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燃氣安全至關重要,關乎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是消除安全隱患、防范燃氣事故的關鍵舉措。一份完善的實施方案能明確工作目標、步驟和責任分工,保障工作高效開展。接下來小編給大家帶來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精選6篇。
第一篇: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總書記對XXXX市燃氣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全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題會議工作要求,全鏈條系統性梳理治理燃氣安全各節點風險隱患。根據《全省系統治理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工作方案》(X建基〔2023〕6號)文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對燃氣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健全燃氣生產、運輸、長輸、場站、第三方施工防護、管線占壓、瓶裝液化石油氣、餐飲等使用單位、燃氣器具產品質量、管網更新改造、培訓和宣傳等燃氣全鏈條、各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落實、各負其責、各盡其能”,全面提升行業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燃氣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重點任務
圍繞燃氣全鏈條安全,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系統推進十一項重點任務。
(一)開展運輸環節安全整治。嚴格涉及城鎮燃氣道路運輸企業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督促企業按照規定加強車輛管理,嚴格車輛年度審驗,保證專用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督促企業按照規定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開展從業人員運輸安全生產和基本應急知識等培訓。加強運輸車輛運行管理,按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在車輛運行期間通過定位系統對車輛和駕駛人進行監控管理;督促承運人按要求制作使用危險貨物電子運單。嚴把車輛查驗登記、檢驗、駕駛人準入。加強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監督,確保檢驗質量,保證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罐體、移動式壓力容器等檢驗檢測合格。嚴厲查糾運輸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非法改裝、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不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形成高壓嚴管態勢。〔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市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長輸管線安全整治。重點排查整治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區等高風險管段安全風險評價,管道巡護和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管道巡護和監護,與運營管道相適應的維修和搶修資源配置情況;分輸站內工藝管道存在可能超壓的部位設置壓力保護設施,并按標準要求進行檢測等情況,推動建立并實時更新管道外部風險隱患臺賬,確保隱患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實現閉合,督促企業落實落細管道保護工作措施。結合隱患排查,并根據使用年限、日常維修、管線位置等情況,建立完成全縣長輸管線風險隱患分布圖,標注并及時更新風險點。加強油氣輸送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積極應用光線預警、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推動企業加強風險點和輸氣站、閥室等重點區域管理,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應急局,縣市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城鎮燃氣場站安全整治。對燃氣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企業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安全檢測和管網監測設備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管線檢查維護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運維搶修等從業人員無證作業、三違行為突出、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定不健全、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應急預案和演練流于形式等風險隱患。重點排查企業所屬門站、調壓站、儲罐站、加氣站及站內中高壓輸氣管道、防雷防靜電裝置等安全隱患,加強日常巡檢排查和養護,確保燃氣場站內各類設施等處于完好狀況。嚴格燃氣市場準入,全面整頓燃氣經營市場秩序,對不符合條件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依法予以取締或吊銷燃氣經營許可、充裝許可等資質證照。〔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市監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城鎮燃氣管線第三方施工防護安全整治。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燃氣企業管線安全監護責任,組織對在建燃氣工程和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挖掘燃氣設施安全隱患臺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管道燃氣企業根據管線位置、埋深、鄰近管線數量等情況,共同制定燃氣管線施工保護方案,做好安全施工交底及管線會簽等前期工作。強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職責,施工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燃氣企業要指派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旁站式技術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會商調整管線保護方案后方可繼續施工。開展建設項目施工違規挖掘燃氣設施問題整治,對因野蠻施工導致的挖掘燃氣設施設備事故,一律給予上限處罰,對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并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限制在所屬行政區域內投標資格。〔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城鎮綜合執法大隊)〕
(五)開展城鎮燃氣管線占壓安全整治。組織對高中壓燃氣管道被占壓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疑似違建應排盡排,實地走訪每個疑似違建點位,核實界定違法建設,建立占壓燃氣設施安全隱患臺賬。要嚴格銷號制度,對違法建(構)筑物依法拆除,屬合法建(構)筑物的,通過遷移燃氣設施等方式進行整治,及時解決違規占壓燃氣設施問題。涉及占壓燃氣管線的重大隱患要制定整治方案,加快問題整改,短期無法解決的,采取停用燃氣設施設備等措施。規劃管理部門在后續規劃中,要做好燃氣管線避讓工作。〔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城鎮綜合執法大隊)、縣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開展液化石油氣鋼瓶非法灌裝使用及儲運安全整治。做好液化石油氣儲存設備密閉性實驗和降溫維護管理,預防出現泄漏問題。結合實際,制定配送服務安全管理規范,按規定設置配送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明確配送服務相關安全要求。要充分發揮氣瓶質量安全追溯平臺作用,實現氣瓶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確保各個流程環節可追溯。嚴厲打擊二手倒賣、非法設立分銷站點以及違規充裝未賦碼、非本單位、超期、非法改造、翻新及報廢鋼瓶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城鎮綜合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端安全整治。對餐飲場所、農貿市場、養老機構、旅游景區、學校、醫院等燃氣使用單位和居民用戶進行全面摸排。重點整治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或功能過期失效,未使用帶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使用不合格鋼瓶、軟管、減壓閥,管線嚴重銹蝕,私設暗管,管線懸掛重物,在地下、半地下空間設置氣瓶間或違規使用燃氣,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超量存儲氣瓶,私接三通,在有鋼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間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規設置戶外牌匾、廣告牌包封燃氣管道等風險隱患。持續整治未與燃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不按規定張貼公示安全用氣承諾,場所消防設施不完善,用氣操作不符合要求等風險隱患。對存在重大隱患、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餐飲等公共場所,要采取停氣措施,切實消除燃氣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經合局、縣民政局、縣文體廣旅局、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深入推進燃氣器具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嚴格落實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教育生產單位認真履行產品質量出廠檢驗制度、銷售單位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保證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安全,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燃氣器具。進一步壓實屬地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強化燃氣器具產品質量安全違法案件查辦,嚴查生產、銷售無熄火保護裝置燃氣灶具、可調節或調節部件沒有被封固的家用瓶裝液化氣調壓器、未標注生產日期的燃氣報警器、未標注制造年份和使用期限的燃氣具連接用軟管,以及列入強制認證目錄而未經 認證或偽造冒用 認證標志的家用燃氣器具的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市監局〕
(九)推進燃氣管網智能化改造。在重點部位加裝智能化感知設備,確保高質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務。實行燃氣管道施工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加強施工質量和安全管理。〔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發改局〕
