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篇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x〔x〕1號)、《國務院關于印發“x”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x〔x〕7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x”規劃的通知》(x〔x〕53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推動我省綠色建筑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x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x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緊扣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生態文明融入城鄉建設的全過程,緊緊抓住實施區域協調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重要歷史機遇期,以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為著力點,切實轉變我省城鄉建設模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適性,從政策措施、法規規章、體制機制、規劃設計、標準規范、技術推廣、建設運營和產業支撐等方面全面實施綠色建筑行動,加快推進美麗x建設。
(二)主要目標。
1.到“x”期末,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節能設計標準,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提高到50%。 2.到“x”期末,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x年提升10%,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超過260萬平方米。
3.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到“x”期末,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10%。
4.推廣建筑節能產品和綠色建材,促進低輻射鍍膜玻璃、高效節能門窗、新型保溫墻體材料、太陽能熱水系統等綠色產業發展。
(三)基本原則。
1.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城鄉建筑綠色發展,重點推動政府投資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2.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氣候差異和建筑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3.政府引導,市場推動。以政策、規劃、標準等手段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研究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設計、建造、使用綠色建筑的內生動力。
4.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樹立建筑全壽命期理念,綜合考慮投入產出效益,選擇合理的規劃、建設方案和技術措施,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資源消耗。
二、重點任務
(一)切實抓好新建建筑管理。 1.積極推進綠色規劃。市、縣、鎮政府依法組織編制總體規劃時,應當遵循綠色生態發展原則,優化空間布局,將綠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生態環保指標體系納入總體規劃,加強規劃管控。編制城市、鎮詳細規劃時,在建筑總體布局、建筑朝向、綠地設置等內容中充分考慮綠色建筑評價指標。自x年起,縣級以上政府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將綠色建筑面積比例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各級法定城鄉規劃,并在土地招拍掛出讓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的建設用地比例。
2.大力促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自x年起,政府投資建筑、建筑面積大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各市(地)中心城區規劃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各縣(市)結合實際,逐年提高綠色建筑面積比例,確保完成年度綠色建筑目標。政府投資建筑和公共建筑率先使用低輻射鍍膜玻璃、高效節能門窗等節能建材。積極引導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鼓勵新建工業建筑、政府投資的農村公共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工程預算和建設標準,研究制定我省綠色建筑工程定額和造價標準。
(二)積極促進建筑能效提升。
1.加快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探索提高我省建筑能效的手段和方法,研究適合我省經濟技術狀況的能效提升途徑,從門窗、屋面等重點部位節能提升入手,推進執行居住建筑高于65%節能設計標準。不斷提升節能理念,推動低輻射鍍膜玻璃、高效節能門窗、新型保溫墻體材料等節能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廣泛應用。積極拓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設試點,逐步擴大示范面積,形成示范效應。
2.穩步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結合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工作,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通過財政支持、企業參與、產權單位分擔、業主適當承擔相結合等方式,進一步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不斷改善室內居住熱環境。鼓勵老舊居住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實施改造。
3.積極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開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空調、供暖、通風、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的節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勵各地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改造,研究對項目按節能量予以獎勵。
(三)科學實施清潔供暖。
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燃煤熱源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提高燃煤熱源清潔化比例。積極推廣多種方式清潔供暖,促進供暖方式清潔化、多元化發展。各地要結合實際大力推進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項目建設,充分挖掘和利用工業、生活污水等余熱資源,建設高效采集、輸送、利用的供暖體系。在氣源落實的區域,采取多種方式推進天然氣供暖。在電力充足的區域,對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以外的學校、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可采用電供暖。
(四)全面提高熱網系統效率。 加大老舊一、二級管網、換熱站及室內取暖系統的節能改造。對存在多個熱源的大型供熱系統,應具備聯網運行條件,確保事故時互相保障。積極推廣熱源優化、熱網自動控制系統、管網水力平衡改造、無人值守熱力站等節能技術措施。利用供熱大數據和熱力云平臺以及“互聯網+智慧熱力”等先進技術,通過增設必備的調節控制設備和熱計量裝置等,推動供熱企業加快供熱系統智能化改造,實現從熱源、一級網、熱力站、二級網到用戶端全系統的運行調節、控制和管理。
(五)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
各級住建、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村莊建設規劃和管理,指導農民建房合理測量和放線,編制農村住宅節能建設和改造推廣圖集、村鎮節能建筑技術指南,免費提供技術服務。大力推廣太陽能熱利用、圍護墻體保溫隔熱、省柴節煤灶、節能炕等農房節能技術。切實推進生物質利用,合理發展沼氣技術,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科學引導農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
(六)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管理。
進一步完善我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管理機制。實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電耗)限額管理,對超限額用能(用電)的,實行懲罰性價格。公共建筑業主和所有權人要切實加強用能管理,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研究開展公共建筑節能量交易試點。逐步推進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各地應對新建、改擴建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選取經國家和省級認定的能效測評機構,進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研究落實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評估制度。
(七)加快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發推廣。
各級科技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重點攻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建材、廢棄物資源化、環境質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術,加強綠色建筑技術標準規范研究,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加快綠色建筑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搭建研企合作平臺,研發促進節能門窗等關鍵部件技術指標提檔升級。因地制宜推廣自然采光、高效空調、熱泵、雨水收集、規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的低輻射鍍膜玻璃、照明產品、風機、水泵、熱水器、辦公設備、家用電器及節水器具等。
(八)大力發展綠色建材。
建立綠色建材認證制度。省質監局、住建廳、工信委等部門要按照國家部署,開展綠色建材認證和推廣應用工作。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引導規范市場消費。大力支持新型保溫材料、多功能復合一體化墻體保溫材料、一體化屋面、低輻射鍍膜玻璃、高效節能門窗等建材產業的發展。引導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的發展利用。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稽查,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市場。省住建廳組織編制建筑節能技術及產品推廣目錄,引導工程建設單位和社會公眾優先使用納入推廣目錄的綠色建材和節能產品。深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九)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加快完善裝配式技術標準體系、質量監管體系和監測評價體系。大力發展本省裝配式混凝土建筑企業,積極引進省外裝配式鋼結構建筑企業,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探索農村裝配式住房建設。培育裝配式建筑市場,政府投資項目、商業人密集區域項目應率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鼓勵新建商品房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培育裝配式龍頭企業和國家級裝配式產業基地,扶持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特色鮮明、產業關聯度高、帶動能力強,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龍頭企業。
