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旅行社旅游包車合同 旅游車包車合同篇一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托合同書:
一、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經營資質
甲方: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設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責任險:_______________承保公司: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設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責任險:_____________________承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并簽訂旅游合同書。
2、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價格并收取旅游款。
負責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3、根據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的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復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
就《旅游行程表》事項告知游客并簽訂組團合同。
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游客購買游客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并有義務協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游行程中的突發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來執行。
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游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托接待協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游者知曉旅游地區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游團(者)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游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游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游客對旅游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濟賠償責任
1、如屬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游服務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應依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
相關規定對游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游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乙、游客三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如游客沒有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造成的損失,游客自行承擔)。
十、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團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帳戶;禁止任何團款或旅游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行為。
如涉及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按旅游所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內容處理。
甲方不得以其為借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一)、團款或旅游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游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
(二)、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三)、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四)、團款或旅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進行月結算。
具體時間為次月日至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說明書并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利息)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游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簽署的旅游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旅游包車合同 旅游車包車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參加由乙方組織安排的旅游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簽約共識及條件
l、本合同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登記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應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各項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
2、乙方已按國家規定購買旅行社(國際社)責任險。乙方已向甲方介紹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游交通工具意外險的情況,甲方可自主確定自行購買或委托乙方代購。如甲方不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與損失。
3、合同附件一《行程單》和附件二《旅游安全須知》作為本合同的一部份,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應向乙方財務部門直接交納旅游團費或轉帳、匯款至乙方對公帳戶;無乙方提供的加蓋合法備案“南寧海外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專用章”與“南寧海外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發票專用章”憑據,甲方不得將旅游款項交給乙方的從業人員個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負,而與乙方無關。
5、本合同術語和定義
(1)團隊出境旅游服務:指出境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和《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出國旅游及赴中外雙方政府商定的國外邊境區域和港、 澳地區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辦旅游簽證/簽注,代訂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飲、住宿、游覽等兩項以上服務活動。
(2)團隊境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飲、住宿、游覽等兩項以上服務活動。
(3)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a、出境游必要的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
b、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
c、住宿費;
d、餐費(不含酒水費);
e、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門票費;
f、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g、導游服務費;
h、邊境旅游中辦理旅游證件的費用;
i、旅行社(含境內外地接社等)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a、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費用;
b、辦理離團的費用;
c、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d、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e、境外小費;
f、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 、飲料及酒類費用,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4)履行輔助人:指與旅行社存在合同關系,協助其履行本合同義務,實際提供相關服務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5)自由活動:特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6)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或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領隊或者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7)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8)離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經領隊同意;在境內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9)脫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未經領隊同意:在境內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1)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客觀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
(12)必要的費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經發生的費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 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出境游的旅游簽證/簽注費用、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
(13)公共交通經營者:指航空、鐵路、航運客輪、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經營者。
第二條:旅游線路、行程與標準(須作選擇的,以打√作為確認)
1、本旅游團團號: ;人數為:成人: 兒童(不滿14歲): 。
2、旅游線路: 。
3、旅游團集合始發地在: ;旅游結束散團地在: ;
4、旅游團出發時間: 年 月 日。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共 天,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必填信息)
a、地點: ;旅行社名稱: ;聯系人: 。
地址: ;電 話: 。
b、地點: ;旅行社名稱: ;聯系人: 。
