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得因家長職業等對學生區別對待,在學校區別對待的現象并不少見,但是教育本該是平等的,區別對待的存在就是錯誤。所以今天可圈可點網小編特意整理了相關信息,快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不得因家長職業等對學生區別對待
4月6日,教育部發布公告,就《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平等保護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學校應當平等對待每個學生,不得因學生及其家長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學習能力等情況歧視學生或者對學生進行區別對待。
為人師表須做到有教無類
人人生而平等,不論學生出身如何、家庭背景如何,每個人都應該要得到公平、公正、優質的且適宜學生本人的教育機會,應該得到同樣且優質的教育資源,都應該被一視同仁,不能因為家庭背景貧富、社會身份貴賤、個人智愚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教育對象之外或被區別對待,都應該得到適合自己的優質教育機會。
但是,長期以來都存在有些學校和有些老師,因為學生家長的收入水平和社會身而對學生區別對待,用學生家長的社會身份和收入水平來評價學生的優劣、評價學生家長的素質高低,將學生和學生家庭的收入高低、家長的社會身份,和學生的德行素質、天賦表現的優劣等同起來,這種人真的不配做老師。
另外,有人說要禁止學校收集學生的家庭背景信息,這其實不可取,學校和學校班主任還是有必要知道學生的家庭情況的,要對一個學生的有全方位的了解,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才能更好地幫助學生成長。
學校和學校老師,一定要給予公正、公平的教育和培養,更要對家境不好的學生進行特殊照顧,保護他們的自尊心,給予支持、鼓勵而非打擊和嘲諷。
一定不能用家庭出身背景去歧視學生、對學生區別對待的,這違背了最基本的師德、為人的道德,然而只用道德去約束事遠遠不夠的,還要有實質性的法律法規來作為約束管理。
需要完善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反饋投訴通道,對學校學生教學管理做到公開、透明、公正、公平,也必須要嚴格禁止和懲處各類因家長職業身份而區別對待學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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