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技術指導服務合同篇一
一、應甲方邀請,乙方到甲方居住地傳授_________生產的技術,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至合同期滿,乙方保證甲方達到如下技術水平:_________。
三、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傳授_________生產技術所必需的資金_________元,提供生產設備_________,保障_________原料的及時供應.甲方應嚴格服從乙方的技術指導。
四、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報酬_________元,按月結算(或合同期屆滿統一結算)。乙方的食宿由甲方負責安排,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五、合同期屆滿,如乙方的傳授指導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除退回甲方付給的報酬,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外,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乙方中止執行合同,除應賠償甲方的一切費用支出外,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給乙方報酬,遲付____日,應按遲付金額的_________%償付給乙方違約金.如甲方中止執行合同,應付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全部報酬。
六、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其他:_________。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經過公證)_________各留存一份。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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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指導服務合同篇二
中外勞動技術服務合同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電傳: )
乙方: 國 公司法定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電傳: )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 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 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 公司 賬戶,并按國 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 銀行 賬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 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員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行的
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
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 乙方 :
代表:代表:
職務: 職務:
技術指導服務合同篇三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技術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甲方”)以及 (以下簡稱“乙方”)共同委托 (以下簡稱“丙方”)承擔 的實施方案編制等技術服務合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
1.2項目規模: 。
1.3 項目范圍: 。
1.4 項目立項批復文件: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主要工作內容:前期外業選點、現狀圖測繪(勘測定界圖、勘測定界報告等)、項目實施方案編制(規劃設計文本、預算編制、相關圖件等)、項目實施方案評審、規劃設計變更等技術服務工作。
2.1前期工作階段
圖斑邊界與選址范圍室內判讀、圖斑潛力實地調查、圖斑定位及范圍線選定;地形測繪、實施方案編制和施工圖設計等相關前期技術服務工作。
2.2申報立項階段
土地權利人復墾方案意見征詢、工程措施群眾意見征詢、實施方案與投資預算編制、審查會技術答辯與咨詢工作等;協助甲方、乙方組織項目立項申報等技術咨詢服務。
2.3項目施工階段
設計變更技術服務工作。
2.4特別約定
“2.1?2.3”所述的工作內容可能因實際工作的需要或進度的要求,在不同階段內進行靈活調整,以滿足業主實施工作的需求。
第三條 執行技術標準
3.1技術服務成果應符合國家、行業和自治區國土主管部門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并通過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第四條 工期要求
4.1丙方根據實際情況完成設計變更,并及時遞交相關變更方案報批。
4.2丙方按甲方與乙方要求時間完成所委托內容。
第五條 技術服務費
5.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的通知》(財綜[20__]128號計價),各項目的工程測量費、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文本、預算編制、土壤檢測、相關圖件編制等)費用的合計以通過財政評審的預算價下浮 %計費。
第六條 合同價款支付日期和方式
6.1費用支付方式:
6.1.1各項目的工程測量、項目實施方案編制(規劃設計文本、預算編制、相關圖件等)費用(金額按第五條第1款)在簽訂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由乙方支付丙方技術服務費用的 %;
6.1.2丙方根據實際情況完成變更并通過河池市自然資源局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丙方至技術服務費用的 %;
6.1.3項目通過竣工驗收,乙方須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丙方至技術服務費用的 %。
6.1.4待該批項目中有項目的節余指標使用或者交易成功,且第一筆費用回款至乙方賬戶后5個工作日內,丙方向乙方開具的相關稅務發票,乙方全額結清技術服務費用給丙方。
6.1.5如以上支付方式甲方無法落實乙方支付,則由甲方負責支付。在乙方未結清丙方服務費用之前,甲方應扣留乙方足夠的保證金在甲方賬戶上,以保證丙方的權利,如乙方不覆行合同,未能按期支付丙方服務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動用保證金支付該項目服務費用給丙方。如甲方未能留取足夠的保證金,則自愿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支付。
6.1.6 收款戶名:
收款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7.1甲方權利與義務
7.1.1配合丙方做好項目區實地調查、踏勘以及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7.1.2對有關成果及時審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完善具體意見。
7.1.3負責各級工作協調會、評審會等有關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7.2乙方權利與義務
7.2.1負責籌措項目資金。
7.2.2配合甲方工作。
7.2.3配合丙方做好項目區實地調查、踏勘以及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7.3丙方權利與義務
7.2.1遵照國家、地方頒布的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規范、設計標準、設計規范、規程、定額等要求進行成果編制。
7.2.2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提交成果。
7.2.3參加技術會議和評審會,并負責技術解釋匯報工作。
7.2.4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修改相關的設計成果等,直至審查通過。
7.2.5丙方負責不超出合同約定服務范圍內的成果的必要調整補充。
7.2.6維護和尊重本項目成果,在未征求甲方、乙方同意情況下,成果不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第八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8.1乙方違約責任
8.1.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丙方支付項目服務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影響工程進度的,乙方應承擔順延工期的責任。
8.2丙方違約責任
8.2.1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時,應向乙方賠償拖期損失費,每天的拖期損失費按合同約定價款的萬分之一計算。因天氣、交通、政府行為等客觀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2.2丙方提供的成果質量不合格的,丙方應負責無償予以重新編制或采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重新編制或采取補救措施的所有花費由丙方承擔;
8.2.3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成果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丙方負責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擔履行合同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責任。
9.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三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三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約定
10.1如本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非三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天氣、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三方可協商延期或調整方案,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約定
11.1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三方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三方同意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簽字,加蓋三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服務結算完成后,本合同終止。
12.2本協議正本壹式捌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丙方(牽頭方): 丙方:
(蓋章)
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