(十)加強培訓和現場實操安全宣傳。全面開展燃氣安全宣傳活動,燃氣、消防、市監、城管、民政、文旅、經合、教育、衛健等部門,要對本部門、本行業領域開展燃氣安全培訓,提升工作人員燃氣安全專業能力、執法(管理)能力和素養。燃氣、應急、消防、市監部門要督促燃氣企業圍繞燃氣事故分析、安全操作標準規范、燃氣場站運行等方面,組織對從業人員開展燃氣安全教育培訓,有效提升從業人員的思想認識,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燃氣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經合等行業管理部門要督促餐飲、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燃氣使用單位要組織員工開展燃氣安全培訓,使員工掌握安全使用常識,具備基本的燃氣安全應急處置技能。要組織燃氣安全宣傳進公共場所、進社區、進家庭、進校園、進機關、進企業的六進活動,設立宣傳點,通過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實物展示、實操宣傳等方式,開展立體式、全覆蓋、無死角的宣傳,普及燃氣安全知識,提升用戶安全用氣意識。〔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市監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經合局、縣民政局、縣文體廣旅局、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階段安排
從2023年8月至12月,分三階段排查整治。
(一)部署啟動階段(2023年8月15日前)。制定細化本區域工作方案,組織召開系統治理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專項工作會議,全面啟動和部署開展治理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相關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3年8月至11月)。相關部門和單位結合《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2023年全省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黑龍江省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黑龍江省城鎮燃氣安全宣傳工作方案》等既定部署,組織全面開展燃氣安全風險系統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重大問題隱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清單、臺賬,系統治理、整體推進,并通過督導檢查、明察暗訪、聯合執法、警示通報等手段方法,持續加大整治力度,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問題隱患整改到位。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2月)。深入分析燃氣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認真總結排查整治中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并固化為法規制度,健全完善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層層壓實責任,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定期調度、督導檢查、通報批評、公開曝光、排序列表等方式,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推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靠。要對十項重點任務細化研究工作措施,深入到燃氣全鏈條、各環節,一個一個過篩子,認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問題,確保全覆蓋、無死角。
(二)強化部門配合。住建、城管、應急、經合、市場監管、交通、公安、消防、發改、自然資源、民政、文體廣旅、教育、衛健等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主動擔當,寧可向前一步形成重疊、不可后退一步留下縫隙。要把各人、從業人員,依法嚴肅責任追究,依法實行行業或者職業禁入。
(三)強化社會監督。要把社區、燃氣企業、物業企業、燃氣專家、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組織起來,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合力,對家家戶戶開展 網格化地毯式 排查整治。要組織公布違規、違法線索舉報電話,加快案件核實辦理速度,及時向社會公布典型執法案例。
(四)加強督導調度。相關部門要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對工作不力導致整治進展滯后、整治責任不落實、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堅決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第二篇:
為深刻汲取近期省內外燃氣事故教訓,推動全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實,根據全國燃氣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安委會、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協調機制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開展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燃氣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從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抓好燃氣安全的重要性、緊迫性,全面檢視、深刻反思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統一思想、集中行動,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格的要求,全面排查燃氣安全隱患,集中治理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省燃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整治內容
圍繞“五個環節、一個重點”開展排查整治。
(一)五個環節
1.燃氣經營環節:重點排查整治燃氣經營企業、充裝企業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書;未按規定進行入戶安檢并督促隱患整改、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數量達不到要求,安全檢測和管網監測設備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和超期未檢、達到報廢使用年限的氣瓶或翻新“黑氣瓶”;未按規定加臭,違規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定不健全等問題。
2.燃氣輸送配送環節:重點排查整治不按規定對城鎮燃氣管道巡線和實施定期檢驗;未制定和落實城鎮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保護制度;不具備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資格)的企業、車輛及人員從事燃氣運輸等問題。
3.燃氣使用環節:重點排查整治餐飲等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報警器質量不達標、適用氣型不符、安裝位置不正確或不在工作狀態;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無3C認證的燃氣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屬連接軟管,軟管長度超過2米或私接“三通”,軟管老化松動,軟管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可調節壓力液化石油氣調壓器;使用不合格氣瓶,使用工業丙烷氣瓶;在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設置液化石油氣瓶,或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問題。
4.燃氣管線施工環節:重點排查整治燃氣新建、改造等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氣管線周邊施工未落實保護措施;未落實第三方施工期間專人監護規定等問題。
5.燃氣具生產銷售環節:重點排查整治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或未按規定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調壓器及其連接軟管等問題。
(二)一個重點
重點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飲場所、商業綜合體、商住混合體、農貿市場、學校醫院、養老院和使用瓶裝液化氣的大排檔、小吃店等公共場所。
三、整治方式
百日行動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各級政府安委會會同各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按以下方式進行。
(一)企業全面自查。所有燃氣生產經營運輸施工企業要全面開展隱患排查,辨識安全風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燃氣商業用戶要全面細致檢查氣瓶、連接軟管、燃氣具、燃氣報警器等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管道燃氣、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其對所供氣商業用戶要開展敲門敲窗入戶檢查,逐一檢查監測燃氣設備設施,督促各用戶依規操作,落實安全用氣各項措施。企業自查要于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氣經營企業、燃氣商業用戶要隨時開展自查。
(二)縣級全面排查。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立即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負責”方式,全面摸清轄區內燃氣生產經營運輸單位和商業用戶底數,逐一建檔造冊,逐一排查檢查,發現問題,督促立即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三)省市部門抽查。省、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分區域負責,組成燃氣安全檢查組,深入基層企業開展抽查檢查。每個市級部門每月抽查企業、餐飲場所等不少于100家,每個省級部門每月抽查企業、餐飲場所不少于50家,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并將抽查企業名單及發現問題逐月報本級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省、市部門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復檢查。
四、保障措施
(一)扛牢政治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將百日行動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首要任務,切實扛起政治責任。要對前期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存在問題,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標尺,從嚴要求,切實抓好排查整治工作。餐飲場所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直接監管責任部門職責不清的,要立即厘清。各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全力推進工作落實。各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會同本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及時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百日行動深入有效開展。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地區實際、部門職責,采取針對性措施切實加強燃氣安全宣傳教育。各級餐飲場所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直接監管責任部門要于7月底前完成對所有餐飲場所、所有餐飲從業人員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任務,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作用,加強燃氣安全宣傳,普及用氣安全知識,防范操作不當引發事故。要鼓勵群眾舉報身邊的燃氣安全隱患,對核查屬實的依據規定給予重獎。