(十)嚴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各地要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城市政府以及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強建筑維護管理,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十一)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落實建筑廢棄物處理責任制,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產生者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進行建筑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工信委等部門要按照國家要求,積極推進建筑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廣建筑廢棄物利用技術、裝備和示范項目。各地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負總責,要研究制定資源化利用扶持政策,支持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的研發機構和生產企業發展,因地制宜建立建筑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鼓勵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工程項目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優先使用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品。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目標責任。
省住建廳、發改委、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環保廳、質監局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綠色建筑工作,積極溝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省發改委、住建廳要將綠色建筑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市(地)政府(行署)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以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核體系。省住建廳要將綠色建筑行動目標任務科學分解到各市(地)政府(行署),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規建設高耗能建筑行為。
(二)加大政策扶持。
省財政廳要加大對綠色建筑發展的支持力度。省國土資源廳要積極探索促進綠色建筑發展在土地出讓、租賃和劃撥方面的激勵措施和辦法。住建部門對取得綠色建筑標識項目并繼續開展綠色建筑業務的相關企業,在信用評價、資質升級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或加分;在國家、省級評優活動及各類示范工程評選中,對綠色建筑項目優先推薦、優先入選或適當加分。支持金融機構在符合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前提下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鼓勵企業利用《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建筑材料,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規劃容積率獎勵等措施。
(三)嚴格監督管理。
規劃主管部門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要在建設工程設計條件中明確建設項目的綠色建筑相關要求,并加強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未通過規劃審查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建設用地出讓、劃撥過程中嚴格落實規劃條件,并加強土地出讓監管。發改部門要將綠色建筑相關要求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范圍。住建部門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要加強設計與審查管理,要求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時編制綠色建筑設計專篇,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對綠色建筑設計專篇進行專項審查,未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施工時要加強監管,確保按圖施工;竣工驗收時要將綠色建筑項目納入驗收范圍,未按綠色建筑設計和綠色施工要求執行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四)強化能力建設。
省住建廳、質監局等部門要不斷完善相關技術標準,構建比較完善的、能夠滿足綠色建筑建造和使用管理的設計、施工、檢測和運行技術標準體系。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體系建設,科學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一、二、三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推行第三方評價,強化工程質量監管。規范和引導科研院所、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研發、前期咨詢、后期檢測等各方面的專業服務。加強建筑規劃、設計、施工、評價、運行等人員的培訓,將綠色建筑知識作為相關專業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規劃設計單位、人員開展綠色建筑規劃與設計競賽活動。廣泛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產品交流與合作,借鑒先進地區經驗。鼓勵高等院校開設綠色建筑相關課程,加強相關學科建設,培養人才隊伍。
(五)開展宣傳推廣。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綠色建筑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進經驗等,營造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良好氛圍。各相關主管部門要將綠色建筑行動作為全省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城市節水宣傳周、全省低碳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動的重要宣傳內容,組織開展綠色建筑、節能技術推介活動,宣傳納入推廣目錄的建筑節能企業、高效節能產品等,倡導綠色消費理念,普及節約知識,提高公眾對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產品的認知度。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省住建廳、發改委要加強綜合協調,指導各地和有關部門扎實開展綠色建筑實施工作。本方案確定的各部門分工在機構改革后,由承接該職能的部門承擔。
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篇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
知
京政辦發[2013]3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制定的《北京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6月24日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市政市容委
市國土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北京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重要意義
開展綠色建筑行動,以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扎實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集約節約利用資源,提高建筑品質,對轉變城鄉建設模式,破解能源資源瓶頸約束,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城鄉建筑綠色發展,推動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綠色生態示范區項目執行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推動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按產業化方式建設和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筑實施節能綜合改造。
(二)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堅持用政策、規劃和標準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綜合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設計、建造、使用綠色建筑的內生動力。
(三)部門聯動,屬地負責。強化本市建筑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發揮聯動機制,市級部門負責制定綠色建筑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各區縣政府負責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設抗震節能農村住宅、發展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樹立建筑全壽命期理念,綜合考慮投入產出效益,選擇合理的規劃、建設方案和技術措施,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資源消耗。
三、重點任務
(一)切實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
