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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聘上崗實施方案意見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篇一
以《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指導,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實施班主任競爭上崗和班主任選擇科任教師的用人機制,競爭聘優,優勝劣汰,實現教育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構建和諧校園。
1、堅持按需設崗,按編設崗,以崗定員,以職定責。
2、堅持擇優聘用,優化組合原則。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以政教處為核心聘任班主任;以班主任為核心聘任科任教師。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方案、職數公開,聘任過程公開,聘任結果公開。
4、堅持雙向選擇的原則。
5、堅持教學第一線優先的原則。
6、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根據教職工的申請和特長,最大限度地用人所長。
1、主要是本校具備相應資格的教職工;
2、下列人員可直接聘任:
(1)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或教齡男滿30年、女滿25年;
(2)市及以上骨干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
3、學校在編中層以上干部,按干部聘任原則另行聘任。
4、免競聘人員
(1)經批準長期病休的
(2)經批準內部退養的;
(3)經批準外出交流的;
(4)經批準借調人員。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本職工作,履行職責,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
4、具有相關崗位的文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教師應具備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普通話水平要達到相應學科要求。其它崗位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如無證書,要經考核,確有能勝任受聘崗位工作的能力。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并能承擔滿工作量。
(一)編制情況
20xx年市教育局下達我校編制為49人.
(二)具體崗位設置情況
1、學校班子(6崗):校長1崗、書記1崗、工會主席1崗、教學副校長1崗、德育副校長1崗、后勤副校長1崗。
2、教務處(2崗):主任1崗、教務員1崗。
3、教科室、體衛藝處(1崗):主任1崗。
4、政教處:(1崗):主任1崗。
5、總務處:(1崗):主任1崗,會計1崗。
6、分校區(1崗):負責人1崗。
7、班主任(14崗):本部11崗,校區3崗。
8、教學人員(44崗):
9、后勤人員(3崗):采買1崗;維修1崗,車輛1崗。
1、制定《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公布學校編制總數,學校崗位設置情況,崗位職責及崗位待遇。
2、教職工個人遞交應聘申請。
3、教職工競聘工作小組根據應聘對象的意向,層層聘用。第一步:聘用班主任;第二步聘任教學崗人員;第三步,聘任其它崗位人員。
(1)我校實行教師上崗逐級聘任的辦法,召開教師競聘領導小組會議,根據個人申請,結合個人工作能力、實際教育教學水平、師德表現、考勤、工作量、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并根據班主任工作經歷及個人工作能力,聘任各班主任。
(2)班主任結合師德表現、考勤、教學成績及個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課教師。
(3)設崗分年級、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級、后中年級、再低年級的先后次序進行。
(4)評聘結果由聘任領導小組批準并備案。
(5)學校管理崗位由學區和校委員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競聘。
(6)學校領導必須參加教學崗位的競聘。
(7)如果同一崗位出現多人應聘,由聘任領導小組根據個人師德表現、工作能力、考勤、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崗位設置數量進行投票決定。
(8)如果出現崗位空缺無人應聘,由領導小組從所有應聘教師中擇優聘任。
(9)如果出現某一崗位的所有應聘教師都沒有被聘任,該崗位空缺,由聘任領導小組協調調劑或空崗另聘。
(xx)不服從應聘領導小組調劑者,一律不聘。
4、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張榜公布。
5、安置處理落聘教職工。
1、學校制定相關崗位的責任目標,受聘教師要積極履行職責,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對教師的工作情況學校要分期考核,直接同評優、評先、晉級、津貼掛勾。
2、受聘教職工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內部管理制度辦法,享受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福利等待遇。
對落聘教師學校要給予人文關懷,盡力在學校內部安排工勤服務崗位;對不服從安置的教師,按市區相關文件處理。對未能競聘到任何崗位的待崗教師,第一年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時間必須按時到校進行業務學習,準備下學年的競聘;第二年仍未競聘到崗位,只發放基本工資,工作時間仍必須按時到校進行業務學習,準備下學年的競聘;第三年還未競聘到崗位的,基本工資造冊發放,工作時間仍必須按時到學區進行業務學習,準備最后一次的競聘;第四年都未競聘到崗位的教師停發基本工資,上報到學區和市教育局處理。
1、8月22日—8月23日:宣傳發動階段,學校管理崗位、班主任競聘;
2、8月24日:教職工填寫競聘意見表;
3、8月25日—8月26日:教學崗位競聘;
4、8月27日:其它崗位應聘;
5、8月28日—8月29日:落聘教師安置;
6、8月30日:公示和上報競聘上崗名單。
組長:王xx
副組長:張xx李xx
組員:李x田x熊xx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有權隨時予以解聘或待聘。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造成極壞影響的;
(2)出現重大教學和安全責任事故的;
(3)嚴重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履行不到位的。
(4)因計劃生育、或信訪受到處理的。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意見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篇二
