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農業大學一學生拒服兵役,引起了全民網友的關注。但其實服兵役是公民應盡的義務,每個人都有保衛國家的義務和職責。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服兵役是權力還是義務的相關信息,隨小編一起來一探究竟吧。
安徽農業大學一學生拒服兵役
據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政府網站4月2日消息,蜀山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2021年3月16日已作出《關于2020年拒服兵役新兵劉帥的處理決定》。
劉帥,男,漢族,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人,身份證號13042320010317****,該同志2019年考入安徽農業大學,2020年9月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訓練、審批定兵等手續正常入伍,被分配至新疆軍區某部服役。2020年9月17日到達部隊后,次日該同志就表現出不適應,提出要離開部隊。經部隊及其家人多次思想教育和引導無效后,中共南疆軍區紀律檢查委員會于2020年11月6日對劉帥做出拒服兵役除名處理決定。
按照相關規定,安徽農業大學于2020年12月21日給予劉帥兩年內不得復學的處理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軍動[2018]238號)等法律規定,綜合學校處理意見,經蜀山區征兵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通過,區征兵辦決定對安徽農業大學拒服兵役應征大學生劉帥作如下處罰:
1.取消其義務兵優待,按蜀山區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2倍46866元予以罰款(2020年蜀山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為23433元), 由琥珀街道辦事處聯合安徽農業大學執行,罰款上繳區財政(欠款匯入賬號由區財政局提供)。逾期拒不繳納罰款,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金融部門3年內不得給予其信貸優惠政策和利率優惠政策。
3.蜀山區組織、人社等部門不得錄用其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及國有企業工作人員。
4.安徽農業大學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復學手續。
5.蜀山區媒體單位將其作為違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會通報。
6.函告戶籍地兵役機關,請戶籍地公安部門在其個人戶籍“兵役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7.函告戶籍地兵役機關,請戶籍地民政、住建部門不得將其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圍。
8.函告戶籍地兵役機關,請戶籍地行政審批部門3年內不得為其辦理經商辦企業手續。
此決定自發文之日起逐步落實,2021年6月底前完成。
服兵役是權力還是義務
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根據中國兵役法的規定,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公民必須擔負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光榮義務;兵役制度是中國軍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是關于參軍、服役及退役等各種制度的規定。
中國從1978年起實行義務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相結合的制度。根據兵役法,凡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法服兵役。為了軍隊技術等方面的需要,部分適齡婦女也要按規定服兵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三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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