(三)定期調度通報。各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對本轄區百日行動情況,每半月進行一次調度匯總,通報相關部門排查抽查情況、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緩慢、發現不了問題、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邊排查整治邊發生事故的,要及時約談,提出要求,督促改正,并將有關情況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
(四)嚴格執法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違法違規零容忍、弄虛作假零容忍,嚴格執法檢查,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堅決依法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餐飲場所,堅決按規定停止供應燃氣,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不按要求加臭味劑、違規供氣的燃氣企業,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對因燃氣企業入戶檢查不認真而導致的事故,堅決嚴格倒追燃氣企業相關責任。對燃氣企業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依法清出燃氣市場。要嚴格執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對餐飲場所不依法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嚴肅追責問責。百日行動期間,對查出的企業非法違法行為,一律依法頂格處罰。對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及時的,一律按《山東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嚴肅追責問責。發生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按照“四位一體”的原則倒查監管責任。
各市百日行動實施方案要于7月11日前報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抄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并明確聯系人,每月15日、30日前分別報送整治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0月底前報送工作總結(含整治進展情況)。
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聯系人:
*** xxxx;郵箱:xxxx
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
*** xxxx;郵箱:xxxx
第三篇: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年行動的通知》(蘇政傳發〔2023〕47號)、《關于開展全市城鎮燃氣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鞏固提升年行動的通知》(蘇燃安委辦〔2023〕11號)、《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持續推進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安裝使用工作措施〉落實辦法》的通知》(常政辦發〔2023〕19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國內外燃氣事故教訓,加快推進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安裝使用,加快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灶管閥”,推進燃氣管網等設施更新改造和數字化、智能化安全運行監控預警能力建設,提升燃氣本質安全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持續推進“瓶改管”“氣改電”建設
根據《XX市城鎮燃氣居民使用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和2023年居民“瓶改管”第二階段提升行動工作要求,持續推進“瓶改管”“氣改電”和“全電廚房”建設,提升用戶端本質安全水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政府、燃氣經營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老舊管網和“灶管閥”更新工作
1.根據XX市老舊燃氣管網更新三年提升計劃,繼續推進城鎮燃氣老舊管網更新改造,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完成年度更新改造任務。(住建局、相關燃氣經營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2.督促供氣企業嚴格落實入戶安檢制和一瓶一檢制,提高入戶安檢質量,督促各類燃氣用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灶管閥”等器具和配件。淘汰橡膠軟管,更換成燃氣專用金屬包覆管或不銹鋼波紋管,瓶裝液化氣居民用戶更換安裝帶自閉功能的減壓閥,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加裝自閉閥。對發現使用不合格“灶管閥”的非居民用戶2023年底完成更換。(住建局、各屬地政府、相關燃氣經營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3.對孤寡老人、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等居民用戶,各屬地板塊要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救助,全部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灶管閥”,并優先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住建局、各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不斷優化瓶裝燃氣市場經營秩序
1.加快推進瓶裝液化氣服務站點歸并整合。參照沙家浜模式,以板塊為單位對區域內的站點按照“合理布局,控量提質”原則實施整合歸并,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效能。督促瓶裝燃氣經營企業進一步優化經營模式,實行“電調購氣”,由燃氣企業建立電調(網絡訂氣)平臺,用戶通過供氣平臺實現訂氣、送氣的全流程服務,消除中間環節,真正實現鋼瓶從充裝到客戶端的閉環管理,從根本上消除違規送氣、違規用氣等安全隱患(住建局、各屬地政府、燃氣經營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逐步推進燃氣配送車輛上牌管理。按照“先鄉鎮后城區”的次序,逐年推進配送車輛登記上牌,申領機動車牌照,駕駛人員持機動車駕駛D證,五年后實現上牌持證全覆蓋。(住建局、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扎實推進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安裝使用
1.各相關部門要指導使用燃氣的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機關單位食堂等其他公共場所,規范安裝符合《可燃氣體探測器GB15322.1-2019》標準的工業及商業用途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2023年底前完XX裝。(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確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安全使用。餐飲用戶應當確保安裝的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24小時在線,并在用氣場所張貼燃氣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指定專兼職人員擔任消防管理員,每天對“灶管閥”等器具、配件和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在營業結束后,必須落實“人走閥關”。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使用燃氣的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未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或安裝、使用不規范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堅決依法依規處罰。(商務局、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灶管閥”
加大燃氣具市場整治力度。強化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督促生產企業、銷售經營者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自查自糾,督促電商平臺采取必要措施對平臺內銷售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具、帶有可調整出口壓力的減壓閥、未經CCC認證或偽造冒用CCC標志和證書的燃氣具,以及假冒偽劣或“三無”產品進行全面排查。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對燃氣具及配件、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及時公布不合格產品和企業名單,依法做好后處理工作。嚴格執法,集中執法力量對本轄區內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和市場銷售相對集中的經營者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安全標準、未按要求取得強制性認證而擅自生產銷售相關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市監局牽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重點場所燃氣使用安全檢查
1.加強燃氣使用安全重點薄弱區域督查檢查。各地燃氣主管、商務、教育、衛健、民政、民宗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督促本行業領域用氣單位(用氣人)落實燃氣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養老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機關單位食堂等公共場所,每月對燃氣使用情況進行1次全面自查,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應及時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向負責供氣的燃氣企業尋求技術指導;督促用氣單位(用氣人)在用氣場所張貼燃氣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定期檢查本行業領域用氣單位(用氣人)自查情況和隱患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由屬地鄉鎮(街道)和相關責任部門進行勸誡和督促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安全生產法》《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面加強出租房燃氣安全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租房居住安全管理的意見》,強化屬地監管責任,開展現場核查,督促瓶裝燃氣企業嚴格落實配送要求,嚴控“出租戶”違規用氣行為。(消防安全專項機制辦、住建局、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用戶隱患問題閉環管理。各燃氣企業要加強定期入戶安檢和“一瓶一檢”工作,發現隱患應及時報送燃氣主管部門及屬地政府處置。鄉鎮(街道)每月對轄區內餐飲用戶至少上門檢查1次,并制定居民用戶屬地檢查和安全用氣宣傳計劃,著力構建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第一時間發現報告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利用線上工作群等方式,提醒轄區內餐飲用戶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隱患。對燃氣企業移交的定期入戶安檢、隨瓶安檢發現的用戶隱患問題,鄉鎮(街道)、村(社區)要積極配合上門跟蹤,直至用戶整改到位。(各屬地政府負責)