為深化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現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xx〕2號)、《關于印發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41號)、《關于印發重慶市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42號)、《關于印發重慶市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33號)、《關于印發重慶市機關直屬服務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34號)、《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一)》(渝人發(20xx)68號)和《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二)》(渝人發(20xx)106號)以及忠縣人事局《關于轉發〈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暫行規定〉的通知》(忠人事發〔20xx〕8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縣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以國家人事部和我市關于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為依據,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堅持將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結合起來,與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結合起來,與促進事業單位用人機制轉換結合起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
通過實行崗位總量控制、結構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級控制,組織引導事業單位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合同管理,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順利實施,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增強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動我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組 長:趙洪生
副組長:梁文政
成 員:張明喜 易坤權 陶衛東 李發明 曾慶安
下設辦公室,梁文政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元柳任辦公室副主任,李林峽、趙 明、黃德林、楊文豪、鞠小蘭、秦華平、鄧 華、陳世奎、伯海紅、陳國英為成員。
我委所屬事業單位109個,機構編制總數7541個,其中管理崗位共設置70個,專業技術崗位共設置7147個,工勤技能崗位共設置324個。
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工作應在批準的崗位職數內進行。堅持按需設崗、以崗擇人、按崗聘任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效、群眾公認的原
則;堅持公開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和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上年年度考核結果必須為稱職及以上。
6、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停職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暫不參加競聘上崗。
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管理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經主管部門同意的上掛、支教、借調人員和離職學習人員均屬在編在崗人員)
1、競聘上崗前,將原來已聘相應層級的人員對號入座,如果原來同一層級已聘人數少于設置的崗位數,首先在已聘人員中競聘同一層級的不同等級,然后在獲得同一層級任職資格而未聘任的人員中競聘所剩空崗;如果原來同一層級已聘人數多余設置的崗位數,則先在同一層級已聘人員中競聘同一層級的不同等級,然后將未競聘上的已聘人員保留原聘任等級,在備注欄內注明"過渡"。
2、如果有崗位而同一層級沒有已聘人員,則在現有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中開展競聘上崗。
3、如果同一層級沒有崗位但原來有已聘人員,則將已聘人員放在原來已聘崗位上,在備注欄內注明"過渡"。
九、管理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七級職員崗位,須在八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滿三年;
2、八級職員崗位,須在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滿三年。
3、單位沒有設置管理崗位或管理崗位設置數少于現有實際享受同級工資的人數時,競聘上崗后余下的管理人員保留現在聘任崗位,在名冊備注欄內注明"過渡"。
十、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五年,并通過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設一級崗位工作滿五年,并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3、五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學徒期、熟練期滿,且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4、普通工崗位,須學徒期、熟練期滿。
5、單位沒有設置工勤技能崗位或工勤技能崗位設置數少于現有實際享受同級工資的人數時,競聘上崗后余下的工勤人員保留現在聘任崗位,在名冊備注欄內注明"過渡"。
1、成立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
學校成立由黨、政、工、團(少)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等組成的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校長任組長。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中,教師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成員名單報縣教委備案。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成員每屆任期為三年。三年任期內,個別不稱職人員可經教代會通過后變更。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負責有關政策宣傳和穩定工作,負責審定量化細則和參與競聘上崗人員的考評工作,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逐項核實得分、審核競聘結果等。
2、公開競聘上崗有關情況
各校xx開教職工大會公布崗位職數、聘任條件和考評辦法,并將逐項得分及競聘結果在校園內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細則
各事業單位必須以此方案為依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量化細則,經全體職工反復醞釀討論通過后上報教委備案并實施。細則一經制定,要堅持至少三年的連續性。某些條款確需修改,必須通過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才能有效。
4、申報審查