1.科學做好城鄉建設規劃。在新城建設、重要功能區建設、舊城功能疏解和棚戶區改造中,以集約、綠色、低碳、智能為指導思想,優化布局,堅持集約緊湊式空間發展模式,實施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城市總體規劃階段合理考慮各區域產業規劃布局,努力實現職住平衡,減少交通潮汐現象,降低社會綜合能耗。積極引導建設綠色生態示范區、綠色居住區、綠色生態村鎮,以區域綠色生態控制性詳細規劃為統籌,以建筑單體、建筑群綠色節能設計為支撐,以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為依托,全面推進 區域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做好城鄉建設規劃與區域能源規劃的銜接,優化能源的系統集成利用,在有條件的地區有效利用工業廢熱和余熱。堅持保護城市生態基本構架,增強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2.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適時修編和實施更嚴格的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從源頭上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強化供熱計量設計及施工安裝,推廣太陽能生活熱水系統和外遮陽設施,使本市居住建筑集中采暖能耗達到世界同緯度、氣候條件相近的發達國家先進水平。落實建筑能效標識,在施工設計文件中標識建筑能耗指標。市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強化對新建建筑項目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情況的審查。市規劃部門要加強施工圖審查監管,城鎮建筑設計階段要全部符合節能標準。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施工階段監管,確保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要嚴格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對達不到強制性標準和供熱計量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不允許投入使用,強制進行整改。
3.大力發展城鎮綠色建筑。“十二五”期間,累計完成新建綠色建筑不少于3500萬平方米。鼓勵政府投資的建筑、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推進本市已確定的未來科技城等綠色生態示范區建設。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綠色居住區。引導工業建筑按照綠色建筑相關標準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綠色建筑工程計價依據。強化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結合施工圖審查,簡化一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評價程序,并研究簡化相應的運行標識評價程序。推行綠色施工,推廣應用施工新技術新設備,強化施工揚塵污染治理,繼續開展綠色文明安全工地評比活動。
4.積極推進綠色農村住宅建設。統籌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政策集成、資金聚焦、資源整合的推進機制,繼續組織實施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改造工作。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編制農村住宅圖集,引導采用綠色建材,免費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科學引導農村住宅執行建筑節能標準,逐步推行抗震節能農村住宅合格證書制度。市農村、規劃、國土、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探索推動綠色生態村鎮試點建設,按照生產、生活、生態相協調的原則,制定低碳生態試點鎮規劃綱要和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功能定位和主導產業,提出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建筑節能、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發展目標、發展策略和控制指標。
(二)大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綜合改造。
1.加快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綜合改造。2015年前,完成5850萬平方米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完成1.5億平方米既有節能居住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并在改造后同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基本完成全市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改造。
2.積極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施30余家市級政府部門辦公設施綜合節能改造工程。對普通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市商務、旅游、教育、衛生等部門,依法對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所有權人或運行管理單位節能改造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公共建筑所有權人或運行管理單位要履行節能改造實施主體責任,開展節能診斷,科學采取無成本和低成本改造、建筑用能系統改造及建筑圍護結構改造等措施,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市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等部門,要根據建筑節能項目的特點,創新支持政策,切實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為市場化融資創造有利條件。積極申請國家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示范和“節約型高等學校”示范。
3.創新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機制。結合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做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調查和統計工作,制定具體改造方案,充分聽取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在條件許可并征得業主同意的前提下,研究采用加層、擴容等方式進行節能改造,積極推行工業化和標準化施工。既有非節能建筑實施抗震加固和改建、擴建及公共建筑重新裝飾裝修時,要同步實施節能改造,并統一立項、統一設計、統一施工。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落實工程建設責任制,嚴把設計、施工、材料等關口,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節能改造工程完工后,應進行節能專項驗收備案,對達不到要求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三)開展城鎮供熱系統節能。
調整優化供熱用能結構,以熱電聯產熱網集中供熱和天然氣供熱為主,積極鼓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推進供熱資源整合,按照“區域統籌、效率優先、清潔低碳、綜合利用”的原則,2015年前全部完成城六區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的任務。加快實施既有燃氣鍋爐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和老舊供熱管網改造工作,解決供熱系統缺乏調控能力、供熱設施老化、系統跑冒滴漏等問題,提高供熱裝備技術水平和供熱管網輸配效率。
(四)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
結合本市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條件和首都產業發展方向,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點帶面,高端示范,擴大本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提高應用水平。嚴格貫徹落實本市有關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在新建居住建筑和有熱水需求并具備條件的公共建筑中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推進農村能源結構調整,推廣使用天然氣和太陽能等能源。按照“集中布局、集群發展”的理念,構建形成“一縣兩區多基地”的新能源空間發展格局。高水平建設延慶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加快建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光伏集中應用示范區。支持順義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積極支持本市有條件的區縣爭創國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集中連片應用示范區。2015年,全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面積達到存量建筑總面積的8%。
(五)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管理。
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在建筑設計階段引入電耗、熱耗等分類能耗指標;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公共建筑,進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避免造成能源浪費。加強能耗監測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繼續完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等公共機構和大型公共建筑用電分項計量及監測平臺的功能,擴大覆蓋范圍,并納入全口徑統計。加強監管平臺建設的統籌協調,建設節能監測服務平臺,實現監測數據共享,避免重復建設。不斷提高建筑能耗統計工作質量,建立可計量、可統計、可考核的建筑節能指標體系。完善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組織開展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等行業的能源審計、節能診斷和能效對標等活動。對高能耗建筑和具有示范作用的低能耗建筑進行能效公示,促進管理節能。自2014年始,試行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并逐步擴展到綜合能耗限額管理,對超限額用能的公共建筑試行級差電價或懲罰性電價。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行管理單位,負責用能分類分項計量和數據遠端傳輸裝置的維護管理,保障其正常運行。鼓勵商務、科技、教育、會議等功能性園區和有條件的公共建筑設立能源管理中心,并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在線監測系統聯網。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繼續編制完善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推行綠色物業管理,促進行為節能。在公共建筑和供熱系統運行管理中逐步施行能源管理師制度。
(六)推動住宅產業化。
按照強制與鼓勵相結合的原則推進住宅產業化。申請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市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管理中心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中心城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房項目等,應按住宅產業化標準進行建設。每年安排部分商品住房土地用于建設產業化住宅和全裝修住宅,實施范圍由行業主管部門適時調整。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等部門,要綜合運用土地供應、項目立項、面積獎勵等手段,促進項目落地,做好項目設計審查和質量驗收等環節監管工作。鼓勵以產業化方式建設農民住宅。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經濟信息化、質監等部門,要加快建立包括設計、施工、部品生產等環節的住宅產業化標準體系,推動部品的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加快發展預制和裝配技術,提高技術集成水平。推廣建筑信息模型管理技術。市規劃、國土部門在項目規劃和土地招拍掛出讓條件中明確全裝修要求,并將全裝修工程設計作為施工圖審查的重要內容,做到裝修與主體結構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和同步驗收。2015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基本采用產業化方式建造,新建住宅基本實現全裝修,產業化住宅不少于1500萬平方米。