(七)嚴厲打擊各類燃氣違規行為
要始終保持城鎮燃氣打違治亂高壓態勢,部門聯手、局鎮聯動,嚴厲打擊“黑氣”經營、違規存儲等行為,同時針對行政區域交界處“黑氣”滋生的情況,組織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住建局、公安局、各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度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3年5月)。部署啟動城鎮燃氣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鞏固提升行動。各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燃氣企業進一步梳理細化工作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推動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二)排查摸底(2023年6月至7月)。各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燃氣企業對上述方案中各項工作任務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當前具體現狀情況,并建立臺賬清單。
(三)整治攻堅(2023年8月至10月)。明確攻堅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通過督導檢查、明查暗訪、聯合執法、考核評估、警示通報等方式持續加大攻堅力度。對發現重大隱患的要立行立改,落實資金保障,確保重大風險管控到位、重大隱患整改到位。
(四)鞏固提升(2023年11月至12月)。認真總結排查整治工作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并固化為法規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屬地政府、各相關部門和燃氣企業要高度重視,成立燃氣工作領導小組或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加強統籌,層層壓實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燃氣安全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屬地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蘇政辦發〔2021〕49號)、《江蘇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21〕104號)、《關于〈持續推進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安裝使用工作措施〉落實辦法》(常政辦發〔2023〕19號)等文件的職責分工,認真履職、落實責任、協同推進。
(三)加強督導考核。建立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地排查整治工作進展。充分發揮行業專家和第三方機構的作用,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整治進展滯后、整治責任不落實、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堅決嚴肅問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持續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公益宣傳,指導各類燃氣用戶安全使用燃氣,提醒居民用戶定期自查家中燃氣設施設備、開窗通風。在重大節日、重要活動以及夏季高溫、冬季保供期間,加大宣傳頻次,增強全民安全用氣意識和防范燃氣事故技能。
請各屬地政府、各相關部門和燃氣經營企業按照《關于〈持續推進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安裝使用工作措施〉落實辦法》的時間節點要求,按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城鎮燃氣專委辦。
聯系人:***;電話:xxxx;
郵 箱:xxxx。
第四篇:
為貫徹落實《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
的通知》(X安委〔2021〕10號)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氣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防范遏制燃氣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鏈條開展燃氣行業領域安全排查整治的部署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今年以來對燃氣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燃氣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排查燃氣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充裝、使用(含農村燃氣)及燃氣工程、燃氣具等全鏈條全過程安全風險。摸清底數、找出問題、強化措施,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隱患,依法嚴懲一批非法違法行為,有效提升燃氣安全保障水平,堅決防范遏制燃氣重特大事故和有影響的事故,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職責分工
(一)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產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產及作為工業生產原料使用企業的安全監管。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產涉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
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產及作為工業生產原料使用企業建設項目安全審查。
(二)燃氣儲存和經營
縣城管局負責燃氣經營儲存企業(含加氣站、液化石油氣站等)的安全監管,對燃氣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服務情況、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三)燃氣設施建設和運行
縣城管局負責燃氣(含農村燃氣)安全監管,對燃氣經營、使用、設施保護及燃氣燃燒器具的安裝、維修等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燃氣公用壓力管道使用監督管理。
縣建設局負責對取得工程規劃、施工許可手續的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燃氣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和施工安全監管。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燃氣輸送、經營(儲存)、充裝、使用所涉及的工業管道、容器、氣瓶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生產和銷售領域的燃氣具、報警器的產品質量監督。
縣行政審批局負責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核發。
(四)燃氣運輸
縣城管局負責燃氣管道(門站及門站以下,含加氣站)安全監管。
縣發展改革委負責油氣輸送管道(門站以上)保護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城鎮燃氣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縣公安局負責燃氣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縣行政審批局負責油氣輸送管道(門站以上)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負責燃氣運輸企業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危貨)審批。
(五)打擊燃氣非法違法行為
縣城管局負責依法查處燃氣經營、使用、設施保護、燃氣具安裝、維修等活動的非法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和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等非法違法行為。
縣建設局負責查處取得工程規劃、施工許可手續燃氣建設工程施工中的非法違法行為。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報廢改裝氣瓶、用罐車等移動式壓力容器直接對氣瓶充裝燃氣等行為。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打擊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產企業非法違法行為。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工具及駕駛、裝卸管理、押運人員的非法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燃氣專項整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行政審批局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監察監管意見,負責注銷燃氣安全違法行為單位(個人)的許可。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生產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排查整治運行的壓力管道、儲罐設置的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裝備的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火災探測報警系統、緊急切斷系統是否正常投運;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高危作業是否嚴格執行了作業許可制度。徹底整治擅自停用裝置設施的安全保護、聯鎖保護或擅自變更報警控制參數,超能力生產、超負荷作業,違章指揮、違規作業情況。(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經營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排查整治燃氣企業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安全檢測和管網監測設備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管線檢查維護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從業人員無證作業、“三違”行為突出、使用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車輛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應急預案和演練流于形式等風險隱患。嚴格燃氣市場準入,全面整頓燃氣經營市場秩序,對不符合條件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依法予以取締或吊銷燃氣經營許可、充裝許可等資質證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礎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業。(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存儲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排查整治罐區是否實現了緊急切斷功能;設置的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裝備的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緊急切斷系統是否正常投運;槽車裝車系統是否配置了萬向裝車臂,是否配置了緊急拉斷裝置。(縣城管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對燃氣場站設施、燃氣管道等進行普查建檔,全面掌握建設年代、產權歸屬、管道材質、安全狀況等資料,要重點排查整治高中壓管道被占壓、燃氣場站設施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問題隱患。