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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績效考核規章制度 員工績效工資考核制度篇一
第二條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9.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0.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1.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5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懶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對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于眾。
第十條本章所列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本公司為了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企業員工績效考核規章制度 員工績效工資考核制度篇二
一、目的
為了規范餐廳人員的績效考核管理,提高餐廳服務質量,保證各項工作計劃的完成,特制定此方案。
二、原則
(一)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
盡量采用量化指標,同時結合客人評價、上級主管評估。
(二)公平、公正原則
盡量做到相對公平,保證公正
(三)公開原則
考核標準的制定是通過協商和討論完成的。
三、考核辦法
①各餐廳均以百分制進行考核
②實施目標管理,各種考核目標均以年終考核,各類指標分解到月,逐月考核,年終總決算。
③經濟指標以實際完成為準,其他指標按本餐廳實際情況,結合不定期檢查考核情況對目標管理進行考核
④設立考核考評小組,由餐廳經理牽頭,負責目標管理考核。
四、考核目標
(一)總分考核
總考核分為100分。
(二)各項目標及目標值說明
1.經濟目標
經濟目標占35分,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標指標說明/計算公式績效目標值分值得分營業收入考核期內營業收入總數達到_萬元以上,其中:
1月_萬元2月_萬元3月_萬元
4月_萬元5月_萬元6月_萬元
7月_萬元8月_萬元9月_萬元
10月_萬元11月_萬元12月_萬元20利潤率(餐飲銷售凈利潤/餐飲銷售收入)×100%全年/月綜合利潤率達到_%以上15 2.餐品質量目標
餐品質量目標占15分
①每查到一個不合格產品,扣0.1分
②顧客投訴一次,扣2分
3.服務質量目標
服務質量目標占15分
①顧客投訴一次,扣2分
②檢查發現一次服務質量差,扣1分
③每月每評上一個優秀服務員,加2分,每評上一個星級股服務員,加5分
4.財產管理目標
財產管理目標占10分
①設備設施遺失的,扣1分;非正常損耗的,扣0.5分
②餐具遺失的,扣0.5分,非正常損耗損壞的,扣0.1分
5.安全目標
安全目標占10分
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②發現一般安全事故的,扣2分
③發現輕微安全事故的,扣0.5分
④上級安全檢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6.衛生目標
衛生目標占15分
①發生重大衛生責任事故的,扣15分
②發生一般食品衛生責任事故的,扣3分
③發生輕微責任事故的,扣1分
④上級檢查衛生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五、考核結果處理方法
①總考核分達到85分以上為合格;考核總分在85分以下的,每份扣每一責任人10元、主管10元、領班10元。
②經濟目標考核達到100%為合格;超額完成經濟目標達到10000元的,給予經營管理成員獎勵300元,其中經理50%,主管30%、領班20%。
③對第一責任人的考核應結合其崗位目標考核細則同時給予考評。
④經營管理成員均參與考核,并同獎同罰。
企業員工績效考核規章制度 員工績效工資考核制度篇三
一、員工考核管理規定
第一條考核目的是為了正確把握員工的能力適應性、工作態度及工作效績。在開發人力資源的同時,謀求員工晉升、調動、獎勵及懲處的合理與公正,從而完善公司的激勵制度。
1.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的內容涉及: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率、獨立性、成本意識、原則性、精神面貌、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溝通能力等方面。參加考核的人員包括總部直屬的正式管理人員,各分公司,外設廠和事業部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由其自行考核。季度考核的答卷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員工自行填寫;第二部分由員工的直屬上司填寫;第三部分由員的直屬上司與員工面談溝通后填寫。季度考核結果分為出色、優良、普通和差,四等。對出色和優良等者,公司將在季評結果公布的當月分別獎勵其當月工資總額的10%和5%,對普通等者不作獎懲,對差等者,將扣發其當月工資總額的5%,連續兩次獲差等者將予以解聘。
1.2實習考核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員的技術工人,在試用期結束時,必須進行實習考核。試用期原則上為三個月。如在試用期內員工請假,則試用期時間順延。特殊情況可在部門經理以上級別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個月,最長不能多于6個月。考核結果分為優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績為優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轉正。考核成績為三等的將延長試用期三個月,屆時的考核成績不能列人優等,而成績依然在三或四等的應立刻辭退。考核成績為四等的直接辭退。實習考核成績將錄人人事檔案,作為員工將來晉升、晉級的參考依據。所有同意轉正的人員將收到人力資源委員會發給的《轉正定級通知單》。
1.3見習考核任職的所有副經理級及以上人員都需接受見習考核。考核時間為正式下文起6個月。考核結果分為同意轉正和不同意轉正。考核結果為不同意的,將延長見習期3個月,屆時考核結果依然為不同意轉正的將予以辭退,如為提升人員,則降回原職位。所有執行結果都將由人力資源委員會發文通知相關部門。
二、員工保密管理條例
第三條適用范圍:集團公司及所轄子公司、分公司等單位與保密相關的工作內容,具體范圍見條例細則。
第四條目的:為確保公司的技術、經營秘密不流失,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第五條條例細則
1.總則保密管理
遵循“突出重點,積極防范”的方針,堅持“內外有別,既便利工作又確保秘密”的原則,準確劃分保密范圍,確保公司核心機密安全;同時有控制地放寬非核心秘密,使保密管理
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2.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是公司秘密中比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將給公司造成嚴重的損失,主要包括:
(1)公司經營戰略,遠景規劃,財務賬簿,銷售網絡,總結計劃;
(2)反映公司生產能力的方案、計劃及特殊原材料等情況的計劃、統計事項、產品實驗報告,檢驗報告等;
(3)新產品開發項目,有成效的技術革新、發明創造、工藝方案,及公司發生的重大技術質量問題;
(4)引進的產品、設備、儀器,經過改進,性能、功能有顯著提高的改進部分;
(5)公司財務、營銷管理制度、目標管理方案、月度運行報告等;
(6)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公司總體組織架構包括生產線。外加工、各市場部人員運作方式等。
2.2凡是對內部公開,對外部保密的文件、資料,作為內部資料不劃分密級。