(七)加快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發推廣。
市財政、科技部門要保障資金投入,支持加快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綠色建筑集成技術體系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和推廣適宜本市的綠色建筑規劃與設計技術、建筑信息模型綜合優化技術、建筑能效提升和能源優化配置技術、水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室內外環境健康保障技術、新型預制裝配集成技術、綠色建材成套應用技術、綠色施工技術、綠色農村住宅本地資源利用技術等。加強綠色建筑技術標準規范研究,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加快綠色建筑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定期發布綠色建筑適用技術推廣目錄和建設領域科技創新成果推廣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發布節能低碳技術產品推薦目錄。
(八)大力發展綠色建材。
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便于施工的綠色建材。禁止生產和使用粘土磚、粘土瓦、粘土陶粒等。加快發展高效防火隔熱建筑保溫體系和材料,推廣低輻射鍍膜玻璃、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建材和設備。引導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2015年末,標準抗壓強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達到總用量的10%,屈服強度400兆帕及以上高強鋼筋用量達到建筑用鋼筋總量的65%以上。大力發展預拌混凝土、散裝預拌砂漿,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嚴格控制現場攪拌砂漿。大力推廣結構保溫裝飾一體化預制外墻、疊合樓板、預制樓梯等預制部品,并實行產業化住宅部品評審認證制度,定期發布部品認證產品目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繼續編制和發布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設備、技術、工藝目錄和供熱系統產品目錄。配合國家主管部門研究建立綠色建材認證制度,編制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引導規范市場消費。結合城市功能定位及總體產業布局,積極支持綠色建材產業發展,引導綠色建材產業合理布局,推動綠色建材產業向規模化和集團化方向發展,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市質監、工商、經濟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檢查,加強建材采購備案管理,建立建材質量可追溯機制,嚴禁性能不達標的建材流入市場。
(九)嚴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穩定性。各區縣及建筑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要加強建筑維護管理,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期內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要按照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并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部門,要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關管理制度,探索實行建筑報廢拆除審核制度。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拆除性工程要編制拆除計劃,禁止隨意拆除。
(十)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以建筑垃圾排放減量化、運輸規范化、處置資源化和利用規模化為主線,著力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主管、屬地負責的建筑垃圾管理體系和城鄉統籌、布局合理、管理規范、技術先進的建筑垃圾處置體系。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能力達到800萬噸。市市政市容、城管執法、公安交通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建立執法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嚴厲查處不按照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市發展改革、市政市容、住房城鄉建設、質監等部門,要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工作納入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出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鼓勵性政策;加快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完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質量標準、應用技術規程,開展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將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列入推薦使用的建筑材料目錄、政府綠色采購目錄,促進規模化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規體系。
修訂《北京市建筑節能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城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監管、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等工作的實施原則、推進政策、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盡快制訂本市綠色建筑規范性文件,完善住宅產業化相關政策措施。
(二)強化目標責任。
綜合考慮各區縣經濟發展水平、建筑存量及容量、節能潛力等因素,將全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抗震節能農村住宅建設、可再生能源應用、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等綠色建筑行動的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區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結合本市現行考核和評價體系,將綠色建筑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區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并將考核情況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三)加大政策激勵。
針對綠色建筑及綠色生態區域建設、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工作,研究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制定支持住宅產業化、綠色建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牽頭,繼續對住宅產業化項目按建筑面積進行獎勵,并將按面積進行獎勵的政策延伸到保障性住房。對非強制執行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和實施住宅產業化的項目,若投標人承諾建設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和實施住宅產業化,市國土部門應在土地入市交易評標中給予適當加分。市財政部門對達到國家或本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三星級的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分別給予每平方米22.5元和40元的財政資金獎勵,并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市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建筑,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住宅。市金融部門要鼓勵金融機構改進和完善對綠色建筑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出臺鼓勵措施,將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內容納入企業資質動態管理、信用體系管理、招投標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利用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持大型企業建設大型預制部品生產線。
(四)完善標準體系。
認真落實《北京市百項節能標準建設實施方案》(2012-2014),全方位規范引導建筑節能,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強化新建建筑源頭管理,科學合理地提高標準要求,2013年啟動《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修編工作。盡快修訂綠色建筑工程建設、運營管理、能源管理體系等標準,編制綠色建筑區域規劃技術導則。適時修訂適合不同類型建筑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編制、發布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建筑設計、結構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等標準,完善住宅產業化標準體系。研究制定覆蓋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文化場館、體育場館、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建筑的建筑能耗限額和合理用能指南。完善節能保溫設計、施工技術標準,修訂預拌混凝土生產管理規程,編制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相關標準規范。
(五)深化城鎮供熱體制改革。
以培育供熱市場、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實現節能環保為目標,以保障低收入困難群體采暖為重點,積極推進供熱收費制度改革。嚴格執行兩部制熱價,對于應當執行而拒不執行供熱計量收費的供熱單位或用熱單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新建建筑、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對實行分戶計量有難度的,研究采用按小區或樓宇供熱量計量收費。逐步推進供熱價格改革。按照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逐步理順現行供熱價格,建立公平科學的供熱價格體系和合理的調價與補償機制。推進供熱單位結構調整和產權制度改革。各區縣、各企事業單位,要率先進行系統內供熱服務部門的主輔分離,整合供熱資源,建立企業化、專業化供熱公司,實行統一經營管理;鼓勵國有大型專業供熱單位整合后勤化的供熱設施或難以保障供熱的區域,推動城市供熱規模化、集約化,增強大型供熱集團調控和穩定供熱市場的主導地位。理順各區縣供熱管理體制,加強區域供熱中心建設,進行企業化改造,實施供熱歸口管理,加快轄區供熱資源整合,理順熱源、管網、用戶的利益關系,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六)嚴格建設全過程監督管理。
