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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O1否認劉宇學歷造假
4月30日,INTO1組合官博發表聲明,針對INTO1組合成員劉宇學歷一事進行澄清。聲明中表示,劉宇從未入讀中國傳媒大學,其本人此前在公眾場合以及接受媒體公開采訪時進行過多次澄清。
經核實,其個人百科中關于就讀中國傳媒大學的信息并非其本人、親屬及原生經紀公司相關人員進行的操作,且在該錯誤信息出現之后,其本人和原生經紀公司多次向百度提出申請修改錯誤信息,但因各種原因一直沒有修改成功,新提起的修改申
請還在審批流程中。
聲明中表示,劉宇并不涉及任何學歷造假,請傳播“劉宇學歷造假”各方盡快刪除相關虛假信息,否則公司將采取措施保護劉宇的合法權益。
嚴查學歷造假
中國嚴厲打擊“假文憑”:
中國的就業競爭日趨激烈,為了獲得一個好的工作或升遷的機會,一些人開始投機取巧,購買假文憑來騙人,這就為制假方提供了可乘之機。據了解,在有些地方,一些專門從事販賣假文憑的團伙甚至成立了“有限公司”。目前,中國正嚴厲打擊境內制造及買賣“假文憑”的行為。
依法打擊假學歷: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于辦理偽造、販賣偽造的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明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對偽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學歷、學位證明的行為,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定罪處罰;明知是偽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學歷、學位證明而販賣的,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共犯論。依照刑法第280條第2款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該解釋只規定了對制售假文憑者的刑事制裁措施,卻沒有從法律上規定對持有、使用假文憑者的制裁懲罰措施。顯然,這既不利于法律的公平,也不利于從根本上打擊、防范假文憑的泛濫。中國教育部也已就“假文憑”泛濫推出了一系列遏制措施,包括從去年開始實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并建立全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檔案庫,供社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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