2.3密級的規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級資料的科室承辦人員提出密級意見,然后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劃分為絕密的產品、技術資料、文件由總裁審定。密級的調整,應根據公司發展狀況和保密時限,由行政總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整,文件資料和密級變更或解密后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規定有保密的文件到時自動解除密級。
3.文件、資料的保密一切秘密公文、圖紙、資料應準確標明密級,在擬稿、打字、印刷、復制、收發、承辦、借閱、清退、歸檔、移交、銷毀等過程中,均應建立嚴格的登記手續。絕密級的技術、經營資料,只限于主管部門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員使用,機密級的文件資料,限于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需要科室的人員。使用科室和人員必須做好使用過程的保密管理
,而且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機密以上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復印。4.電話、計算機的保密通適內容不得涉及秘密;存有涉密內容的計算機網絡、外存儲設備、磁盤等應按秘密文件資料管理,并采取相應加密措施。計算機網絡使用按有關計算機網絡使用規則管理。
5.對外宣傳、通訊、會議的保密公司宣傳媒體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對某一具體事項不能確定是否需要保密,應由部門總經理審定。召開秘密性會議,要嚴格控制會場,會議內容要記在保密本上(會后收回),如需參閱,另辦手續。
6.對外交往的保密所有密件一律不準外單位人員借閱,本公司人員亦不得代為轉閱;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參觀,學習,應在行政總部規定接觸范圍內,并指定專人陪同,不準外單位人員隨意進人涉密區域;對外交往中一旦發現失密、泄密問題,必須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7.保密培訓和檢查
7.1各部門、各科室要經常性地對員工進行保密培訓和檢查,對新進員工必須事先進保密培訓,學習保密條例;
7.2員工必須遵守下列保密守則:
7.2.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7.2.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7.2.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7.2.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7.2.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7.2.6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開場所或家屬、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7.2.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7.3在秘密要害崗位工作和接觸秘密的人員,要先審查后使用。
8.獎懲
8.1對保密管理
做出貢獻,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晉級提薪:8.1.1一貫嚴格執行保密條例,堅持原則,堅決保護公司秘密者;
8.1.2發現他人失密、泄密或出賣公司秘密,能及時舉報,采取補救措施的。
8.2出現失密、泄密問題,視性質、情節的不同,給予通報批評、罰款、降級直至開除。
8.2.1為謀取私利,將公司秘密通過各種非法手段賣給別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較大損失者;
8.2.2在工作中違反保密規定,造成秘密失竊者;
8.2.3保密觀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竊者。
員工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包括見習/試用人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負責人陳述原因(出差人員除外),所有人員都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卡,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條代人打卡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罰工資100元,違紀三次作開除處理。員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一經發現扣罰當月全部獎金。
第三條員工無故不上班,以曠工論處;因不服從工作安排而影響工作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當月薪資總額的10%,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公司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請事假規定為:三天以內由直屬上司批準,三天以上向直屬上司申請,由直屬上司向上級主管呈報批準。員工請假需報行政科登記備案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將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每次扣罰工資1-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二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每月累計遲到20分鐘以上則扣除當月全勤獎(每月遲到不超過“分鐘作為全勤),累計遲到時間超過20分鐘者,每遲一分鐘扣工資0.5元,全勤者當月發給全勤獎金10元。
第六條生產車間應填寫《曠工人員記錄表》,
將當天曠工的普通工人的名單報人力資源委員會,以便人力資源委員會停其工卡,如曠工人員的工卡需重新開通,則要由車間填寫《恢復員工工卡申請表》報人力源資委員會。員工請假規定
第七條休假
7.1探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固定員工,與配偶不住在同一縣、市的,享受探親配偶的假期待遇,與父母都不在同一縣、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員工與父親與母親一方住在同一縣、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不超過30天。
7.1.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不超過2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不超過20天。
7.1.3探親假期是指員工與父母、配偶團聚的時間。路程較遠的,可另外給路程假。路程假按國家交通運輸部門標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為一天,1000-2019公里為兩天,依此類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達到晚婚年齡的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13天;
7.2.2未達晚婚年齡合法結婚的員工,享受婚假3天。
7.3產假
7.3.1凡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達到晚育年齡者,女方產假105天;
7.3.2凡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未達晚育年齡者,女方產假為90天;
7.4喪假凡員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兒女死亡的,可給予喪假3天。
