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6月5日,國務院同意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制定的《( )漢字表》并予公布,對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促進國家經濟社會和文化教育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13年6月5日,國務院同意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制定的《( )漢字表》并予公布,對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促進國家經濟社會和文化教育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答案
通用規范
解 析
2013年6月5日,國務院同意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制定的《通用規范漢字表》并予公布。制定和實施《通用規范漢字表》,對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促進國家經濟社會和文化教育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擴展知識
“文化認同是最深層次的認同,是民族團結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要認真做好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語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載體,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有助于夯實語言文字認同這一文化認同的重要基石,讓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成為國家認同和國家形象的重要標志。
從歷史文化看,中華文明之所以能夠成為人類歷史上綿延至今未曾中斷的燦爛文明,中華民族之所以能夠形成并保持“多元一體、家國一體”的總體格局,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在于擁有統一的語言文字。可以說,在中華民族極為豐富的文化資源寶庫中,多元多樣的語言文字是要素和動力,朝向一體的發展進步是主線和方向,二者辯證統一。從秦朝“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到北宋將“楷書”作為正體;從漢代揚雄《方言》中所謂“通語”,到宋代《廣韻》、元代《中原音韻》、明代《洪武正韻》、清代“以官音統一天下之語言”,再到近代“白話文運動”,其中有一條清晰可見的歷史線索,就是不僅需要一種全國通用的書面語,還要有一種大家都能懂能說的共同語作為口頭交際工具,亦即從多元多樣的語言文字中找尋“天下通語”,實現中華民族大家庭的“通用”。這是中華文明賡續綿延的大勢所趨,也是中華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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