結合本市現行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市有關部門對項目立項、土地供應、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房屋銷售和運營維護全過程執行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標準及各項節能設計標準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市規劃部門在核發規劃條件或規劃選址意見書中明確綠色建筑星級標準及住宅產業化實施要求等,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中增設綠色建筑專項審查,對未通過審查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市國土部門依據規劃要求,將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和住宅產業化要求納入土地招拍掛條件。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項目施工管理,確保按圖施工;開展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符合性專項驗收和備案,并作為項目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民用建筑銷售時,銷售單位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綠色建筑標識星級、建筑節能措施及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在房屋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說明。對施工階段擅自變更設計、竣工驗收不通過、運營能耗不達標、標識認證不通過的項目,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項目參建單位和個人檔案誠信信息采集制度,將相關信息作為市場評價的重要依據。
(七)強化能力建設。
加快建筑能耗統計制度研究,完善建筑能耗統計體系和建筑節能量統計監測方法,啟動建筑能耗統計制度試點。加強建筑節能服務能力建設。加強第三方的節能量審核評價及建筑能效測評機構能力建設,加強建筑節能服務市場監管。鼓勵大型供熱企業、建筑節能科研單位、重點用能單位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支持節能服務公司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經營。鼓勵建設開發、設計、部品生產、施工、物流、科研和咨詢服務單位組建產業集團或聯合體,打造完整產業鏈。建設新型建材產業園,形成本市綠色低碳新型建筑材料科研生產基地。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體系建設,推行第三方評價,健全綠色建筑評價專家隊伍,嚴格評價監管程序。加強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人員培訓,將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等相關知識作為繼續教育培訓、執業資格考試的重要內容,提高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鼓勵高等院校開設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相關課程,加強相關學科建設。組織規劃設計單位、人員開展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規劃與設計競賽活動,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開展宣傳教育。
采用多種形式積極宣傳綠色建筑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進經驗,加強輿論監督,營造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良好氛圍。推動建設綠色建筑示范園,將綠色建筑行動作為全國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城市節水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動的重要宣傳內容,提高公眾對綠色建筑的認知度,開展全民節能減排行動,倡導綠色消費理念,普及節約知識,引導公眾合理使用節能產品。
(九)加強督查落實。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印發到各區縣政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并會同發展改革、規劃、市政市容、國土、經濟信息化、財政等部門加強綜合協調,指導開展工作。各區縣、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盡快制定相應的綠色建筑行動具體措施,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綠色建筑行動取得實效。
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篇三
廣州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進我市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廣州建設,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3〕49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一)進一步提高全市新建綠色建筑比例。嚴格執行國家、省和市綠色建筑的相關規定。“十二五”期間完成新建綠色建筑950萬平方米,到2015年底力爭達到30%,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爭達到40%以上。
(二)創建國家、省級綠色生態城區示范。以創建綠色生態城區為契機,推進綠色市政、綠色交通、綠色能源等領域創新發展,“十二五”期間創建1—2個綠色生態城區,至2020年全市綠色生態城區力爭達到5個以上。
(三)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創新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市場機制,“十二五”期間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250萬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累計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700萬平方米以上。(四)創建綠色數據中心示范。結合我市作為華南地區信息數據中心的特點,積極推廣數據中心節能技術應用,編制出臺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導則,到2020年創建1—2個綠色數據中心試點項目。(五)建設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生產基地。“十二五”期間,全市力爭建設4個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項目,實現年處理能力200萬噸、資源化利用率90%以上。到2020年,全市建筑廢棄物年處理能力達500萬噸。
二、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積極落實綠色生態規劃建設。
1.實施城市低碳生態發展規劃,打造低碳生態示范市。以省政府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建低碳生態示范省為契機,以“低碳、生態、綠色”理念為指導,貫徹落實廣州市低碳城市建設規劃綱要,推廣應用廣州低碳社區標準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引。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防范城市熱島效應的規劃技術指引,優化城市風環境,通過降低城市熱島效應實現城市整體降溫。(市規劃局、市建委)
2.推進綠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在全市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中推廣綠色理念和綠色技術,逐步實施市政基礎設施綠色化建設,大力推進綠色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市建委、市地鐵總公司)3.發展城市綠色交通網絡。結合城市設計及控制性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加強慢行交通規劃,解決市民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出行問題,倡導市民綠色、低碳出行。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到2017年,力爭城市建成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的比例達到70%。(市交委、市規劃局、市建委)
4.建立城市水循環系統,綜合治理中心城區231條河涌,打造濱水岸線和一批人工湖。因地制宜,多途徑修復水系態,加大力度推進珠江水系跨區域聯防聯治。貫徹落實建設項目雨水徑流控制管理相關規定,項目配套建設的排水設施落實雨水徑流控制措施;對于相同的設計重現期,建設后的地表徑流量不超過建設前的徑流量;硬化地面中可滲透面積不低于40%。(市水務局、市建委)
5.推廣具有嶺南特色的生態園林,建設城市多元綠色生態系統。突出花城特色,建設主題花園,形成規模化、立體化、網絡化的花城形態。繼續實施森林圍城、森林進城戰略,全面提升完善森林公園,推進林分改造,提高碳匯能力。拓寬綠色空間,繼續加強綠道網、街頭綠地和社區公園建設,保護農村自然生態田園,拓展城市立體綠化空間,積極推廣屋頂綠化、垂直綠化。(市林業和園林局)
(二)深入推進新建建筑節能工作 1.科學規劃,加強源頭管理。在城市發展新區規劃中落實綠色節能理念,建立包括綠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的指標體系。對重點建設片區(起步區達到1.5平方公里)組織編制綠色建筑、區域能源、綠色市政等專項規劃。(各區〔縣級市〕政府、市規劃局、市建委)
2.加強新建建筑節能管理。城鎮建筑全面實現設計和施工階段100%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逐步推行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標限額設計制度。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普及能效測評和標識制度,并將重點耗能建筑納入市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管理。(市建委)
3.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應當實施綠色筑的項目,各相關部門在基本建設程序的重點環節嚴格把關。鼓勵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綠色居住區。推行綠色施工,將綠色施工措施納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三)加強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管理。 1.全面實施既有公共建筑節能信息統計工作。制訂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統計報表制度,建立各部門協同配合的公共建筑能耗統計工作機制,形成相關單位定期報告與開展調查相結合的工作模式。(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經貿委、各區〔縣級市〕政府、市自來水公司、市燃氣集團、廣州供電局)
2.實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電耗)限額管理。分類制定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能耗定額指標。到2017年,基本實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對超限額用能(用電)的,按國家和省規定實施階梯價格。(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貿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質監局、廣州供電局)