符合條件人員向學校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書面申報,考評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5、述職評議【進編競聘方案】
經審查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教職工大會上述職,由全校教職工對申報人員的思想工作表現進行量化評價。
6、綜合考核
申報人員向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提供考評所需的有關佐證材料,原則上要提供原件。考評小組對申報人員按條件進行量化評分,擇優選出聘任對象。
7、公示結果
學校將量化評分表和競聘結果在學校醒目處公示5個工作日。
8、上報材料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學校將競聘結果和聘任材料完備手續后上報。
考評實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現、教齡、學歷、獎勵、考核結論、責任輕重、工作環境、論文獎、講(說)課比賽(含觀摩示范課、業務講座)、指導獎、管理獎、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學業績、聘(評)時間、加分等十六項,各項得分之和為申報人員量化得分,同一層級得分高者優先聘任同一層級的最高等級。
1、思想工作表現
由學校全體教職工根據申報人員平時的思想工作表現和述職情況,對申報人給予15-20分的量化評價,分值為整數或一位小數。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棄權處理,以實際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為申報人的該項得分。學校對申報人的思想工作表現量化評分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職工參與。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人員、支教人員、借調人員先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思想工作表現量化評價,再上報主管部門核實并通知原單位。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離職學習人員參加本單位的量化評價,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層級競聘人員的平均數。
2、教齡
參加工作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計0.5分。離職進修學習期間或長期病事假(癌癥患者除外)以及長期在本單位沒有具體工作崗位的(經主管部門同意的上掛、支教、借調人員除外),不計教齡分。
3、學歷
以國家教育部或有關行政部門認可的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為準,專業合格證書不作學歷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專科3分、中專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獎勵
任現職務以來,受到各級黨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等表彰獎勵者只計最高一次,不重復記分。
優秀稱號:國家級5分,省(市)級4分,縣級3分;
先進稱號:國家級4分,省(市)級3分、縣級2分;主管部門1分、鄉(鎮)及校級0.5分。
受到各級黨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稱號可按先進稱號相應級別記分。
5、考核結論
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結論為優秀者每年計0.5分。
6、責任輕重
(1)現擔任單位實職領導或有關部門行文明確職級待遇的專業技術人員,履行了相應職責,工作有成效者,校級3分,中層2.5分。
(2)現為班主任1.5分。
(3)現為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村小負責人并履行相應職責、工作有成效者計1分。
以上幾項不重復計分。
7、工作環境(只限現有村小的學校)
村小任教每年計0.25分,連續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時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計1分。
8、論文獎
任現職以來在各級正式刊物上發表或交流與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密切相關的論文或獲得各級教育學會、教研部門論文等級獎的,取最高一次計分。與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無關的論文、作品不計分。
國家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校級0.5分。
9、講(說)課比賽
任現職以來近五年內計最高一次。
講(說)課比賽
國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級: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縣級: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級: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導獎
任現職以來,由教育主管部門、教研部門或業務部門經教育行政部門行文批準舉辦的科技學科知識競賽、體育、藝術競賽等獲獎學生的指導教師按以下標準計分。(計最高一次)
國家一、二等獎3分,國家三等、市級一、二等獎2分,市三等、縣一、二等獎1.5分,縣三等、校級一等1分,校級二、三等0.5分。【進編競聘方案】
11、管理獎
任現職以來,學校實職領導分管工作獲上級個人獎勵:國家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計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滿勤者計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內,有曠課行為者不得聘任。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支教、借調人員在上掛、支教或借調期間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出勤考核,再上報主管部門核實并通知原單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學期計算,六學期各分項之和除以6的結果數為各分項得分,各分項得分之和為總的工作量計分。
(1)周課時在20節及以上者計5分,15-19節計4分,10-14節計3分,4-9節計2分,4節以下計1分。
(2)所任班學生人數50名及以上每期計3分,40-49名計2.5分,30-39名計2分,30名以下計1.5分。
(3)擔任幾個班課程的老師,其班額學生數按所教班額平均人數計分。
(4)各單位經主管部門明確職級的行政人員和從事教育教學服務工作的非教學人員以及經主管部門同意的離職學習人員其工作量由各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但不能低于一線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
(5)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人員上掛期工作量應與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調人員在支教期或借調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單位提供并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經核實后通知原單位。