地址: ;電 話: 。
c、地點: ;旅行社名稱: ;聯系人: 。
地址: ;電 話: 。6、旅游行程、服務接待標準及其他合同上未列明的服務內容及標準等內容 以合同附件一《行程單》上
所列為準 。
7、 游覽景點包含的是:第一道大門票(景點不收門票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若景區管理部門
規定必須使用景區游覽車、索道的,由甲方自行付費(景區不收游覽車費、索道費或甲、乙雙方另有
約定的除外)。
8、 保險:
乙方已提示甲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可以做以下選擇(以打√作為確認):
a、□委托乙方購買:□國內、□出境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最高保額為(大寫) ;
保費: 元/人 。(注:旅行期間所有意外傷害事故由承保的保險公司按相關規定及條款承擔)
b、□自行購買;
c、□放棄購買。
9、 導游服務(出境旅游均派領隊)
派全程陪同□ 不派全程陪同□
10、特別說明:本條款內容在簽約時尚未明確或需要變更的,以《行程單》、《出團通知》、《補充協議》、《情況說明》等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準。
第三條:旅游團費與付款方式
1、 旅游團費:
成人團費: /人,兒童團費: /人。
其中導游服務費(必填信息): 元/人。
其他費用:
。
合計:(大寫) (小寫)¥ 。
2、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預付團費(大寫) 。
(小寫)¥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帳戶: 開戶名稱:南寧海外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工行南寧市瑯東支行。
賬戶:
3、 旅游團費包含的服務內容為: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包含內容。
旅游團費不包含的內容如下(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a、甲方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費用;
b、甲方辦理離團的費用;
c、甲方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d、合同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e、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托運費;洗衣費;通訊費;飲料、酒類費及其他個人消費;個人娛樂費用;小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旅程中因為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其他甲方的個人費用等;
f、國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季節性上浮價格所增加的費用;
g、未按成人標準全額收費的兒童(含嬰幼兒)的酒店床位、火車臥鋪、景點門票等費用;
h、酒店內單人住宿的房費差;
i、甲方因違法、個人傷病及其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滯留,服務內容變更的相關費用;
j、本合同及附件中注明包含內容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合同變更、轉讓、解除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就有關變更事宜約定明確。為保證團隊旅游順利進行,經全體團隊成員簽字同意,或在單位統一組織的團隊中經隨團單位領導或領隊簽字認可,乙方有權變更合同內容。
2、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導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經向甲方做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甲方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3、發生本條款第2條情形:
a、合同解除的,乙方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b、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
c、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乙方應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80%;
d、造成甲方滯留的,因此增加的食宿及其他個人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方承擔80%。
4、 旅游行程開始前,甲方可以將本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乙方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并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
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對應原報名者辦理的相關服務不可轉讓給第三人的;無法為第三人辦妥簽證/ 簽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動對于甲方的身份、資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5、 乙方招徠組團旅游,因未達到 人成團的,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境內旅游提前7日,
出境游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已產生的實際費用及必要的善后費用后,將余
款退還甲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a、甲方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b、甲方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c、甲方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d、甲方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e、法律規定的影響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f、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已仔細閱讀本合同與行程單及相關附件,若有不明之處有權在簽訂合同之前向乙方咨詢,并已確認本合同與附件中無指定購物及另付費項目的內容;
(2)有權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要求及時更正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3)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干擾他人的旅游活動,不損害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采取拒絕上、下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不當行為;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及賠償責任;
(4)有權拒絕未協商一致或者未經甲方要求而指定購物場所、安排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有權拒絕乙方的導游、領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
(5)有權拒絕乙方的違規轉團、拼團行為;
(6)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7)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救助和保護;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8)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甲方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甲方應提前報名參團,簽定旅游組團合同并按合同約定交納團款,旅途中甲方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和其他需要的有效證件(兒童須提供戶口本)。甲方提供報名所需的證件及相關資料以及所填寫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因甲方證件或所提交的材料等原因導致甲方無法順利出行或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服務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出境旅游須向乙方提交能有效使用的護照或者通行證,自辦簽證/簽注者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10)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有義務在簽定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比如有特殊病史、身孕)如實告知乙方,否則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由甲方承擔。鑒于甲方的健康或其他原因,乙方有接受報名與否的權利;
(11)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各種證件,個人財物及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保管而損壞或丟失、被盜搶的,責任自負,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循團隊紀律,按期隨團往返并有責任配合乙方工作以保證完成本次旅游。如甲方不遵守紀律,滯留不歸,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或因乙方服務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后采取過激行為,如拒絕入住酒店;拒絕上車、登機、登船、出入境等,造成自身損失的后果自負,造成乙方或團隊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等文明行為規范;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不擅自脫團;不在境外滯留不歸;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14)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予以配合;
(15)因甲方要求調整行程及服務項目標準的,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相應的書面說明或說明憑證,以利于乙方開展工作,保證團隊順利完成旅游行程;
(16)甲方不得要求和參加違反法律法規的旅游項目。甲方擅自參加此類項目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得采取各種方式,強迫乙方提供合同外的其他服務內容或強迫乙方改變約定的團隊行程;
(17)旅游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乙方違約的,在乙方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時,甲方應予配合,否則造成擴大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8)甲方有義務嚴格遵守團隊行程活動的時間安排,特別是集中、集合時間,以免延誤行程。如不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集中、集合地點導致誤機(車、船)及其他旅游服務內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9)甲方若為單位統一組團并以單位的名義簽定本合同的,則甲方有義務讓團隊成員詳細了解合同內容,確保團隊成員遵守與執行合同約定。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