3.積極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各部門、各區(縣級市)政府分別負責確定各系統內、各轄區內的重點節能改造建筑名單,并組織開展節能改造,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改造。實施節能改造的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納入市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實施能耗實時監測。(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經貿委、各區〔縣級市〕政府、廣州供電局)(四)完善綠色建筑實施體系。1.加強綠色建筑地方標準與制度建設。編制修訂符合我市實際的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管理、評價等技術應用指南。建立和推廣綠色建筑竣工標識制度,對按規定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建筑逐步推行強制性標識制度。(市建委、市質監局)
2.加快綠色建筑關鍵技術研發和適宜技術應用。加快推進綠色建筑關鍵技術研究,重點攻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建材、廢棄物資源化、室內環境質量控制等方面的技術,開展嶺南特色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集成應用示范。(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五)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 1.完善建筑光伏發電上網政策,推廣分布式屋頂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加快推進微電網技術研發和工程示范。(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廣州供電局)
2.加強建筑領域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應用工作。在項目立項、規劃、設計階段對應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房屋建筑項目進行把關和指導,不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的,可采用空氣源熱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技術措施替代。(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六)全力打造綠色節能試點示范。
1.積極創建綠色生態城區示范。以創建綠色生態城區為目標,將綠色生態理念落實到城市發展新區規劃、建設和運營中,力爭到2015年創建1—2個國家級、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區,至2020年達到5個以上。(各區〔縣級市〕政府、市建委、市規劃局)
2.打造嶺南特色綠色建筑精品。在城市重點功能區城市意象的景觀通道、城市節點、城市地標、濱水地帶等地帶進行嶺南特色城市設計。倡導在綠色建筑設計中采用傳統嶺南建筑的空間組織方式,通過空間布局、外遮陽、自然通風等傳統措施的巧妙運用,建設一批展示嶺南文化的新時代城市名片和代表性嶺南建筑、園林精品。(市規劃局、市建委)
3.創建低能耗建筑示范。引導有條件的居住建筑項目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出臺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導則,提高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七)大力推動建筑工業化。
1.大力推廣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加快發展防火隔熱性能好的建筑保溫體系和材料,積極發展熱反射涂料、低輻射鍍膜玻璃、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綠色節能建材。引導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的發展應用,重點推廣使用高強混凝土和高強熱軋帶肋鋼筋。依托科研院所、學會、協會,促進產學研合作,研發并推廣應用蒸壓加氣混凝土墻板、高強高精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和建筑廢棄物再生建材。(市建委、市經貿委)
2.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建筑工業化技術政策,實施政策激勵措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建筑工業化設計、部品生產、施工驗收標準和技術導則以及激勵政策,研究制定地方實施細則,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地稅局、市物價局)
3.以保障性住房為試點,示范推廣應用預制樓梯、陽臺、內墻板、外墻板等部品、部件及裝配式施工技術,逐步建立我市建筑工業化發展的政策技術體系。(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4.積極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鼓勵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實施菜單式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統一。保障性住房全面實現裝修交房。(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八)加強建筑拆除綜合管理,推進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
1.加強建筑拆除源頭管理。將建筑拆除管理納入規劃統籌布局,探索建立建筑報廢拆除審核制度。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筑加強維護管理,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列入文化遺產保護線索的建構筑物等,要按照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并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規劃局)
2.建立健全建筑廢棄物運輸處置利用管理體系。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屬地負責的建筑廢棄物管理體系和布局合理、管理規范、技術先進的建筑廢棄物處置利用體系,“十二五”期間全市建筑廢棄物處置利用能力力爭達到200萬噸以上。將建筑廢棄物運輸與消納管理措施納入建筑廢棄物運輸聯單管理,以明確和跟蹤所有可利用的建筑廢棄物的去向,并由城管部門對相關主體企業進行建筑廢棄物運輸誠信綜合評價管理。(市城管委)
3.推進建筑廢棄物再生建材推廣使用。貫徹執行建筑廢棄物再生建材產品標識制度,出臺建筑廢棄物再生建材推廣使用辦法和應用指引,將建筑廢棄物再生建材產品列入節能產品推薦目錄,促進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市林業和園林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
4.建立激勵與處罰并舉的聯動工作機制。研究出臺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鼓勵性政策,將建筑廢棄物循環利用工作納入市循環經濟發展規劃與政策扶持,依法查處不按照規定運輸、處置和利用建筑廢棄物及其產品的行為。(市城管委、市財政局、市經貿委、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
根據國家和省下達的目標任務,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將本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綠色建筑行動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區(縣級市)政府、相關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納入市建筑節能領導小組目標責任評價體系,并將有關情況納市政府績效管理評價體系。
(二)加大政策激勵。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規劃、國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定二星及以上等級的綠色建筑激勵辦法;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企業,市稅務部門依法貫徹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區(縣級市)政府安排建筑節能專項資金,促進綠色節能工作,推動綠色節能科技進步。
(三)嚴格建設全過程監管。
由國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門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用地單位須按照規劃設計條件要求執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及技術措施;由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環節明確綠色建筑建設要求,并將綠色建筑建設增量成本納入工程預算;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設計方案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增加綠色建筑內容。民用建筑銷售時,建設單位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綠色建筑標識星級、建筑節能措施及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在房屋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說明。(四)強化實施能力建設。
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建立全市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對全市重點建筑能耗進行動態監測。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體系建設,嚴格評價監管。加強建筑規劃、設計、施工、評價、運營維護等人員的培訓,將綠色建筑知識作為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五)加強宣傳教育。
采用多種形式積極宣傳綠色建筑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進經驗,營造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良好氛圍。將綠色建筑行動作為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城市節水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動的重要宣傳內容,提高公眾對綠色建筑的認知度,開展全民節能減排行動,倡導綠色消費理念,普及節約知識,引導公眾合理使用節能產品。
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篇四
北京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節能減排約束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重要意義
開展綠色建筑行動,以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漢子道城鄉建設,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扎實退經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節約資源,提高建筑品質,對轉變城鄉建設模式,調節能源資源瓶頸約束,改善群眾生活生產條件、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開展了綠色建筑行動的基本原則