14、教育教學業績
考核近三年的教學成績。每期每人基本分為60分,上升一個名次加0.5分,下降一個名次減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數第一的減0.5分,六個學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為該項實得分。非統考學科的專業技術人員得分為參加競聘同一層級的統考學科人員的平均分。
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支教或借調人員在上掛期、支教期或借調期先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業績考評,再上報主管部門核實并通知原單位。各單位經主管部門明確職級的行政人員和從事教育教學服務工作的非教學人員其工作量由各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但不能低于一線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評)時間
聘任(取得資格)一年加0.25分。轉聘(評)前后同一層級可以連續計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計一次,不重復計分)
(1)任現職來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教改實驗項目,并獲得教改實驗項目獎的主研人員,國家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2)市、縣級骨干教師分別計2分、1分。
(3)聘任當年在縣、校內有組織有目地開展各類大型活動的主要承擔者,分別計2分、1分,只計一次。
1、對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在村小連續工作20年及以上,現仍在村小任教;教學業績在所任教年級中等及以上位次的專業技術人員。(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2、獲"縣十佳師德標兵"、"縣十佳班主任"、市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勞模及以上稱號者優先聘任。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要嚴格政策,嚴肅紀律,不違規突破崗位數額,不突擊聘任職務。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承認現狀,平穩過渡,積極穩妥推進本單位競聘上崗工作。
(一)認識到位、抓緊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工作是國家的統一部署,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組織精兵強將,集中精力做好實施工作。
(二)加強宣傳、確保穩定。各單位一定要加強宣傳引導,認真聽取群眾和專家的意見建議,做好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干部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
(三)政策公開、工作透明。各單位要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保證單位教職員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四)穩慎實施、平穩過渡。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全縣教育系統109個單位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實施過程中要分步推進,先易后難,及時發現和處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情況,平穩完成崗位設置工作。
(五)強化責任、嚴肅紀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履行職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意見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篇三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我校用人制度,建立健全激勵競爭機制,激活我校發展活力,提高我校教研組的工作效率和質量,提高教育教學及科研的整體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語文教研組長1人、副組長1人,
數學教研組長1人、副組長1人,
英語教研組長1人、副組長1人,
物理教研組長1人,化學教研組長1人,
生物教研組長1人,政治教研組長1人,
歷史教研組長1人,地理教研組長1人,
體育教研組長1人,藝術教研組長1人,
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教研組長1人
實驗教學組組長1人(實驗室管理員),圖書館副館長1人。
1、熱愛教育事業,事業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好;
2、現為江蘇省林橫高級中學在職教師;
3、學科教學具有三年以上(包括三年),至少擔任一輪本學科高中循環教學,年齡不超過五十周歲。正職教研組長必須具備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4、必須具備中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中學二級教師若具備較強業務能力也可申報)。
5、競聘教師應具備一定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經驗,組織能力強、教學水平高,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能獨立承擔或參與課題研究。
6、中層干部原則上不兼任教研組長。
1、成立領導小組。由校長室、教務處、教科室成員組成選聘領導小組秦春華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
2、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討論通過《江蘇省林橫高級中學教研組長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3、宣傳發動。組織全體教師學習《江蘇省林橫高級中學教研組長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認識選聘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選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4、個人申報。認為符合條件的`教師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對照崗位競聘條件,填寫申報表。7月5日下午5:20前將登記表交行政辦。
5、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競聘者德、能、勤、績等方面情況的進行評價,確定教研組長候選人名單。
6、確定名單。召開選聘領導小組會議,投票確定教研組長名單。
7、公示。校長室對擬聘任教研組長的名單向全校公示,時間5天。
8、聘任及任期。學校下發文件、校長頒發聘任證書。任期三年、試用期半年,每學期實施考評。
1、全體老師要積極學習本方案,積極參與競聘工作。
2、對競聘過程中的徇私舞弊或弄虛作假行為,學校將嚴肅查處。