(3)有權核實甲方提供的身份證及其他旅行所須證件、健康等信息資料,若甲方提供虛假材料或健康狀況不適合參加旅游團的,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參加旅游團隊;
(4)有權在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甲方配合;
(5)有權要求甲方遵守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權制止
甲方在旅游中違反法律、當地風俗習慣及其他不文明現象的言行。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
全的旅游項目,應向甲方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警示;
(6)有權要求甲方對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在為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種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當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費用,因此導致甲方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服務,不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務標準;
(9)乙方安排或介紹的旅游活動不得含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服務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或行業標準;
(10)乙方所選用的履行輔助單位應確保為具備相應經營資質的合法經營單位;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12)在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3)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行程中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六條:免責條款
1、質量免責情形
因旅游活動環節較多,時空流動性強,涉及面廣,難免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甲方應給予充分諒解。如一旦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當場向導游人員反映或指出,如導游不解決可向乙方經辦人或質監電話()投訴反映,并如實填寫游客意見單,乙方將在當地妥善處理并解決;若甲方未提出和反映則視為不存在質量問題或甲方無異議。
2、因下列情形而造成甲方權益受損、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乙方免責并不承擔賠償責任:
(1)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約定履行;
(2)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交通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有協助甲方的義務;
(3)非乙方直接原因導致甲方在機場、車站、碼頭、公共開放廣場及其他公共場所受到人身傷害、財
產損失及其他權益損害的;
(4)非乙方直接原因的犯罪(如搶劫、盜竊、故意傷害、詐騙等)及第三人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甲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或安全事故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
a、對可能存在風險的旅游服務設施,娛樂設施及行程內的活動內容已給予特別說明、提醒、勸誡或警告,但甲方仍不顧自身身體狀況,風險控制能力而堅持使用或參加的;
b、乙方在提前獲知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及其他非乙方所能控制的情況發生,將有可能影響到服務質量標準或危及團隊安全的情況,已給予特別說明、勸誡、警告或提出變更合同的方案,但甲方仍堅持按既定的行程及質量標準執行的。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團隊飛機票(火車、船票、長途汽車票)的退票、改簽、更名、延誤等變更情況按相關航空公司(鐵路、公路、船務運輸部門)的政策辦理,乙方不承擔其中增加的費用及由此導致的其他責任;
(7)因甲方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簽、緩簽、拒絕入境和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甲方。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救助義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9)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及特殊情況處理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行程開始前(出境游30日以內,國內游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6款約定由乙方在行程開始前(出境游30日以內,國內游7日以內)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
出境旅游國內旅游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0%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60%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40%
行程開始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70%行程開始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60%
如按上述約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生的費用,甲方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費用后,應當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結退款手續。
(2)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費用扣除標準為:
旅游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費用-旅游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數×已經出游的天數。
如按上述約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生的費用,旅游者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費用后,應當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結退款手續。
(3)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領隊的勸告、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甲方的過錯,使乙方、履行輔助人、旅游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損害的,應當由甲方賠償損失;
(6)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方違反安全警示規定,或者對國家應對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
措施不予配合,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8)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應當按遲延的金額每日支付0.3%的違約金,但累計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9)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某項團隊約定的服務項目,均作自動棄權,所交費用概不退還。因甲方的責任造成不能隨團旅行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的(包括增加景點,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甲、乙雙方的書面同意;
(10)甲方在旅途中不守時及自身原因造成誤機、車、船或貽誤游覽行程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1)甲方在旅途中因自身傷病無法進行旅行時,乙方扣除已產生的實際費用和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后,將剩余團款退還。醫療費用及在當地滯留期間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行程開始前(出境游30日以內,國內游7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開始
前(出境游30日以內,國內游7日以內)收到乙方不能成團通知,且不同意轉團、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支付違約金:
出境旅游國內旅游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乙方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或者甲方不同意不成團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結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的手續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與甲方出現糾紛時,乙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4)因履行輔助人的過失、過錯而造成的服務質量問題或人身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與履行輔助人共同承擔,甲方有協助乙方進行調查取證及向履行輔助人索賠的義務(包括提供相關證明、證據等必要材料)。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有關的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另附紙張,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行程單》,附件二:《旅游安
全須知》)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抵達散團地,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為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南寧海外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地址:南寧市祥賓路63號旅游大廈5層
身份證號碼: 乙方經辦人: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附件二
旅游安全須知
為了增加游客安全意識,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識,使游客參加旅游活動的計劃能夠圓滿、愉快、順利的完成,請游客認真閱讀并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l、游客在飛機、汽車、輪船停穩后方可按先后秩序排隊上下或進出;要講究文明禮貌,優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2、游客在乘車旅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或催促司機開快車、違章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生。