(一)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城鄉建筑綠色發展,推動以爭睹投資為主的建筑、公共建筑和綠色生態示范區項目執行
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推動新建保障性住房項按產業化方式建設和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筑實施節能綜合改造。
(二)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堅持用正常、規劃和標準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綜合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設計、建造、使用綠色建筑的內生動力
(三)部門聯動,屬地負責。強化本市建筑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發揮聯動機制,市級部門負責制定了橙色建筑中產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各區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等工作的組織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樹立建筑全壽命期理念,綜合考慮投入產出效益,選擇合理規劃、建設方案和技術措施,避免盲目 投入和資源消耗
三、
重點任務(一)切實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
1、科學做好城鄉建設規劃。在新城建設、重要功能區建設、舊城功能疏解和棚戶區改造以集約、綠色、低碳、智能為指導思想,優化布局,堅持集約緊湊式空間發展模式,實施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城市總體規劃階段合理考慮個區域產業規劃布局,努力實現職住平衡,減少交通潮汐現象,降低社會綜合能耗。積極引導建設綠色生態示范區綠色居住區、綠色生態村鎮,以區域綠色生態控制詳細規劃為統籌,以建筑單體、建筑群綠色節能設計為支撐,以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為依托,全面推進區域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做好城鄉建設規劃與區域能源規劃的銜接,優化能源的系統集成利用,在有條件的地區有小利用工業廢熱和余熱。檢出保護何曾是生態劇本構架,增強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2、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適時修編和實施更嚴格的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從源頭上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委會結構保溫隔熱性能,強化供熱計量設計及施工安裝,推廣太陽能生活熱水系統和外遮陽設施,使本市居住建筑集中采暖能耗達到世界同緯度、氣候條件相近的發達國家先進水平。落實建筑能效標識,在施工設計文件中標識建筑能耗指標。室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強化對新建建筑項目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情況的審查。市規劃部門要加強施工審查監管,城鎮建筑設計階段要全部符合節能標準。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施工階段監管,確保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要嚴格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對達不到強制性標準和供熱計量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不允許投入使用,強制進行整改
3、大力發展城鎮綠色建筑。“十二五”期間。累計完成新建綠色建筑不少于3500萬平方米。鼓勵政府投資的建筑、單位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推行本市已確定的未來科技城等生態示范區建設。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綠色居住區。引導工業建筑按照綠色建筑相關標準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綠色建筑工程計價依據。強化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結合施工圖審查,簡化一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評價程序,并研究簡相應的永興標識城西。推行綠色施工,推廣應用施工新技術新設備,強化施工揚塵污染治理,繼續開展綠色文明安全工地評比活動。
4、積極推動綠色農村住宅建設。統籌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政策集成、資金聚焦、資源整合的推進機制,繼續住宅實施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改造工作。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編制農村住宅圖集,引導采用綠色建材,免費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科學引導引導農村執行建筑節能標準,逐步推行抗震節能農村住宅合格證書制度。市農村、規劃、國土、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探索推動綠色生態村鎮試點建設,按照生產、生活、生態相協調的原則,制定低碳生態試點鎮規劃綱要和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功能定位和主導產業,提出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建筑節能、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發展目標、發展策略和控制指標。
(二)大力退經既有建筑節能綜合改造。
1、加快既有居住建筑節能綜合改造,2015年前,完成5850萬0平方米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完成1.5億平方米既有節能居住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并在改造后同步施行供熱計量收費。2020年,基本彎沉全是有改造的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基本完成全是農民住宅抗震節能改造
2、積極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施30余家市級政府部門辦公設施綜合節能改造工程。對普通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市商務、旅游、教育、衛生等部門,依法對上產潮濕、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所有權人或運行管理單節能改造工作進項主導監督。狗哥哥建筑所有勸人或運行管理單位要履行節能改造實施主體責任,開展節能診斷,科學采取無成本和低成本改造、建筑用能系統改造及建筑圍護結構改造等措施,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市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市容等部門,要根據建筑節能項目的特點,創新支持政策,切實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為市場化童子創造有利條件。積極申請國家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示范和“節約型高等學校”示范。
3、創新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機制。結合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做好基友建筑節能改造的調查和統計工作,制定就具體改造方案,從分聽取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在田間許可并證得業主同意的前提下,研究采用夾層、擴容等方式進行節能肥仔,積極推行航工業化和標準化施工。基友非節能建筑實施抗震加固和改建、擴建及公共建筑重新裝飾裝修時,要同步實施節能法子,并同意立項、同于設計、同意施工。市規劃、施工、材料等關口,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節能改造工程完工后,應進行節能專項驗收備案,對達不到要求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三)、開展城鎮供熱系統節能。
調整優化供熱用能結構,以熱電聯產熱網集中供熱和天然氣供熱為主,積極鼓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推進供熱資源整合,按照“區域統籌、效率幽暗、清潔度炭、綜合利用”的原則,2015年前全部完成城六區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的任務。加快實施既有燃氣鍋爐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和老舊供熱管網改造工作,解決供熱系統缺乏調控能力、供熱設施老化、系統跑冒滴漏等問題,提高供熱裝備技術水平和供熱管網輸配效率
(四)退經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
結合本市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條件和首都產業發展方向,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敵人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一點帶面,高端示范。擴大本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提供應用水平。嚴格貫徹落實本書有關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在新建居住建筑和有熱水需求并局部條件的公共建筑中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推進農村能源結構調整,推廣使用天然氣和太陽能燈能源。按照“集中布局、集群發展”理念,構建形成“一縣兩區多基地”的新能源空間發展故居。高水平建設延慶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價款建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光伏集中用用示范區。支持順義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積極支持本市有條件的區縣爭創國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集中連片應用示范區。2015年,全是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面積達到存量建筑總面積的8%。
(五)加強鞏固建筑節能管理。
嚴格齒形公共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在建筑設計階段引入電耗、熱耗等分類能耗指標;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公共建筑,進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避免造成能源浪費。加強能耗監測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繼續完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等公共機構和大型公共建筑用電分項計量及檢測平臺的功能,擴大覆蓋范圍,并納入全口徑統計。加強監管平臺建設的統籌協調,建設節能檢測服務平臺,實現檢測數據共享,避免重復建設。不斷提高建筑能耗統計工作質量,監理可計量、可統計、可考核的建筑節能指標突襲。完善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組織開展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等行業的能源審計、節能診斷和能效對比等活動。對高能耗建筑和具有示范作用的低能耗建筑進行能效公示,促進管理節能。自2014年始,試行公共建筑電耗限額管理并逐步擴展到綜合能耗限額管理,對超限額用能公共建筑試行級差電價或懲罰性電價。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或去委托的隱形管理單位,負責用能分類分項計量和數據遠端傳輸裝置的維護管理,保障其正常運行。鼓勵商務、科技、教育、會議扥功能性園區和有條件的公共建筑設立能源管理中心,并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在線檢測系統聯網。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繼續編制完善公共建筑合理用用能指南,推行綠色物業管理,促進行為節能,在公共建筑和供熱系統運行管理中逐步實行能源管理制度。
