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春秋時期管仲的著作《管子·地員篇》中就有“()”的記載,這是以數學的方法求得五聲、七聲音階和十二律的理論。
在春秋時期管仲的著作《管子·地員篇》中就有“()”的記載,這是以數學的方法求得五聲、七聲音階和十二律的理論。
三分損益法
三分損益法的記載最早見于春秋時期《管子·地緣篇》,是同關于宮、征、商、羽、角五音的記載聯系在一起的;到《呂氏春秋·音律篇》,又開始與關于黃鐘、林鐘等十二律長度規范的記載聯系在一起。按三分損益法生律的次序 , 求上方五度音之律 , 古代稱為“下生”;求下方四度之律,古代稱為“上生”。從一律出發,下生5次,上生6次,便可得出十二律。但《呂氏春秋》只有生律方法而無具體數據,《淮南子》后者延續這個方法并計算了十二音的數據。然而這些數據于生律方法不盡相符。通過分析,可以解釋《淮南子》中所呈現的這個矛盾,其實更符合書中所闡釋的哲學觀。過去學界認為在自先秦以來浩繁的樂律學文獻中,這組數據是個孤例,1985年發現的天水放馬灘秦簡,則不僅為淮南律數提供了更早的源頭,也反映了當時人們已經擁有的樂律學認識
擴展知識
三分損益法是古代中國發明制定音律時所用的生律法。根據某一標準音的管長或弦長,推算其余一系列音律的管長或弦長時,須依照一定的長度比例,三分損益法提供了一種長度比例的準則。
中國音樂有悠久的歷史和獨特的創造。秦以前,中國已創造了樂器和樂曲,發明了樂律。漢唐盛世,中國音樂以歌舞音樂見長;宋元以后,則以戲曲音樂為主。當今世界公認的音樂律制,如五度相生律(中國稱三分損益律)、純律及平均律,中國皆獨立發明。
查看答案
單次付費有效 3.99 元
用于查看答案,單次有效 19.99元
包月VIP 9.99 元
用于查看答案,包月VIP無限次 49.99元