3、參與競聘的人員一律以人才儲備的方式收入學校人才庫,作為學校繼聘的主要依據,也作為聘用學校中層領導崗位的重要依據之一。
4、通過競聘進一步明確教研組長的職、權、利。
5、本方案的解釋權屬校長室。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意見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篇四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教委(2000)7號文件《關于中小學校中層干部競聘上崗的意見(試行)》精神,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引入激勵競爭機制和運行機制,激發辦學活力,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教職工參與學校管理的主體性和積極性,增強廣大教職工的競爭意識、創新意識,努力形成精干高效、充滿生機和活力的中層干部隊伍,開創學校管理改革和發展的新局面。
學校原有中層干部;教師、職工中師德形象好、工作實績顯著,有較強的工作與協調、管理能力,為廣大教職工所信任的教師和職工都可參加中層干部競聘。
參加競聘人員,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勤政廉潔,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2、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協調能力,具有所聘職位要求的業務知識,有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富有進取和創新精神。
3、新任的中層干部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表現突出的青年教師除外)。
4、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
5、新任的中層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距退休年限不滿聘期的原則上不再參與競聘。
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由校長室、黨支部統一領導,學校成立中層干部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由鄒興華、陳紀平、孔建華、張志朝、張美、楊素琴、唐基昕等7位同志組成。
1、根據[武教人(1999)46號]《武進市中小學設置教職工崗位意見》的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經學校校長、支委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現將2000年9月1日~xxxx年8月31日學年度中層崗位職數安排如下:
校長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教務處: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科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政治處:主任1人,副主任2人
總務處: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會計室:主任1人
生活服務部(中層副職):主任1人
2、中層干部聘期2年,新任中層干部試聘期為1年。
3、解聘
在聘任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有關程序校長可以決定解聘或終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辭職的;
(2)在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議)學年度民主評議中獲得優秀票與稱職票之和低于60%或不稱職票超過30%,經查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
(3)本人在任職期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顧全大局,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職責,完不成目標任務的;
(5)因組織原因崗位需變動的;
(6)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1、召開校長室、支委聯席會議,成立由校長室、支委、工會組成的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領導小組。
2、制訂《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草案)》。
3、召開省前中三屆十次教代會,審議《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草案)》。
4、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深入宣傳發動,公開報名,填寫《中層干部競聘意向表》。
5、學校中層干部競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確定中層干部候選人名單。
6、公布名單。將競聘人員的名單公布在學校的醒目處,接受群眾監督。
7、演講答辯
競聘人在資格審查合格后,每位競聘人員必須在學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演講,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任職后的工作設想,每位競聘人演講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8、民主測評
在演講答辯的基礎上,全校教職工對競聘者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充分聽取群眾意見。
9、組織考察,根據民主測評結果,按考察人數多于擬任職位人數的原則,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并組織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內容。
10、決定聘任。由學校黨支部和學校行政召開聯席會議討論決定中層干部的聘任,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聘任。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頒發聘書。
11、崗位培訓:舉辦新任中層干部崗位培訓班,邀請教委領導來校作專題講座。
12、與校長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
13、召開落聘中層干部座談會,做好思想工作,并安排好適當工作。
14、對離任的中層干部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需進行離任審計的,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1、8月23日學校黨支部和學校行政召開聯席會議,傳達教委文件精神,成立由校長室、黨支部、工會組成的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
2、8月24日制訂《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3、8月25日召開學校行政干部會議,傳達教委文件精神,進行思想發動工作。
4、8月26日召開省前中三屆十次教代會審議《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草案)》。