(六)推動住宅產業化
按照強制與鼓勵相結合的原則推進住宅產業化。申請利用自有土地建筑的保障性住房、是 市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管理中心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中心城人口疏解丁香安置房項目等,應按住宅產業化標準進行建設。每年安排部分商品住房土地用于建設產業化住宅和全裝修住宅,實施范圍由行業主管部門適時調整。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國土等部門,要綜合運用土地供應、項目立項、面積獎勵等手段,促進項目落地,做好項目設計審查和質量驗收等環節監管工作。鼓勵以產業化方式建設農村住宅。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經濟信息化、質監等部門,要加快監理包括設計、施工、部品生產等環節的住宅產業化標準體系,推動部品的標準化、系系列化和通用化,加快發展預制和裝配技術,提高技術集成水平。推廣建筑信息模型管理技術,市規劃、國土部門在項目規劃和土地招拍掛出讓條件中明確全裝修要求,并將全裝修工程設計作為施工圖審查的重要內容,做到裝修于主體結構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和同步驗收。2015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基本采用產業化方式建造,新建住宅基本實現全裝修,產業化住宅不少于1500萬平方米。
(七)加快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發推廣
市財政、科技部門要保障資金投入,支持價款綠色建造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綠色建筑集成技術體系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和推廣適宜本市的綠色建筑規劃與設計技術、建筑信息模型綜合優化技術、建筑能效提高和能源優化配置技術、水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室內外環境健康保障技術、新型預制裝配集成技術、綠色建材成套應用技術,綠色施工技術、綠色農村住宅本地資源利用技術等。加強綠色建筑技術標準管飯研究,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的集成示范。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等,加快綠色建筑佘永技術推廣目錄多喝建設梁宇科技創新成果推廣項目,市發展改革部門發布節能低碳技術產品推薦目錄。
(八)大力發展綠色建材
大力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便于施工的綠色建材。進駐生產和使用粘土磚、粘土瓦、粘土陶粒等,加快發展高效防火隔熱建筑保溫體系和材料,推廣低輻射鍍膜玻璃、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建材和設備。引導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2015年末,標準抗壓強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達到總用量的10%,屈服強度400兆帕及以上高強鋼筋用量達到建筑用鋼筋總量的65%以上。大力發扎預攪拌混凝土、散裝預攪拌砂漿,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嚴格控制現場攪拌砂漿。大力推廣結構保溫裝飾一體化預制外墻、疊合樓板、預制樓梯燈預制部品,并實行產業化住宅部品評審認證制度,定期發布產品認證產品目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繼續編制和發布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設備、技術、工藝目錄和供熱系統產品目錄。配合國家主管部門研究建立綠色建材認證制度,編制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刈規范市場消費。結合城市功能定位及總體產業布局,積極支持綠色建材產業發展,一道綠色建材產業合理布局,推動綠色建材產業向規模化和集團化方向發展,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市質監、工商、經濟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檢查,加強建材采購備案管理,建立建材質量可追溯機制,嚴謹性能不達標的建材流入市場。
(九)嚴格建筑鏟除管理程序
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維護官話的嚴肅性和穩定性。各區縣及建筑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要加強建筑圍護管理,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政策使用壽命期間內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要按照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并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市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部門,要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關管理豬肚,探索實行建筑報廢拆除審核制度。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拆除性工程要編制拆除計劃,禁止隨意拆除。
(十)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以建筑垃圾排放減量化、運輸規范化、處置資源化和利用規模化為主線,著力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主管、屬地負責的建筑垃圾管理體系和城鄉統籌、布局合理、管理規范、技術先進的建筑垃圾處置體系。2015年,全是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能力達到800萬噸。市政市容、城管執法、公安交通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建立執法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嚴格查處不按照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示范站改革、市政市容、住房城鄉健身舞、質監等部門,要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工作納入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出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鼓勵性政策;加快建筑廢氣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完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質量標準、應用技術規程,開展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完善建筑垃圾在生存品質質量標準、應用技術規程,開展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廢氣物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將建筑垃圾在生存列入推薦使用的建筑材料目錄、政府綠色采購目錄,促進規模化使用。
四、保護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規體系
修訂《北京市建筑節能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城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監管、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等工作的事實原則、推進政策、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盡快制定本市綠色建筑規范性文件,完善住宅產業化相關政策措施。
(二)強化目標責任
綜合考慮各區縣經濟發展水平、建筑存量及容量、節能潛力等因素,將全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抗震節能農村住宅建設、可再生能源應用、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等綠色建筑行動的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區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結合本市現行考核和評價體系,將綠色建筑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區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并將考核強狂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批評價的重要內容。
(三)加大政策激勵
針對綠色建筑及綠色生態區域建設、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能源建筑應用等工作,研究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制定支持住宅產業化、綠色建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市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牽頭,繼續對住宅產業化醒目按建筑面積進行獎勵的政策延伸到保障性住房。對非強制執行
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和十四住宅產業化的項目,若投標人承諾建設建設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和實施住宅產業化,市國土部門用在徒弟入市交易評標中給與適當加分。市財政部門對達到國家或本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二、三星級的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分別給予每平方米22.5元和40元的財政資金獎勵,并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市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建筑,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住宅。市金融部門要鼓勵金融機構改進和完善對綠色建筑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潤上給予適當優惠。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出臺鼓勵措施,將綠色建筑和住宅產業化內容納入企業資質動態管理、信用體系管理、招投標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利用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支持大型企業建設大型預制部品生產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