嚴肅查處未依法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城管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排查整治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排查整治是否完成了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區等高風險管段安全風險評價;是否制定了管道巡護和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進行了管道巡護和監護;是否配置了與運營管道相適應的維修和搶修資源,或通過協議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單位提供維修和搶修技術服務;分輸站內工藝管道存在可能超壓的部位,是否設置了壓力保護設施,并按標準要求進行檢測等。(縣發展改革委、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全面排查整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運輸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排查整治是否存在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為;是否超越許可事項,非法轉讓或出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否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檢測不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不到一級或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是否足量配備應急裝備設施和物資;特種設備是否按規定檢驗檢測。(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全面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氣充裝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排查整治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和《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站為非自有鋼瓶充裝行為,為無瓶裝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等行為;徹底查處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問題;嚴肅查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充裝翻新改造“黑氣瓶”等問題;嚴厲打擊液化氣摻混二甲醚等問題。(縣城管執法局、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全面排查整治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對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穿越密閉空間,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內、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私接“三通”,不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合或功能過期失效等風險隱患。(縣城管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全面排查整治老舊小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對老舊小區燃氣管道、調壓站、燃氣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樓板部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小區內違規設置非法儲存充裝點,居民用戶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室內管道嚴重銹蝕,使用不合格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等風險隱患。(縣城管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排查整治農村“氣代煤”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重點檢查是否明確縣鄉農村燃氣安全監管機構,是否嚴格落實燃氣企業駐村安全員及村燃氣安全協管員制度;督導燃氣經營企業嚴格落實安全責任,配足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技術裝備、消防設施等,落實農村燃氣設備設施巡查、巡線制度,做好設施運行維護、維修及搶修工作,及時整治燃氣安全隱患。嚴厲查處未安裝自閉閥或報警器及與其聯鎖的自動切斷閥、未使用不銹鋼波紋管或鎧裝管、假冒偽劣或無熄火保護裝置灶具等問題。(縣城管局、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工程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全面排查在建燃氣工程和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重點排查整治未按規定將燃氣管道工程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未依法進行特種設備施工前告知和安裝監督檢驗等問題。對在建市政燃氣管道工程項目,要嚴格對主要管材規范檢驗,按方案施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對燃氣管線周邊在建項目,嚴格落實燃氣設施保護方案。要嚴厲打擊燃氣新建、改造等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實第三方施工期間專人監護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燃氣工程施工的,堅決予以處罰并清退。(縣城管局、縣建設局、縣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具等燃氣源頭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全面排查現有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點,嚴禁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燃氣具。對電商平臺、小商品市場等進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實履行好對經營者的管理責任,明知經營者利用其銷售平臺、場所銷售不符合要求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等產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嚴格依法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生產經營單位予以處罰,從源頭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氣具等產品進入使用環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全面排查其他行業領域燃氣使用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嚴格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按照邯鄲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燃氣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邯安〔2021〕8號)的各部門職責分工。全面排查各類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福利院)、醫療衛生場所、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飯店等場所燃氣安全排查工作,防范和化解燃氣安全風險,確保使用安全。(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委、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度安排
從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3月)
縣有關部門按照我縣統一部署,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3月底,出臺本系統的實施方案,并召開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動員部署會議,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明確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責任部門。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2年4月至6月)
職責分工部門要對本系統、本行業領域燃氣相關企業、燃氣基礎設施、燃氣安全運行情況等組織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燃氣總體情況、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清單。
4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底數臺賬;5月底對照隱患排查清單(見附件1)完成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問題隱患清單。6月底前,按照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要求,逐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
職責分工部門要將底數臺賬、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報縣雙代辦部門備案,縣有關行業部門做好對本系統的業務指導工作,形成上下銜接、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
(三)整治攻堅階段(2022年7月至10月)
縣雙代辦具體組織實施整治攻堅,督促燃氣企業(單位)整改問題隱患,能立即整改的問題隱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清單,掛圖作戰、系統治理、整體推進。
職責分工部門成立領導干部帶隊的檢查組進行明察暗訪。按照本行業摸排底數30%的比例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交辦問題、督促整改,確保整改工作有效開展;5月份、7月份、9月份分別召開本行業工作調度會,通報工作進展,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1月至12月)
職責分工部門要對工作進行歸納總結,全面梳理經驗做法和薄弱環節,認真總結排查整治中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并固化整治成果,進一步健全完善燃氣安全長效機制,切實維護好工作成效,鞏固工作成果。11月底前,要深入組織開展整治工作“回頭看”,確保存量隱患見底清零、增量隱患動態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方責任
職責分工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加強統籌,層層壓實責任。要細化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保障措施;要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調度,采取有效措施,強力推進整治工作開展。
(二)用好法律手段,加強執法檢查
職責分工部門要嚴格規范開展燃氣安全扎法、堅決防止執法不作為和“寬松軟”,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不落實文全生產責任的要重點執法。嚴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義規定,將相關違法行為線索及時移送可法機關、依法追完刑事責任。定期向社會公布典型執法案例,強化執法震懾。要健全完善聯合懲戒機制,嚴格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決定和“黑名單“等制度、依法依規對有關違法違規的燃氣企業實施懲戒、對多次違法和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從業人員、依法嚴肅責任追究,依法實行行業或者職業禁入。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圖