5、8月28日上午8:00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傳達教委有關文件精神,公布《江蘇省前黃高級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試行稿)》,深入宣傳發動,公開報名,填寫中層干部競聘意向表。
6、8月28日上午10:00,學校中層干部競聘上崗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候選人名單。
7、8月28日下午2:30,舉行競聘演講大會,演講大會結束,全校教職工對競聘者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
8、8月28日晚上8:00召開學校黨支部和校長室聯席會議,確定中層干部名單并報市教委組織科審批備案。
9、8月29日上午9:00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宣布新的中層干部名單并頒發聘書。
10、8月29日晚上7:00召開新的行政干部會議,研究部署新學期工作,與校長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
11、8月30日上午8:00召開原中層干部落聘人員座談會;
10:00離任的中層干部與新任中層干部辦理移交手續。
12、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校長室。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意見 學校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篇五
為了進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選拔工作的民主性,拓寬中層干部選聘視野,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廣納群賢、競爭擇優、充滿活力、有效激勵的用人機制,提高學校行政服務的質量和效率,調整好我校中層干部隊伍,為學校又好又快地發展提供組織保證,根據泰山教字(xxxx)65號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對中層干部崗位實行競聘上崗。為切實做好這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領導小組:劉昱晨王寶軍王焰李希滿李運慶戚嘉慶張勤輝
負責整個工作的領導、指揮、協調
2、競聘委員會:劉昱晨王寶軍王焰李希滿李運慶戚嘉慶張勤輝馮潤貞李彥沈輝王勇王愛香杜笑宇來巖魏云靳連振吳春杰佟濤史培蓮(競聘當事人及當事人親屬回避)
3、工作小組:李希滿李運慶戚嘉慶杜笑宇沈輝李彥負責表格設計、申請書收取、測評票的統計、公示內容的設計等
4、監督小組:王寶軍張淼鄭繼萍楊平磊張圣軍負責監督各項程序、步驟是否公正、公平
1、民主集中制;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注重能力;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5、競爭和調整相結合,確定最終的崗位任職或兼職。
本次中層干部公開競爭的職位為:
辦公室主任(1正1副)普教務處主任(1正2副,其中1副為教科室副主任)總務處主任(1正2副,其中1副為綜治辦副主任)政教處主任(1正2副,其中,主任喬小平不再競爭,1副為團委副書記)職教務處主任(1正2副,其中1副為網管中心副主任)學生處主任(1正1副)招生辦主任(1正)就業短訓辦主任(1副)級部主任4人專業部主任4人
1、事業心強,品行端正,堅持原則,務實肯干;
2、善于思考,勤于實踐,勇于進取,敢于創新,發展意識強;
3、謙虛熱情,有團結協作精神,服從意識、大局意識強,協調能力強
4、有相應的專業知識或一定工作經驗,有較強的組織管理才能;
5、競爭中層干部崗位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6、男45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xxxx年8月31日),身體健康(原中層及管理干部不受年齡此限);
7、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中層干部原則上必須兼課。
1、成立學校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工作組織,擬定《泰山實驗中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經班子會審議,報教育局批準,提請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2、成立競聘委員會。委員會的組成,有學校班子成員,富有責任心、原則性強、在群眾中具有較高威信的部分教職工代表。
3、宣傳發動,公開報名;公布《實施方案》;發動全校優秀教職工根據自身情況踴躍報名競聘。報名采用個人書面自薦的形式,競聘者向競聘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交競聘委員會。
4、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對申請競聘者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核,初步確定競聘人選,并公布名單,聽取教職工意見。
5、競聘上崗按照先正職后副職再級部、專業部的順序,分三輪向教代會進行競爭演講,演講內容包括①年齡、②工作經歷、③工作業績、④競崗優勢、⑤工作措施及設想、⑥態度、⑦身體狀況等,演講時間不超過5分鐘。教職工代表根據民主評議要求按同意、不同意、棄權進行無記名投票。按不超過各崗位數的2倍選取候選人。(如果某崗位的所有競聘人的同意率低于60%,則此崗位,由班子安排兼職或代理
6、競聘委員會對經過教代會測評推選的候選人,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按照同意、不同意、棄權進行無記名投票。
7、學校班子根據競聘委員會的推薦情況,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察,確定對象,報教育局批準,張榜公示。對落選的中層干部逐一談話。
8、校長聘任。校長與被任用者簽訂聘任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根據每年的干部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1、提高認識,積極參與。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也是我們學校迎來新的發展機遇的需要。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同志積極參與競崗,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嚴格紀律,加強監督。嚴禁借競爭上崗之機搞小圈子或進行拉票,堅決防止和糾正各種與有關規定不相一致的行為,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搞不正之風的,要嚴肅查處。對于借機滋事者給予處分,在競聘中一票否決。
3、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過這次競爭上崗,引導教職員工樹立正確的競爭觀念,進一步調動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業務水平。對競爭落選人員,要注意做好細致的思想工作;競爭落選人員本人要正確對待,進一步明確努力方向。
4、根據崗位設置和自身情況,慎重選擇競聘崗位,在規定申請時間外不受理任何申請要求。
1、競聘上崗前,原中層干部自行免去中層職務,中層崗位全部重新競聘。
2、本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由校領導小組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