財務賬簿,但應事先向單店財務主管提出書面申請。
24.2事務執行人應當每周向各投資人提供單店周營業額,接待人數、人均消費等數據信息,每月15號之前向單店投資人提交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a 資產負債表
b 損益表 c現金流量表 d財務情況表 e利潤分配表
24.3 當出現正常營業之外的超過五千元以上的損失或支出時,投資事務執行人應及時通報其他投資人。
24.4事務執行人應提供前半年投資項目執行人所開新店(包括直營店、控股店及二八分成店)的原材料、易耗品、固定資產等物品的價格目錄作為參考。
24.5單店經營期間,事務執行人依本協議向單店供應的商品如遇市場價格變動,事務執行人應及時通報單店投資人。
24.6事務執行人應在單店工程裝修開工前向各投資人提交裝修預算報表、工程材料報價單及用料清單等。上述材料如有品牌或價格變動,各投資人協商后確認。
第二十五條 單店成立后,公司的會計人員由翠峰苑公司與項目帶頭人負責選任,出納由翠峰苑公司負責選任,資金管理由單店統一執行,執行過程中除正常經營的費用外,其他支出需經翠峰苑公司與項目帶頭人雙方審批后,方能執行。
第二十六條 事務執行人應當恪盡職守,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全體投資人謀取最大的經濟利益。
第二十七條 如果因事務執行人的原因(故意、過失),給投資項目造成損失的,事務執行人要承擔賠償全部損失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投資人會議。
無特殊情況下,每月召開一次投資人月度分析會議,由翠峰苑的管理人員召集并主持(或由雙方指定)。 第九章 單店合伙人的出資變更事項
第二十九條 單店合伙人的出資變更,須經單店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訂立書面的合伙人出資變更協議。訂立轉讓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投資單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同等權利,義務,責任。單店對其入伙前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經單店合伙人同意,投資協議簽訂后不滿三年,投資人不可以轉讓其股份,三年后單店合伙人可以將自己的出資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單店其他合伙人,轉讓價格不得高于其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九
合伙人:
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伙人:
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伙人:
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萬元,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店鋪,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年×月×日
---------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并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為:
1、車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銀行貸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xx0元;
3、燃氣改造款4700元;
4、銀行貸款利息9029元(57000元×5.28%×3年)
以上款項共計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資50%,為50765元;乙方出資25%,為29882元;丙方出資25%,為29882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為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xx年1月26——30日開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元,其中最后1個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700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20xx年12月31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后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十
合伙人(之一):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住址等基本情況。
合伙人(之二):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民族、住址等基本情況。
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自愿訂立本協議。
一、合伙的經營范圍
二、各合伙人出資數額及出資方式
三、各合伙人投資形成的財產為合伙財產,由合伙人統一管理和使用。舍伙人民主推舉負責人。
負責人享有以下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承擔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負責人沒有履行義務,則應就由此造成的損失對合伙承擔賠償責任。
四、盈余分配方法
五、債務承擔方法
六、入伙
七、退伙
八、合伙的終止
九、合伙的清算
十、合伙協議自有關機關批準并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十一
合伙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福建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福建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占全部出資比例 %。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 %。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伙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伙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伙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期滿
合伙期滿,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十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建立汽車維修廠,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伙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投入合伙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共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萬元,乙方負責出資元。
三、合伙投資效益分配:合伙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預留10%作為機動分配,主要用于獎勵有功的相關業務單位以及聘用技術人員分配。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利,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份,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帳戶,合伙資金專款專用,雙方共留銀行財務印鑒,獨立核算,在合作期間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六、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伙伴,本著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到互利互贏目的。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十三
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二、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普通合伙)。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出資評估
1.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天 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時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2.全體合伙人一致確認 方以勞務出資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
七、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八、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公積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潤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5.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資的比例 承擔債務。
6.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7.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十三、合伙事務的執行
1.委托執行人
(1) 方負責經營管理, 方負責財務出納, 方負責財務會計。
(2)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方作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負責人。
2.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 一人一票 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3.其他合伙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四、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及合伙企業事務的決定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一般事項應實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經全體合伙人 過半數 通過的表決辦法,重大事項應經全體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伙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十五、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六、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七、合伙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應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九條盈余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九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十八、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6.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四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體決定除名。
十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業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二十一、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四、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二十五、補充及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
二十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合伙協議書 四人投資合伙協議書篇十四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合伙出資運營________網吧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企業名稱:______網吧
經營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號______出資額(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圓整);
類型:服務場所
經營范圍:提供互聯網服務上網、煙飲料食品銷售、網絡游戲點卡銷售;
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法人為:甲方______;
執照號為:
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開始計算。
甲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乙方:出資額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資方式:現金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______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各合伙人的出資,統一由乙方保管和支配;資金的支配以發票或收據以及收條為依據,(依據必須得到兩個合伙人共同認可)以為后期算賬做依據。
合伙企業應當于正常營業后起的每個月1-5日計算上月盈利收入,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個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______元用于合伙企業備用開支;但累計到______元后,不再保留;
(二)其余盈余分配,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一)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業用作債務抵押、抵償、還貸;否則應向另一合伙人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三)合伙人私人債務與本合伙企業無任何利益、債務關系;
(四)合伙人如對企業債務及虧損賴賬不承擔出資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一)變更轉讓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法人;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三)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四)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如網吧:電腦設備、桌子椅子等一切網吧財產)
(五)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所有財產權利;
(六)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進行財務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②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本合伙協議簽訂后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在合伙企業同一縣級行政城市內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非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___份,甲乙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在場當面各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 糾紛的解決______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