7.5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員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滿一年工齡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遞增,直至十天為止。員工在享受公休假的當年,不再享受探親假。
7.6探親假及其路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內的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節假,均不順延。
第八條休假手續和待遇
8.1探親假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總經理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向行政科備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門總經理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向行政科備案。
8.3產假和喪假,原則上要事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向行政科備案。
8.4休假完畢后,必須到行政科注銷。
8.5違反8.1-8.4各項,又無正當理由,未經部門總經理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論處。
8.6休假期間的工資。婚假三天、喪假及公休假期間,可享受全薪工資待遇,其余(晚婚假)時間享受100%基本工資。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規定的產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
8.8第一胎符合計劃生育條例,但未達晚育條件的產假期間,享受50%的基本工資。
8.9由于避孕失敗要進行人流手術,休假期間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并報銷醫藥費、手術費。
8.10生產線女工每季度查環一次,每次每人計發誤工費5元。
8.11休假的路費、住宿費一律自理。
8.12員工因工傷,其醫藥費據實報銷,病休假間發放基本工資。
8.13如果探親假、晚婚假、產假適逢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則法定假日的工資待遇,按本市8.6制度辦理。
第九條各種假期不得累積,只準一次使用。
企業員工績效考核規章制度 員工績效工資考核制度篇四
不同的崗位,其績效考核制度的制作方法與考核內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保安績效考核制度,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員或保安員參考。
1、衛生要求和處事能力考評標準:
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掃保安室衛生及管區衛生(如魚池、大門口、門牌等)發現有垃圾、積水、積物、發現不達標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超過8小時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監督(如發現不按規定擺放物品,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如視而不見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擺放整齊,做好記錄違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舊換新,違者扣0.5分/次;如發現物品掉失,找不到責任人扣當班人員扣1分/次。
1.4維護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無缺無損無塵,如發現損壞或缺少及時上報找出責任人,未能及時匯報扣0.5分/次。
1.5遇到特發事情未能處理和及時上報(如外來車輛損壞公司財物、員工坐陽臺、爬窗戶、偷東西等一切違規行為),發現問題但未能處理或上報扣0.5分/次。
1.6未經領導批準同意,擅自放外來人員、員工(工傷除外)進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漢、精神病患等人員進入廠區,違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內禁止嚴禁吸煙、聽音樂、聊天,如發現違者扣1分/次。
2、工作態度紀律及考評標準:
2.1對來訪客人主動問好有禮,有人查詢時要站立起來回答,不得漫罵、擾亂同事和領導,如有發現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2.2同事之間和平共處,共同完成工作,如有發現愉懶,斤斤計較者、吵架鬧事者扣0.5分/次。
2.3積極主動做事,發現被動者或被主管及員工投訴者扣1分/次。
2.4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領導者,帶有個人情緒工作裝模裝樣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發現問題未能及時到位(如未經登記、同意,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紅外紅異響亂報;員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區內(宣傳欄范圍、正門口等阻塞通道)不準停車,如發現或收到投訴扣1分/次。
3、工作質量要求及考評標準:
3.1進出公司的車輛、人員都要經過登記、檢查、通知確認允許后方能放行,如發現未經同意允許、檢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監督員工及外來人員車輛停放是否達標,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3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帶出物品檢查情況,不按要求執行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4保安員做好外來信函、公文報刊的收發登記工作并及時處理,當班必須清理完所有信件報刊才能交班,發現不達標或訴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員工車輛出入、停放登記記錄,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6做好監督檢查消防器材我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和匯報,未能及時匯報扣0.5分/次。
3.7按規定定時或不定時巡邏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特殊情況,出現問題未能及時匯報扣1分/次。
3.8值班時在查看監控和紅外線有無異常情況,并做好記錄及時匯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9檢查宿舍公共設施作用情況(消防器材、燈管、水龍頭、飲水機等),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出現事故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0監督好員工、公司車輛安全,不能讓陌生人員靠近,發現異常及時作反應,并向領導匯報,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范圍公共財物受損或找不到責任人,由值班人員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2做好《來訪登記表》記錄并通知被訪人確認允許后才能放入,發現,發現不達標或投訴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記表》記錄并交班旱清點保安公用物品,如發現損失,找不到責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負責,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4做好《監控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邏登記表》記錄,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6保證公司門口車輛暢通,貨車8:30分之前不能開到倉庫后門等上貨,外來人員(司機)不能開摩托車到倉庫后門及車棚內,只能停放在大門口臨時停放區。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3.17每個月定期對消防器材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上交檢查表格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3.18上班看報紙雜志,玩手機者扣1分/次。