行業領域部門要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動員基層組織和社會媒體,充分運用廣播電視、網絡媒體、掛圖等各類方式,加強面向社會公眾的常態化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引導廣入群眾和單位用戶自覺保護燃氣設施,主動加裝燃氣自閉閥、可燃氣體報警器、自覺抵制使用不合格的連接轉管、燃氣灶具、減壓閥等,確保燃氣使用等環節安全。要針對不同季節、不同情況有組織地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對社會公布本地投訴舉報電話,結合實際制定有獎舉報機制,各職責分工部門也要制定本部門的舉報制度,鼓勵公眾參與整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
(四)加強督導考核,做好信息報送
涉及各行業領域部門要組織開展明查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整治進展滯后、整治責任不落實、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堅決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要將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市有關部門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綜合運用督導檢查、明查暗訪、聯合執法、考核評估、警示通報等手段方法持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確保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到位、重大問題隱患整改到位。
請涉及燃氣行業重點領域部門將本系統、本行業領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按時限要求于2022年3月31日前報送縣雙代辦;分別于2022年5月17日、7月17日、9月17日將工作進展情況、有關部門排查清單和《燃氣行業領域安全風險排查整治信息統計表》匯總后報送縣雙代辦。
聯系人:***
電話:xxxx
郵箱:xxxx
第五篇:
為深刻汲取近年來燃氣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監管,根據縣安委辦《關于印發XX縣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22〕18號)要求,決定開展全縣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市、縣關于加強城鎮燃氣安全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安全生產紅線意識,通過排查整治,扎實做好市場監管領域燃氣安全相關工作,切實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取得實效,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助力全縣燃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液化氣瓶充裝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氣瓶充裝追溯體系建設,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開展液化石油氣瓶隱患排查整治,采取“明察暗訪、四不兩直”等方式開展現場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內容:是否持續滿足充裝資源條件有關要求;是否按規定進行氣瓶充裝;是否充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氣瓶;是否按規定做好工作記錄并妥善保管,特別是充裝前的檢查記錄、充裝操作記錄、充裝后復驗和檢查記錄。(責任單位:特種設備監察局、綜合執法中隊、各市場監管所)
(二)排查整治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風險。配合縣住建、科經等部門對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建筑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整治不按規定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問題隱患。(責任單位:食品管理局、特種設備監察局、各市場監管所)
(三)排查整治老舊小區燃氣和瓶裝液化氣安全風險。協同縣住建等部門對老舊小區燃氣壓力管道、瓶裝液化石油氣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嚴厲打擊制售翻新“黑氣瓶”、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燃氣相關特種設備的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特種設備監察局、綜合執法中隊、各市場監管所)
(四)排查整治燃氣壓力管道安裝環節安全風險。督促燃氣壓力管道建設或安裝單位在新建、擴建、改建前依法履行施公告知和申請監督檢驗的義務,嚴厲查處在建燃氣壓力管道未依法進行施工前告知和安裝監督檢驗的行為。(責任單位:特種設備監察局、綜合執法中隊、各市場監管所)
(五)排查整治燃氣具等燃氣源頭安全風險。對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液化石油氣減壓閥、燃氣連接軟管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點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嚴禁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嚴格依法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生產經營單位予以處罰,從源頭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氣具等產品進入使用環節。(責任單位:質量發展科、市場規范科、綜合執法中隊、各市場監管所)
(六)排查整治燃氣壓力管道安全風險。會同縣住建等部門對燃氣壓力管道進行摸底建檔,掌握燃氣壓力管道基本情況。督促燃氣管道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依法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加強安全巡查和維護保養。(責任單位:特種設備監察局、各市場監管所)
三、工作步驟
從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前)
制定實施方案,明確重點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將整治工作內容及時傳達到轄區內相關企業和單位。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2年2月19日至3月底)
組織開展對液化石油氣瓶、燃氣壓力管道、其他燃氣相關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以及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流通企業的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區的總體情況、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建立臺賬清單。
(三)整治攻堅階段(2022年4月1日至10月底)
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問題隱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 落實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時間表,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對重大隱患或問題,采取掛牌督辦、聯合執法等措施,確保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到位、重大問題隱患整改到位。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底)
全面梳理整治工作情況,深入分析排查出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從根源上解決問題隱患。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建立完善相關工作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領會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認識燃氣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始終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堵漏洞、補短板、強基礎,將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實、落地、抓出成效。
(二)強化措施落實。督促燃氣相關企業要履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摒棄麻痹僥幸心理,切實對照法律法規、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排查到位、治理到位。
(三)注重協同聯動。加強與縣住建、應急、科經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同聯動,充分利用排查整治成果和信息,共同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四)營造宣傳氛圍。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計量日、認證認可日、質量月等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深化燃氣整治效果,開展燃氣安全使用和應急知識宣傳,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單位要確定1名聯絡員,分別于2022年5月5日、8月5日、11月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典型執法案例和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統計表報送至縣局安全生產辦公室(聯系人:***,聯系電話:xxxx,電子郵箱:xxxx),重要活動信息隨時報送。
第六篇:XX市XX區城鎮燃氣行業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吸取湖北十堰燃氣爆炸、XX市“7.31”汽車加氣站爆燃、10.21和平區管道燃氣爆炸及大連市“9.11”居民樓液化氣泄露爆炸事故、瓦房店“10.24”燃氣閃爆事故教訓,落實省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精神,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工作要求,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統籌發展和安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各項制度,提升行業安全監管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城鎮燃氣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全面徹底排查整治全區城鎮燃氣在經營、使用、輸送、存儲等環節存在的隱患,壓實各地區、各部門監管責任和燃氣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氣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通過排查整治,建立多部門分工合作的長效機制,消除城鎮燃氣管理盲區、空白區,努力提高燃氣行業監管水平,運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術手段推動城鎮燃氣管理手段,提升運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監測預警能力,有效遏制燃氣事故頻發勢頭。
