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升初的最新政策呼市,對于家中有升初中的孩子家長來說及時了解今年的小升初的政策也是為了之后的準備,大家可以今早準備相關的資料以及練習孩子的做題能力,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小升初的最新政策,一起來看看吧。
2021年小升初的最新政策呼市
2021年呼和浩特市市區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1.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和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提前批次錄取: 6月10日前完成。
2.個人信息采集及志愿填報時間: 6月10日-20日。
3.公辦、民辦初中學校同步進行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時間:6月23日。
4.市四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時間: 6月24日- -30日。
5. 分班時間:開學前兩周內。
呼和浩特小升初入學政策2021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基礎教育工作會議部署。堅持以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依據,以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為準則,組織實施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確定學校的招生計劃,劃定合理的招生區域,統一組織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依靠當地公安等部門,運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轄區內生源摸底預測工作。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將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分班方式及“陽光分班”結果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五)堅持劃片招生,保持相對穩定、適度調整的原則。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在保持一定時間內學區劃分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依據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學區劃分范圍。對于教育資源差距相對較大的片區,可實施多校劃片,采取電腦派位的方式入學。
三、招生入學工作安排
(一)市區小學升初中(簡稱“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1.招生對象
市區“小升初”招生對象為有學習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在市區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能提供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市四區教育局相關規定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招生辦法
(1)市區公辦初中招生采取電腦派位或小學對口直升的方式進行。
(2)市區民辦初中招生采取小學對口直升或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報名人數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隨機錄取比例為當年招生計劃的100%;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網上報名截止后直接錄取。
(3)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0%可面向市屬五個旗縣招生,報名人數若超過招生計劃,采取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其他招生計劃按照屬地原則,由玉泉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招生。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招生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與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合作辦學協議,當年招生計劃的30%按人口比例分配到旗縣區招收本市各少數民族學生,報名人數若超過招生計劃,采取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可直接錄取;其他招生計劃按照屬地原則,由玉泉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招生。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的小學結業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有意愿選擇其他初中學校就讀的,按照屬地原則,可向新城區教育局提出申請,通過電腦派位方式升學。
呼和浩特市民族實驗學校的小學結業生,凡具有賽罕區城區正居戶籍滿3年(至少與父母一方在同一戶口簿)、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穩定工作、在該校就讀滿3年的學生,如果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人數超過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今年招生計劃,可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升入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學校)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如果未超過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生計劃,可直接錄取。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可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學校)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有意愿選擇其他初中學校就讀的,按照屬地原則,可向賽罕區教育局提出申請,通過電腦派位方式升學。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學校)初一年級招收全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四個班,按照屬地原則,由賽罕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招生。
3.招生程序
(1)市四區教育局負責完成轄區內參加“小升初”學生的戶籍和學籍等資料的審核工作,通過審核符合升學條件的小學結業生,在6月10日--20日,登陸“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完成個人信息采集,填報公辦或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個人信息采集的學生,視為在本地區沒有入學需求。
(2)6月23日,市區公辦、民辦初中學校同步進行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
(3)6月24日--30日,市四區教育局根據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后各學校剩余招生計劃,對未被錄取的學生進行統籌安排入學。已通過電腦派位和隨機錄取被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將不再為其安排學位。
(4)凡通過市區公辦、民辦初中學校同步電腦派位或隨機錄取(含統籌安排入學),且在被錄取學校連續就讀滿三年的學生,參加2024年中考時具有“分招”資格。
(5)市四區2021年小學升初中工作實施方案由各區教育局另行公布。
4.招生要求
(1)市四區教育局根據辦學條件和招生規模制定本轄區公辦、民辦初中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要切實做到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2)市區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簡章須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核準,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上發布。招生簡章應公布學校辦學條件、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等內容。市區民辦初中學校允許在市四區范圍內招生,嚴禁招收市屬五個旗縣的學生或跨盟市、跨省市(3)在市四區以外就讀且具有市四區戶籍的小學六年級學生,如有返回戶籍地就讀初中意愿的,需持相關證件到戶籍地的轄區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核,由轄區教育局結合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二)保障各類特殊群體接受教育
1.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充分考慮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和優撫對象的入學需求,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原則,統籌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2.嚴格執行教育優待政策,對符合優待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犧牲以及其他符合優待條件的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按優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學。
3.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和“陽光分班”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和“陽光分班”。
(三)“陽光分班”工作安排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起始年級“陽光分班”工作,由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分班工作將在開學前兩周內完成。“陽光分班”計算機軟件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統一研發,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學校參與實施,操作過程具體分為三步:
1.確定班數和班額。各學校根據主管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實際錄取的學生人數,確定開辦教學班的班數和班額。
2.確定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各學校根據開設的班數,首先確定班主任人選,其次按照“均衡搭配、結構合理”的原則,確定與班主任配套的各學科任課教師,最后將班主任及配套任課教師名單上傳至“陽光分班”軟件平臺。
3.現場隨機分班。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設立義務教育學校“陽光分班”現場,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部門、家長、學生、教師、新聞媒體等各界代表監督下,家長代表或學生代表現場操作計算機分班軟件,按照男女性別合理搭配原則對全體新生進行隨機編班,同時對每個班級對應的班主任及配套任課教師進行隨機分配,整個過程要全程錄像。分班結果現場打印成冊,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由學校、主管教育局和紀檢部門分別持有,同時各學校要在校園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結果。
(四)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依托內蒙古自治區控輟保學管理系統,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確保控輟保學工作質量。各地區要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擔負起轄區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主體責任。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與應急處置預案。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嚴格落實自治區教育廳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要求,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確保電腦派位及分班系統的安全、穩定和順暢;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區域內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及時向屬地黨委、政府匯報,針對性地拿出應急預案,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招生期間對區域內存在“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同時確保提供的基礎數據規范、科學、公平,做好“幼升小”“小升初”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三)加強宣傳服務。所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關信息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向社會公布。各地區、各學校要為廣大家長、學生提供咨詢、指導服務,切實把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宣傳到位、解釋到位。
(四)強化監督問責。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和“陽光分班”過程堅持公開、陽光、透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部門、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新聞媒體、公證處等全程參與和監督。各旗縣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主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建議啟動問責程序。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職責,向社會公布教育行政部門的紀檢監督電話。健全完善中小學招生違規舉報、申訴和受理機制,對工作失職、失責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2021年秋季開學后兩周內,市教育局將對全市義務教育學校進行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于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地區和學校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市屬五個旗縣依據此意見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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