3.19監督員工上娛樂室活動情況,發現不按制度的人員做出處理和作好記錄,并向領導匯報,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匯報者扣1分/次。
3.20檢查監督住宿員工作息情況是否違反公司制度,視而不見及未能及時匯報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間睡覺、離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關表格登記,發現不按時記錄和上交或收到投訴扣0.5分/次。
3.23交班時,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當班情況的交接等),發現沒有交接清楚相關人員扣0.5分/次;因沒有交接清楚而違反要求,相關人員扣1分/次。
3.24從公司外出的車輛都要經過檢查摩托車后尾箱、司機室等)方能放行,沒有檢查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3.25做好臨時(即8小時內)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記手續,沒有登記清楚扣0.5分/次,沒有經主管批復而亂放的扣1分/次,超過8小時或超過登記時間未通知經辦人搬離物品當班人員扣0.5分/次。
3.26及時提交及領取《員工自評及主管考評表》,無正當理由超過8小時未領取扣1分/次。
3.27接到來訪客人探訪總經理時,保安人員登記好《來訪登記單》及必須打電話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打總經理電話要先通過助理處理,探訪工地陳生時先通知行政部探訪對象或助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入內,偽者扣1分/次。
3.28 嚴禁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入廠區或新廠區,特殊情況必須向主管申請同意,違者扣1分/臺車。
4 員工流失率及考評標準:
4.1 保安人員對班長崗位工作滿意度60%以上,如不達標扣0.5分/次。
4.2 以身作則,做好榜樣,做到上傳下達,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次。
4.3 編制保安值班表,衛生值日表,崗位輪流表等相關表格事項,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收到投訴扣1分/次。
4.4 監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發現不達標或被投訴扣0.5分/次。
4.5 每月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過期無效及時改換,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上交檢查表格到行政部,發現不達標扣0.5分/次。
4.6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沒有月培訓計劃和記錄扣5分/次。
4.7 定期(兩周一次或視情況而定)安排保安人員清洗魚池,發現不達標扣1分/次,收到投訴扣2分/次。
企業員工績效考核規章制度 員工績效工資考核制度篇五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大功獎勵的。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晉級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自第一次記大功之日起計算)但無記過以上(含)違紀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自然年計算)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為保護公共財產,避免了事故發生,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晉級獎勵的。
第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升職獎勵(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
1、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經營渠道,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起到積極效果的,且具有相當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況應該給予升職獎勵的。
第十一條:公司對于工作表現欠佳或行為不當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等處罰,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罰款處罰(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員工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事行政部進行銷假者。
2、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公出單》者(外勤人員除外)。
3、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5元,遲到或早退6~10分鐘罰10元,依此類推,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做曠工處理【備注:罰款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無需另行填寫《獎懲通知單》】。
4、員工工作期間未按標準著裝(含帽子、衣、領帶、褲、裙子、腰帶、襪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規定等行為)者。
5、員工工作期間不符合公司修飾要求者。
6、用餐期間不按規定排隊者。
7、工作期間不按規定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者。
8、不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地點進餐、喝水,或未經公司允許將食物和飲料帶入工作場所者。
9、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0、工作期間嚼口香糖者。
11、用廁后不洗手、不沖水者。
12、不遵守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者或不隨手關門者。
13、在工作場所奔跑者(緊急情況除外)。
14、工作期間喧嘩、打鬧、聊天、嬉戲者。
15、員工工作期間帶耳塞聽音樂者。
16、因工作疏忽,導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職責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者。
18、犯有性質與上述情況相類似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