二、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XX區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副區長**擔任,執行組長由副區長**擔任,成員包括近海經濟區管委會、區應急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房產局、區公安分局、區氣象局、區城鄉管理局(區執法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產業轉型中心、各鎮街、港華燃氣公司主要領導,負責全區城鎮燃氣行業監管和隱患排查整治的組織、指導、調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局局長***、區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組成,負責日常協調調度工作。成立XX區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專班,組長由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應急局局長***、區城鄉建設局局長***任擔任,成員為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
三、明確排查整治重點,集中精力開展“四進四查”
緊緊盯住6大方面,深入開展“四進四查”(進場所查用戶、進企業查設施、進網點查瓶裝、進場站查運行),全力推進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無死角的排查整治攻堅。
(一)對管道燃氣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天然氣場站、門站、管網等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港華燃氣、昆侖母站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對燃氣各類場站、管網及末端用戶安全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各相關區直單位要按照工作職責分工,落實好管道燃氣行業監管具體工作。重點做好中高壓燃氣管網安全運行排查、老舊燃氣管道改造、市政燃氣管道腐蝕,以及密閉空間、暗溝敷設等可能發生燃氣串氣的安全隱患情況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港華燃氣、昆侖母站、相關鎮街)
2.排查整治燃氣管線占壓情況。全面排查整治安全距離不足、管線占壓等風險隱患。對現有燃氣管線違章占壓情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護措施,嚴防發生事故;對完成整改的占壓點位加強巡查,防止復建問題發生;對新占壓點位發現一處、立即解決一處,做到燃氣管線占壓動態清零。積極推進老舊小區燃氣管道更新改造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城鄉管理局(區執法分局)、區公安分局、港華燃氣、相關鎮街)
(二)對液化氣站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液化氣場站的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氣場站存在不按經營許可規定從事經營活動、超期未換取新證等行為;場站私自改、擴建,燃氣設施之間及場站與站外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不符合現行規范要求的問題;未對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問題;對非自有鋼瓶、不合格或超期鋼瓶以及報廢鋼瓶充裝液化氣違法行為;防雷裝置未經定期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非法經營行為。(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2.液化氣經營、充裝排查整治。加大對瓶裝液化石油氣非法存儲、充裝、倒賣經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厲打擊“氣販子”。排查液化氣經營企業與用戶簽訂供用氣合同情況,推行實名購氣制度,并向燃氣用戶發放供氣使用憑證,完善用戶信息檔案,建立用戶服務管理系統,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責任可溯源。杜絕為氣液兩用瓶充裝燃氣,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督促企業對用戶安全用氣情況定期上門檢查,并形成檢查記錄。(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區城建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區城鄉管理局(區執法分局)、各鎮街)
3.液化氣運輸排查整治。排查液化石油氣企業氣瓶配送情況,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無證運載液化氣鋼瓶等違法行為;使用貨車運輸瓶裝液化氣的,要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企業與運輸企業簽訂配送合同情況;瓶裝燃氣送氣服務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城建局)
4.餐飲等行業瓶裝液化氣用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排查餐飲場所,大型商貿綜合體、集貿市場、小店夜市、娛等場所瓶裝液化氣安全用氣情況;檢查安全用氣責任制、用氣操作規程等制度建立情況。氣瓶不得放置于室內人員就餐場所;所有瓶裝液化氣用戶要接受液化氣經營企業的入戶安檢和安全用氣指導,對安檢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到位,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報警器,各種場所使用的液化氣氣瓶要納入氣瓶追溯信息平臺。(牽頭單位:區商務局、區城鄉管理局(區執法分局)、區產業轉型中心,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城建局、各鎮街)
(三)對汽車加氣站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加氣站立項、規劃、建設審批手續情況。全面檢查加氣站手續,特別是位于城區、鐵路、高速公路、居民區等重點場所周邊加氣站立項(核準)、土地規劃、建設驗收等手續情況。(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公安分局)
2.排查整治加氣站設施設備安全間距情況。根據《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重點排查CNG、LNG加氣站(包括合建站)壓縮機、加氣機、卸氣柱等站內設施的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排查站內儲氣瓶、集中放散管口、加(卸)氣設備、壓縮機等與站外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物、鐵路、電力通信線路等建(構)筑物的安全間距是否符合要求。對于未達到安全距離的必須落實整改至符合規范要求。(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3.排查整治加氣站經營許可執行情況。重點排查經營企業燃氣經營許可、安全狀況、安全管理制度、對用戶的安全檢查臺賬;檢查廠區車輛按要求停放、設施設備定期檢驗、人員教育培訓、安全防護措施落實等情況。排查應急預案制定和定期演練情況,應急物資、安全設施、防火滅火系統及消防器材配備情況。(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消防救援大隊)
4.排查整治加氣站設施設備情況。重點排查加氣站儲氣瓶、壓縮機、加氣機等有無故障,罐區是否有塌陷;跨接、防爆阻隔器、計量等設施設備是否滲漏。還要對進站的車輛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氣源運輸車(儲氣瓶組拖車等)是否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手續、是否按要求停放情況。(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
5.排查整治加氣站特種設備監管情況。重點排查加氣站充裝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檢查是否存在超范圍充裝情況;檢查現場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充裝人員是否在充裝前、后對氣瓶進行嚴格檢查;檢查所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是否辦理使用登記并定期檢驗情況;抽查是否充裝超期未檢、超過使用年限以及使用過的非重復充裝氣瓶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督局,責任單位:區城建局、區交通運輸局)
6.排查整治加氣站作業區管理情況。重點排查加氣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及落實情況,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崗前、班前教育情況。排查加氣作業區違規使用手機掃碼支付情況。(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四)對重點場所及用戶開展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燃氣安全使用情況。各相關行業監管職能部門要全面排查本行業領域人員密集的餐飲場所、各類學校、幼兒園、醫院、機關食堂、小店夜市、娛樂廣場、等場所的用氣安全情況,重點排查人員密集公共場所燃氣管道腐蝕、漏氣、管道燃氣使用場所通風情況,瓶裝液化氣鋼瓶安全用氣責任制、用氣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建立情況、智能化鋼瓶的使用及安全隱患排查、燃氣報警器安裝及運行情況。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對燃氣使用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2.排查整治管線巡查及入戶安檢情況。排查燃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重點加強對老舊小區、棄管小區、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戶檢查,增加入戶檢查頻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直排式熱水器、無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器具、易脫落連接管、灶具上方閥管“熱輻射”等隱患,要督促燃氣用戶及時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屬地燃氣管理部門會同鎮街、派出所等部門協調解決。(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各鎮街、港華燃氣及各燃氣經營企業)
(五)對燃氣設施保護等情況開展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野蠻施工情況。排查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開展敷設管道、打樁、挖掘等施工作業時,與燃氣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燃氣企業是否指派專業人員現場指導,防止引發安全事故情況。排查老舊小區改造、拆除違建過程中燃氣管線等設施保護情況。(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近海經濟區、區城鄉管理局(區執法分局)、區城建中心、港華燃氣、各鎮街)
2.排查整治壓力容器及燃氣器具質量監管情況。重點排查氣瓶充裝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檢查是否存在超范圍充裝情況;現場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充裝人員是否在充裝前、后對氣瓶進行嚴格檢查;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是否辦理使用登記并定期檢驗;抽查是否充裝超期未檢、超過使用年限以及使用過的非重復充裝氣瓶等違法行為;是否建立氣瓶充裝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等。加強燃氣及燃氣灶具產品質量監管,依法依規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區城建局、區公安分局、相關鎮街)
(六)對應急管理及宣傳開展排查整治