3、游客下車游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車窗。貴重物品及證件請隨身攜帶。
4、游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定,勿攜帶危險物品,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訊工具或電子游戲等。
5、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游客入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及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您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游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于酒店服務總臺保險柜,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遺失后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于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游;在酒店總臺領一張酒店聯系卡,卡片上有酒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照卡片地址詢問或搭乘出租車返回。
6、如遇到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電梯。鎮定的判斷火情,主動的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墻疏散;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生安全事項
1、在旅游地購買食物需要注意商品質量,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名、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生食物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游,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干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凈之水。
3、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品和飲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適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6、喜歡喝酒的旅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要超過平時酒量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及造成的損失等,責任由肇事者承擔。
四、游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地導游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山路、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地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幸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游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游覽期間,游客應該結伴而行,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游客應向導游告知自己的去向,不要走得太遠或到偏僻之處,帶小孩的游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千萬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并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無意購買時,不要隨意向商家問價或還價。不要隨商品銷售人員到偏僻的地方購物或取物。
2、要細心鑒別商品真偽,不要急于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票。
3、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游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防止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4、在景點內參加娛樂活動時,應根據自身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的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并向導游告知自己的去向。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出入境時不替他人保管、攜帶行李、物品。
2、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地點和時間;認清自己所乘坐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到。
3、在旅游活動中,為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請旅客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遵守各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遵守法律、法規。
4、游客乘坐的機、車、船在行駛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發生時,應聽從導游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避免損失擴大。
5、游客乘坐飛機旅游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導游發給您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
6、游客在旅行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注意收集證據,以便配合旅行社向相關責任單位或保險公司進行善后處理。
7、游客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旅游途經地區當地的民族、民俗習慣。
8、游客請遵守國家旅游局發布的《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及《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
《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
1、維護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亂扔廢棄物,不在禁煙場所吸煙。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嘩吵鬧,排隊遵守秩序,不并行擋道,不在公眾場所高聲交談。
3、保護生態環境。不踩踏綠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實,不追捉、投打、亂喂動物。
4、保護文物古跡。不在文物古跡上涂刻,不攀爬觸摸文物,拍照攝像遵守規定。
5、愛惜公共設施。不污損客房用品,不損壞公用設施,不貪占小便宜,節約用水用電,用餐不浪費。
6、尊重別人權利。不強行和外賓合影,不對著別人打噴嚏,不長期占用公共設施,尊重服務人員的勞動,尊重各民族宗教習俗。
7、講究以禮待人。衣著整潔得體,不在公共場所袒胸赤膊;禮讓老幼病殘,禮讓女士;不講粗話。
8、提倡健康娛樂。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拒絕黃、賭、毒。
《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
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禮儀,保持尊嚴。
講究衛生,愛護環境;衣著得體,請勿喧嘩。
尊老愛幼,助人為樂;女士優先,禮貌謙讓。
出行辦事,遵守時間;排隊有序,不越黃線。
文明住宿,不損用品;安靜用餐,請勿浪費。
健康娛樂,有益身心;賭博色情,堅決拒絕。
參觀游覽,遵守規定;習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難,咨詢領館;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體游客的共同責任。尊
敬的游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游安全。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章):
時間: 時間:
旅行社旅游包車合同 旅游車包車合同篇三
甲方: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車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用車方)
為了統一規范客運市場,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
一、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座(空調)旅游客車_____輛,為接持旅游團隊(機關單位職工)提供客運服務。
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程(單程、往返),沿途司機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線路變更,須征得甲方調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 總計車費共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負責支付往返的路橋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以及司機的食宿。
三、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須具有:齊備合法的營運證照,購齊國家規定的固定稅費和車況良好的客運車輛。
四、 乙方在甲方承載前交清本次租車費用,或簽署協議當天交付甲方訂金,出發當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車費,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的,請提前告知甲方準備,當天出具發票,發票另加_____%稅點。
五、 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超員,運載貨物,乙方必須愛護甲方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裝載有腐蝕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做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程,并按規定上落客,否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出車,由此造成的罰款、扣證等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 甲方在派出車輛前,需提前一至二天與乙方再次明確上車地點、時間和聯系方式。并將車號、 駕駛員姓名、聯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 乙方在交付租車定金后要求退車的,甲方按用車_____天前扣總車費的_____%,用車前_____至_____天扣總車費的_____%,用車前_____至_____天扣總車費的_____%,用車當天車費不退。
八、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權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九、 雙方特別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