1.排查整治應急管理工作情況。全面排查城鎮燃氣安全應急預案制定情況,是否建立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等,應急隊伍建設、應急裝備和搶險裝備配備情況,應急演練開展情況。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對列管對象中燃氣用戶監督檢查情況等。(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配合單位:區應急局)
2.排查安全宣傳情況。區委宣傳部要以“關閥行動”為重點,利用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以及微信公眾號、戶外電子屏、公交等媒介播放宣傳片,廣泛宣傳燃氣安全常識。燃氣企業結合入戶燃氣安檢,向用戶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常識。街道、社區要進一步加強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發揮安全協管員作用,廣泛開展“五到三張貼”(到企業、到學校、到機關、到社區、到公共場所,內容張貼至樓棟、至電梯、至用戶),同時開展好每年10月21日“XX市燃氣安全宣傳周”活動,多渠道普及燃氣常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城建局,責任單位:各鎮街、各燃氣經營企業)
四、強化燃氣施工安全的管理,做到“八個必須”
全面規范燃氣工程的施工、管理等環節,確保建設程序明晰、招投標規范、操作規程達標、監理職責到位。
1.必須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對于各項燃氣工程,切實履行勘察、設計、招標、施工等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嚴格督促建設單位依法組織竣工驗收,實現工程建設的閉環管理。
2.必須編制施工組織方案。對于燃氣工程的關鍵工序、關鍵環節和特殊部位,制定專項施工組織方案。各專項施工組織方案須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后方可施工,嚴禁未經審批擅自施工。
3.必須具備相關建設資質。嚴格規范招投標,保證燃氣工程由有資質的企業施工。對在建的燃氣施工工程項目中“三包一靠”、施工資質、監理責任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直接列入黑名單,直至取消施工資質。
4.必須落實安全培訓教育。嚴格執行“不訓不上崗、無證不上崗”要求,落實施工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每季度對全員開展一次培訓。未達到施工安全培訓要求的,不予發放施工許可。
5.必須嚴格遵守法規制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設計文件及操作規程等規定,切實規范從業人員的建設施工行為。監理單位要切實發揮項目監管職責,堅決杜絕“有監理單位但無現場監理人員”等現象,重要部位施工時必須履行旁站職責,確保監督管理到位。
6.必須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在進行地下施工作業前,要查明施工區域地下燃氣管網情況,并與燃氣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按照規程開展地下工程作業,堅決杜絕野蠻施工及破壞燃氣設施的行為,對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7.必須規范維修搶修作業。燃氣企業要將維修影響區域、停供氣時間等重點事項提前48小時公告,搶修事項即時公告,并保證按時恢復供氣;同時做好施工圍擋、標識設置等必要的維修搶修保障措施。
8.必須落實質量安全監督制度。相關職能部門要依照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對在建燃氣設施工程依法依規嚴格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燃氣企業要全面梳理在建燃氣設施工程情況,建立工程項目清單,督促施工企業主動接受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牽頭單位:區城建局,責任單位:近海經濟區、區城建中心、執法分局、公安分局、各燃氣經營企業)
五、工作職責分工
1.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燃氣企業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進一步落實《遼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的責任義務,對各類安全隱患進行自查自糾,確保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做到“四個到位”,即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崗位安全管理,將工作職責落實到人;要建立企業的安全隱患臺賬,針對臺賬逐個進行整改、閉環管理;做好燃氣用戶的安全知識宣傳、指導服務和信息臺賬登記,做好用氣相關信息記錄;要完善和細化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配備齊全各類應急設備設施及物資。
2.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相關區直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切實履行城鎮燃氣行業安全監管職責。
區城建局依法實施燃氣經營許可,排查燃氣場站建設竣工驗收備案情況,加強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對未與燃氣用戶、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簽定供氣、配送合同以及未對燃氣用戶進行安全宣傳、未入戶排查隱患的,責令停業整頓。組織有關部門協調解決行業中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
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實施氣瓶充裝許可,嚴厲查處代灌代銷違法經營活動,負責家用燃氣器具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加強對燃氣壓力容器、燃氣熱水器、燃氣燃燒器具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查處直排式熱水器、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燃燒器具生產、市場銷售行為,取締走街串巷的無照游商。
區交通運輸局加強對從事燃氣運輸企業、車輛和從業人員資格證的監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液化石油氣配送合同的監管;加強對使用燃氣作為動力的道路運輸運營車輛的監督管理,對非法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黑車運氣)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區商務局督促使用燃氣的餐飲經營場所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安裝燃氣報警器,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自改工作,與合法燃氣經營企業簽訂安全供用氣合同。
區公安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黑氣點)儲存瓶裝液化氣、使用氣瓶相互倒灌液化石油氣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區應急局充分發揮安委會辦公室綜合協調功能,加強對燃氣經營企業重大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
區氣象局負責做好各類燃氣場(廠)站的防雷安全監督管理,重點檢查防雷裝置安裝情況、日常維護情況和定期檢測情況。
區城鄉管理局(區執法分局)負責對有關區直部門在隱患排查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自身職責權限依法進行處理。
區房產局負責對物業小區燃氣管線違章占壓、包封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督促物業企業對業主進行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負責燃氣供暖設施安全排查整治。
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燃氣經營企業遵守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情況,對列管對象中燃氣用戶用氣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重點排查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是否符合消防設施器材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應急預案;檢查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標識設置情況;檢查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數量,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培訓上崗。
區產業轉型中心負責做好集貿市場、地攤夜市等場所商戶燃氣安全使用排查整改工作,對拒不整改的要責令停業整改。
3.落實鎮街屬地管理責任。各鎮街要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用氣常識宣傳,全面提升居民安全用氣意識。廣泛開展“五進三張貼”活動,即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公共場所開展安全用氣宣傳,對有關宣傳張貼到樓棟、到院、到用戶。積極開展燃氣“關閥行動”宣傳行動,針對冬季居民關窗關門、空氣流通差等特點,重點告知用戶正確使用燃氣、用后及時關閉閥門。依托各種宣傳媒介,多渠道向民眾普及燃氣常識。充分發揮鎮街網格化管理作用,逐戶排查轄區內城鎮燃氣企業、農貿市場和居民用戶燃氣安全隱患,建立預警信息制度,及時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預警信息,并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尤其對重大隱患、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理,同時要采取臨時措施,確保不發生事故。
4.壓實用戶安全用氣責任。燃氣用戶應當認真遵守國家、省、市燃氣管理法律法規關于燃氣安全使用的有關規定,承擔戶內燃氣設施管理責任,配合燃氣企業開展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四方”責任。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用戶安全用氣責任,切實履職盡責,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做好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區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設立完善的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并建立健全各部門與鎮街政府燃氣安全管理的工作體系,齊抓共管,全面推進此項工作。建立任務、隱患、整改、驗收“四個清單”制度,各部門每周將整治工作情況報送至城建部門,定期通報情況。
(三)加大處罰力度,實行掛牌督辦。各部門要針對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主要集中于餐飲小飯館、大排檔、地攤夜市等人流密集區域的特點,徹底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要對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治臺賬,并及時跟蹤督辦。對一般問題要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和長時間整改不到位的,要報送區安委辦實行掛牌督辦,整改完成后逐項復查驗收,確保問題隱患整改到位,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
(四)強化考核驗收,建立長效機制。城建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城鎮燃氣市場整治行動進行考核驗收。對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總結,對于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給予通報批評。各職能部門要以本次整治行動為契機,切實加強城鎮燃氣行業的日常監管和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杜絕違法違規問題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